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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tervun (carter)》之銘言: 小弟的工作場所 有一個民眾 見到人就強迫推銷佛法 向人唸阿彌陀佛或相關的佛語 並時常拿佛陀教育基金會發的免費 阿彌陀佛畫像不問人是否需要強迫發送 由於本場所是公部門 無法禁止 員工或志工因為是服務性質 不便拒絕 請問各位這樣的行為是否如法? 嚴格來說應該是不如法 因為聽聞的眾生不一定心生歡喜 甚至可能產生嫌惡或是謗佛謗法 度眾生是需要智慧 而不是一昧我覺得這樣是很好,你就要接受 另外,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 你們公部門是可以依法請警察處理 第 6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三、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 第二條有可能成立,但機率不高 你們應該報警並提出該法條要求警察依法執行 至於能不能成立?要看檢察官的想法 通常是規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10.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35727415.A.1EA.html
mrwrong : 謝絕推銷標語貼上去就好11/01 11:22
horse1200 : 是沒有如不如法的問題 這種行為叫做善巧方便愚11/01 12:22
horse1200 : 因為他沒有做好觀機跟撿擇的動作 不分對象推廣11/01 12:24
horse1200 : 夢參法師:若不了知眾生的根基差別,便無法度眾生11/01 12:25
BarnHart : 公部門入口不都有本場所禁止以下各類活動的公告嗎?11/01 12:46
BarnHart : 可以請警衛來維持秩序啊11/01 12: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3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35749200.A.300.html ※ 編輯: stockeye (49.216.31.62 臺灣), 11/01/2021 14:4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