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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心類學》21 講者:促稱格西 譯者:法音法師 【顯明五決定境或五別境之中的勝解心所的定義、分類及相關事相】 首先,略述第二類,五種別境──欲求、勝解、念、定、慧之中的第二種別境「勝解 心所或信解心所」的定義或性相。 什麼是勝解心所或信解心所的定義或性相?──凡是對於自己所決定之境,具足如實 專注作意、不被他所奪取或影響的心所的不共作業者,就是勝解心所或信解心所的定義或 性相。 或說,對於已經決定的對境,具有如實堅固執取、且是他所不能奪的作業者,就稱為 勝解。 那麼,什麼是已決定境的意思?──所謂已決定境,是指心續中對於某一對境,已生 起了極為堅固執持的決定認知,但不必然已證境, 譬如心續中對於各宗各派的見地,已產生了決定的定解,這樣對於境的決定定解,就 稱為已決定境的意思。那麼,不必然已證境的已證之義,又是什麼意思呢?──這是特指 對於境,已經極為嚴密的堅固執取而決定,就是已證的意思。(例如伺察意與比量的差別) 在此,必須加以說明的是,凡是心王,應該都會隨伴著五遍行與其同俱,甚至也會和 五別境同俱;也就是說,一個心王至少可以有十種心所和它同俱著,而且它們也都具有共 同的作業和各自不共的作業。 那麼,如何判別和心王同俱的十種心所──五遍行和五別境的共同的作業和不共的作 業呢? 凡是和心王同俱的十種心所──五遍行和五別境,一旦是具足了共同所緣、共同所依 、共同行相、共同時間、共同體質等五種同俱相應著,就安立為和心王同俱的十種心所─ ─五遍行和五別境的共同的作業。 相反的,所謂和心王同俱的十種心所的不共作業,如果不是從所緣或對境、所依、行 相、時間、體質等予作判別,而是從個別個別的定義中予以判別,就會各自安立其中的不 共作業。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此中所說的勝解,是指對於已經決定的對境,如其堅固而執取 ,並且具足了他所不能奪、他所不能移的作業者,就稱為勝解; 但是,單單就「勝解」之義來說,其實,可以區分為:對於善法的勝解,和對於惡法 的勝解;或區分為正確的勝解,和顛倒的勝解。 那麼,對於善法的勝解是指什麼?──譬如在內道四部宗派見者心續中,對於各宗各 派的見地所產生的一向決定的定解、通達(不必然已證境),這就是對於善法的勝解的事 相。 那麼,顛倒、不真實的勝解是指什麼?──譬如在順世外道見者心續中,對於投生之 理,一向堅固執取沒有前生後世,這種只有今生、沒有來世的勝解;對於量的安立,一向 堅固執取只有現量,這種只有現量、沒有比量的勝解,像這種對於境,並沒有獲得決定或 通達的勝解,就屬於顛倒、不真實的勝解。 再如,理論派的外道見者,一向堅固執取主張聲音是恆常的,這種堅固執取聲音是恆 常的勝解,也屬於顛倒、不真實的勝解,這些都是基於宗派見所安立的不具足實義、不符 合實況的顛倒勝解。 此外,即使是在內道四部宗派(即佛教內道宗義,總攝於毗婆沙宗、經部宗、唯識宗 、中觀宗等四者)見者心續中,依於各各自宗所主張的見地,而產生的一向決定的定解、 通達的勝解,其中所勝解的也不全然都是屬於正確的勝解或真實的勝解,怎麼說呢? 譬如內道毗婆沙宗所內分的十八部宗派見者,基於宗派見地的理由,主張有所遮品為 本質的補特伽羅我,因為這個緣故,在十八部的宗派見者的心續中,便會產生一向堅固執 取有所遮品為本質的補特伽羅我的勝解。 因此,在勝解的定義中,對於已決定境或不決定境,基本上,不應只是依於各宗的宗 義觀點或角度予以判斷,而是必須符合實況、具足實義、相順於實況予作觀察判斷;如果 是相順於實況,就必須承許,這樣便得安立為正確的、真實的勝解。 基於觀待不同根器的有情的因緣,就所詮的命題來說,佛說就有了義和不了義的差異 ;同理,就能詮的經典來說,佛說就有了義經和不了義經的差別,因此有些佛說之義是一 種權巧方便,是佛具意趣而說,並不是佛的究竟意趣。 事實上,如果針對「勝解」定義中對於境的決定或不決定,就這一點,觀待佛說的經 教意趣或上上部中觀應成派的究竟見地來說,在自續派以下的說宗義者心續中,其所安立 的正理或粗分見地,以及依此所生的勝解,都有所相違,都是量所遮損的。 雖然毗婆沙宗、經部宗、唯識宗乃至中觀自續派的宗義,同樣都是依於佛說意趣而分 別安立了種種基、道、果三位建立,但是這些其實都是因為眾生根器不同,心續中產生的 勝解也就不同,因此佛乃是為了暫時需要、以及接引方便而予如是建立的,究其實況,都 是為了漸次引導有情趣入真正究竟的解脫道,佛才如是宣說,這是有其密意和理由的。 可以這麼說,因為眾生智慧力有勝劣,心續中的勝解便有深廣粗細之分,既然勝解有 深淺,必然見地也成無窮了。 因此必須善加觀察、抉擇,原來佛所宣說的教義,自心相續不全然都須一一加以承許 ,就像自續派以下關於見品的安立之理,不盡然都是佛的究竟意趣,只是佛善巧具意趣而 說,暫時需要而說;如果全然承許所有佛說,認為所有佛說都合理成立,便會有很大的缺 失。 總之,就修習成佛之道來說,雖然勝解的確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就像信心是一切善法 的根本一樣;雖然如此,如果是不相順於實況的見地、非佛的究竟密意的顛倒勝解,就應 立即放棄,才不致於有轉入歧途、繞遠路之虞。 【關於五別境或五決定境之中的勝解心所的分類及其事相,可分為二:】 第一種:正確勝解, 譬如勝解如理依師是一切善法的根本、或勝解信為道源功德母;又如,自心相續一向 堅固執取主張聲音是無常,這種符合實況的見地勝解,這都可以安立為正確勝解的事相。 第二種:顛倒勝解, 譬如順世外道見者,依著下劣的宗義見地,對於投生之理一向堅固執取沒有前生後世 ,依此生起了只有今生沒有來世的勝解;又如,在現今社會中,有些世間人一向堅持己見 、自以為是而產生的勝解,這都可安立為顛倒勝解的事相。 >>>>> 註:51心所,《百法明門論》:「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 、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心類>心、心所,心王與心所相應。51心所分為六類,第二類的五種別境心所:欲、 勝解、念、定、慧。六道有情、阿羅漢、菩薩、佛聖者的心續中都具有這五種別境心所。 本文摘要:心、心所,心王與心所具有五種相應--共同所緣、共同所依、共同行相、 共同時間、共同體質。又,凡是心王,一個心王可以有十種心所和它同俱著,即五種遍行 心所與五種別境心所,這十種與心王同俱相應的心所,都具有共同的作業和各自不共的作 業,共同的作業如心王與心所具有的五種相應,各自的不共作業即個別心所不共的作用。 又,勝解心所屬於別境心所,何以稱為「別境」?有能力分別境而作決定之作用的心 所,故如是稱,但,並不決定都是正確通達境的認知。五種別境心所,顯現同一個對境, 但以有能力分別對境並作決定而說別境,也就是趨入對境之時,各自的不共作用有差別。 又,此中「作決定」的意義,並不是對於一法有正確通達、正確判斷,也就是,五種 別境心所,不一定周遍是有正確通達境的認知,因為其中有煩惱、顛倒知的部分,例如勝 解有正確的勝解、顛倒的勝解,而是說五種別境心所有各自對境的不共作業、不共作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39533692.A.E0F.html ※ 編輯: ykkdc (123.205.79.86 臺灣), 12/16/2021 20: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