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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課本《心類學顯要善說》倉忠仁波切教授 【若是區分心所則有六類:五遍行及五定境,十一善及六根本惑,二十隨眠及四異轉 。此即五十一心所。受想及與思,作意及觸五,遍隨心王行,故名五遍行。欲樂勝解念, 等持般若五,定趨別境故,說為決定境。信知慚與愧,無貪瞋與癡,三種根本善;勤安不 放逸,捨心與不害,由對治體性,相似等名善。貪瞋及我慢,無明染疑見,此是六根本, 後三是煩惱,於心相續中,主要起惑者。忿恨覆及惱,嫉慳及諂誑,驕害與無慚,沈掉無 愧信,懈怠逸失念,不正知散亂,生長且親近,六種根本惑,故前述二十,名為隨煩惱。 眠悔尋與伺,名為四異轉,隨相應動機,轉善惡無記,彼及成為彼。 若有智士夫欲了解此等各別的體性、功用、實質、施設及差別等,可由阿毗達磨論典 中了解。】 有部(即毗婆沙宗)依據《下阿毗達摩俱舍論》(即世親所造的俱舍論)主張心所分 為四十六種,其中將受、想、思、作意、觸、欲樂、勝解、念、定、慧等十種心所歸納為 「十大地心所」,此中,「大」意謂周遍,「地」意謂所行處是心王。心王必定伴隨有此 十種相應心所,前五根識與第六意識一定有與其相應的十大地心所。 上部宗派(即經部宗以上,包括經部宗、唯識宗、中觀宗)則主張,前五根識並無伴 隨五定境之心所。 又,有部(毗婆沙宗)主張前五根知分為善、惡無記三性,由於動機有善、惡、無記 之差別的緣故。 例如,以菩提心為動機而見佛像,該執佛像之眼知屬是善,因為是由善的動機推動而 有的。以殺生之動機而見殺生,該眼知則是惡,因為是由惡的動機推動而有。無特别的動 機,一般見花、樹等等的眼知則是無記。 經部宗以上(包括經部宗、唯識宗、中觀宗)主張前五根知皆屬無記,因為,善、惡 的心類是以「相應」的角度而建立,例如,緣三寶而產生淨信之認知,以該認知而言,無 論心王及相應的心所皆屬是善,但是,前五根知並無此種能力,故皆屬是無記。 經部宗以上,依據無著菩薩所造《上阿毗達摩論》,主張心所分為五十一種,總攝為 六類:五遍行、五定境(漢譯為五別境)、十一善、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四異轉( 或稱為:四不定)。 區分為六類之五十一種心所,其安立的方式: (1)「五遍行」心所是以「心王必定伴隨的相應心所」而建立。 如文說:「受想及與思,作意及觸五,遍隨心王行,故名五遍行。」 (2)「五定境」(漢譯為五別境)心所是以「通達境的心王伴隨的相應心所」而建 立。 如文說:「欲樂勝解念,等持般若五,定趨別境故,說為決定境。」 (3)「十一善」心所是以「相應之心所是善」或「對治的角度」而建立。 如文說:「信知慚與愧,無貪瞋與癡,三種根本善;勤安不放逸,捨心與不害,由對 治體性,相似等名善。」 (4)「六根本煩惱」心所是以「根本煩惱」而建立。 如文說:「貪瞋及我慢,無明染疑見,此是六根本,後三是煩惱,於心續中主要起惑 者。」 (5)「二十隨煩惱」心所是以「近於根本煩惱」或「與六根本煩惱隨順而有」而建 立。 如文說:「忿恨覆及惱,嫉及諂誑,驕害與無慚,沈掉無愧信,懈怠逸失念,不正知 散亂,生長且親近,六種根本惑,故前述二十,名為隨煩惱。」 (6)四異轉心所是以「所隨從的動機」而建立,隨於動機是善、惡、無記任一即成 差別。 如文說:「眠悔尋與伺,名為四異轉,隨相應動機,轉善惡無記,彼及成為彼。」 此中,前一做彼意四異轉,後一彼字意謂成為善、惡、無記隨一的四異轉。例如,眠 、成為善之眠。 【願向智者懺過失,若以善願而去除,如吾劣慧之愚昧,此力願佛教久住! 此《覺知之建立要點總集》是洛色林札倉諸前後任圖書館館長們一再囑託而完成。此 書並未以《惹堆心類學》為基礎,而是依據班欽(福稱尊者)的教科書《善頭密意》而闡 明:其中,有些性相不清楚及應當修正之處,則應隨順於(阿價永津的)《心類學摘要》 及《永津心類學》而配合闡釋。本書是由嘉絨地區之洛色林札倉上座阿闍黎、格西兼複誦 師蔣悲桑佩,於寺院頂樓所撰著。所有參與校對的善知識一致同意本書是純淨無垢的。願 妙善增長!】 補特伽羅心續中現行的心所皆含攝於五十一心所,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將這些道理運 用於修行上?首先必須透由學習而了解此等心所,如此才能易於成辦察覺煩惱、壓伏煩惱 、對治煩惱,若是不認識自相續中所現行的心類,如何能對治煩惱?如何確定自己有產生 與增長善的心類?因此,必須先清楚此等心所的性相。例如,認為自己的心續中已經現行 貪,那麼就觀察是否具足貪的性相?若是具足,就應當去面對它、對治它。如此可知,透 由學習而了解五十一心所,這是非常重要的! (中略) 二、五別境有:欲、勝解、念、定、慧 上述只趨入境之別,故稱五別境。 為何上述五種心所稱為五別境?因為各自僅趨入境之别,故稱五別境。 此中「境之別」,比如,法是境,瓶是境之別。以此喻而言,如「與執瓶之心王相應 的欲」,彼欲以自之功用而僅趨入境之別(瓶)。如是,因為只趨入個別境,故稱為五別 境。 或理解為:具「分別對境之決定」的作用,故稱五別境。也就是,以其各自的不共功 用而名為五別境。 如此命名並非意謂正確通達,五別境不一定是正確的認知,也有屬是煩惱、顛倒知, 例如,屬是顛倒知之慧心所是有的(例如薩迦耶見的見解,屬顛倒知的見解,顛倒知的見 解屬染污慧、煩惱慧)。這就比如,所知不是剎那性,故是常,但是,是所知不周遍是常 ,猶如此般,以某一種角度而取名。 五別境(覺知的心、心所當中,五種別境心所)顯現同一對境,但以「有能力分別對 境之決定」的角度而總相取名為五別境,主要意謂其各自的不共作用之差別。 例如,定心所的不共作用是「對所緣專一專注」,故是由定(心所)決定「專一專注 對境」之分。慧心所的不共作用是「觀察分析」,故是由慧(心所)決定「觀察分析對境 」之分。 舉例來說,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一般稱人無我,但佛典是稱補特伽羅無我)」之心 王以及與其相應的慧、定等心所,皆是趨入「補特伽羅無我」,但是,慧心所的不共作用 是觀察,定心所的不共作用是專一安住,雖然皆是有為之行法,然而卻有差别,譬如,觀 察瓶與瓶之支分的關係、對瓶專一專注,此二種功用並不相同。 總之,《上阿毗達摩論》中建立五別境心所乃是以總相而取名,此五種心所不一定就 是正確通達境的認知,且堪為善、惡、無記隨一。 又,經部宗以上主張前五根知皆屬是無記,前五根識沒有相應的五別境心所。 毗婆沙宗則是依據《俱舍》而主張,心王一定有相應的「十大地法」心所,也就是上 部宗所承許的五遍行及五別境,彼等與心王同時趨入對境且作用,無論量或非量知,眼識 乃至第六意識必定伴隨有彼十種相應心所,又,由於動機的差別,前五根識堪為善、惡、 無記隨一。 五別境心所對於修行佛法極為重要,因為五別境心所是相輔相成而互為助件──由欲 求而增盛勝解,由勝解而增盛念,由念而增盛定,由定而增盛慧。 此中,毗婆沙宗「相應因果」之理而主張,五別境心所同時存在且互相與力: 經部宗以上則是以「因與力於果」之理而承許,既是因果則必定是前後生起之次第, 例如,由「與第一剎那通達聲無常之分別心相應的念」之力而增盛「與第二剎那通達聲無 常之分別心相應的定」;又如,由「與第一剎那通達聲無常之分別心相應的定」之力而增 盛「與第二剎那通達聲無常之分別心相應的慧」。 * 觀察:與意識相應之五別境心所,是有的。 首先需要觀察:無任何思考的第六意識是否伴隨五別境?應該沒有,例如,執花之第 六意識應該沒有伴隨欲等五別境,但還是值得再研究。 由此再說,由於動機上第六意識有善、惡、無記隨一,因此,相應的五別境也有善等 三隨一。 以屬善的意識而言,如希求獲得解脫之意知,此中,能對解脫發起希求之認知,就是 欲心所;能對解脫內涵深信之認知,就是勝解心所;能不忘解脫內涵之認知,就是念心所 :能專注解脫內涵之認知,就是定心所;能觀察分析解脫內涵之認知,就是慧心所。 又如,對於無常稍略理解且想要通達,以此第六意知而言,其中,能對無常發起希求 (希求想要了解通達)之認知,就是欲心所;能對無常深信之認知,就是勝解心所;能不忘 無常内涵之認知,就是念心所;能專注無常內涵之認知,就是定心所;能觀察分析無常內 涵之認知,就是慧心所。如是舉例,第六意識有伴隨五別境心所。 * 觀察:五别境是否堪能屬是善、惡、無記隨一? 首先必須清楚,前五根識沒有相應之五別境心所,因為(前五根識)無絲毫「分別對境 之决定力」,僅如明鏡照取對境一般(前五根識的覺知僅如明鏡照取對境一般)。 例如,前五根識並無相應之欲心所(欲是「希求所想事物的作用之了知」),由此可 知,「與五別境相應之心王」唯是意識,也就是說,五別境唯是伴隨意識而有的。 再者,以意識而言可歸納為善、惡、無記三類,因此需要觀察:彼三類意識是否皆伴 隨五別境? 首先能決定:若是伴隨欲心所,則必定伴隨勝解心所。又,意識的所緣境不一定善所 緣,理應容有惡所緣、無記所緣,因此,欲與勝解理應屬是善、惡、無記隨一。 例如,希求吃肉而殺生,此中的欲心所屬是惡,並由此推論,勝解、念等也有屬是惡 。又如,與趨入非善非惡之意識相應的欲,彼欲求心所屬是無記,譬如,我想要杯子之欲 求,並由此推論,勝解、念等也有屬是無記。 再者,定與慧是否屬是善、惡、無記隨一? 其中比較容易理解,慧屬是善等三隨一,例如,煩惱障之薩迦耶見是慧心所,彼慧屬 是無記(依於薩迦耶見的我執,可以造善,也可以造惡)。 定心所比較需要觀察才能理解,如其性相是「具對於所緣專一專注的不共作用之了知 」,彼是專注於一所緣的認知,因此,定不一定屬是善,理應容有惡、無記隨一。例如, 耽著美妙花之意知,因為彼意識伴隨定心所,故能專注花,彼定心所屬是無記。又如,修 行佛法之認知相應的定皆屬是善,專心念誦儀軌、觀想佛像、思惟無常等等,其中的定心 所皆屬是善。 又,定與慧並不屬於十一善心所,由此也能理解彼二不一定是善。 又,以修成止觀雙運而言,觀察其中定與慧的相關性也能理解──若是伴隨定則必定 伴隨慧。此中之理,修「九住心」之第一支「內住」(第一住心)的階段就有微弱的定心 所,由修習而逐漸增盛彼定的勢力,後續成就為奢摩他(止),由修習逐漸增盛相應之慧 心所,後續成就為毗缽舍那(觀),乃至最終成就觀雙運。由此可知,若是伴隨定心所則 必定伴隨慧心所。 總之,我個人由推論觀察而認為:五別境堪能屬是善、惡、無記隨一。以此提供各位 思考的方向。 三、十一善心所 (下略) >>>>>>> 註:51心所,《百法明門論》:「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 、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心類>心、心所,心王與心所相應。51心所分為六類,第二類的五種別境心所:欲、 勝解、念、定、慧。六道有情、阿羅漢、菩薩、佛聖者的心續中都具有這五種別境心所。 又,心所與心所彼此之間相違,心所與心所彼此之間不是同義。例如,51心所分為六 類,這六類心所彼此不是同義,遍行心所不是別境心所,別境心所不是煩惱心所…等等。 比如,欲心所屬別境心所,貪心所屬煩惱心所,六類心所當中,別境心所不等於煩惱 心所,所以,欲心所不等於煩惱心所。一般說的貪欲,不等於別境心所的欲心所。又,欲 心所(希求心所)或譯作欲樂心所,此處的欲樂也非一般說五欲之樂,五欲之樂的樂受屬 受心所,受心所屬遍行心所,而欲樂心所屬別境心所、不是在說樂受,別境心所不等於遍 行心所,別境心所的欲(欲樂)心所,是說希求好樂(有些經典會注音為ㄧㄠˋ以示區別 ,例如經典中常說「願樂欲聞」,表示佛弟子對佛所開示的法,有好樂(ㄧㄠˋ)希求。) 又如,《優婆塞戒經》:「眾生有思,名為欲心,以如是欲善業因緣發菩提心,是則 名為菩薩性。」此處的欲指別境心所的欲心所,欲心所是對思惟之事物發起希求的作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39895605.A.621.html ※ 編輯: ykkdc (123.205.79.86 臺灣), 12/19/2021 18: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