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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達賴喇嘛文集10-教理釋疑/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出版 http://chienching.blogspot.com/ 20:問:一切遍知的意思是指什麼事情都知道嗎? 有部(即毗婆沙宗,屬小乘宗義)認為有遍知,但沒有一切的遍知。 也就是說,(心)如果去想某件事,一定會知道某件事;但是並不是每一剎那都了解每 一件事,(心)有不去想的時候。而有部以上的宗義論師都說,每一剎那都了解一切法。 仔細去想,(心每一剎那都了解一切法)這的確是存在的,因為我們的內心本身就具 有了解事物的能力(心性原本就具有明而了知的能力)。 (心性的明而了知)如水具有清澈、澄明的特性般,但是因為水中存有污濁物,所以 就無法呈現出清澄的特性,唯有透過經過澄清,水的清澄的特性才能夠彰顯出來。 同樣地,我們內心了解事物最主要的障礙來自於所知障,這個所知障好比是水中的污 濁物。(心的續流如同水流,我們心的續流有無明習氣所知障的染污。) 若能夠把這個污濁物去除,那麼我們了解事物的能力就會自然地呈現,而且是淋漓盡 致(如果我們的心續盡除了所知障,心識原本明而了知的能力就能獲得全體大用)。 (註:《大般若經》(唐.玄奘法師譯): 「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麤重習氣相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名如來、應、正等 覺,得一切相智(遍知),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智慧境界,無所不見、無所不聞、無所不 覺、無所不識,於一切法見一切相(遍知的心識每一剎那都了解一切法)。」) >>>>> 21:問:一切遍知也是無常嗎? (尊者答:) 金剛乘說到意識(每個人自己的第六意識)有不同層次。 最細微意識(我們自己最細微的第六意識)稱俱生原始之光明,俱生原始之光明有兩 個意思:一是光明的究竟性(即最細微意識的空性),一是光明本身(即最細微意識)。 一切的粗分意識(粗分第六意識),都來自於這種光明(最細微第六意識),都是由 其而引發的,故粗分的意識都可融入這種光明中。透過修行,粗分的意識是可以完全斷除 的。 所有無明(包括無明的煩惱障以及無明習氣的所知障)都附屬於粗分意識的層次中, 當粗分意識完全斷除時,所有依附於上的無明、煩惱等都會一併斷除。 此俱生原始之光明(最細微第六意識)具有了解事物的能力。當附屬在粗分意識上的 無明完全斷除,此俱生原始之光明(最細微第六意識)了解事物的能力又能發揮,就可以 獲得法身(佛的第六意知最細微意識的俱生原始光明成就為智慧法身)。 由此我們知道心識有粗細許多層次。心一直都在改變(剎那轉變)中,無論心是否被 無明所污染(心永遠是剎那轉變),這正是一切遍知(佛的正等覺的覺知,即佛的俱生原 始光明的智慧法身)也是無常的原因。 然而,如果講到的是自性法身(佛的遍知的究竟法性)—-自性空(佛的第六意知最 細微意識俱生原始光明的究竟法性,即空性),那麼就是常法(空性是常法),因為這個 法性是在完全遮擋自性之所遮的情況下而有的(空性是遮除空性所遮自性有的無遮)。 龍樹菩薩及許多中觀論師的著作都提到,空性是唯有遮止所斷—-自性的無遮法(某 一有法上究竟法性的空性,是遮除空性所遮自性有的無遮;空性屬遮遣法當中的無遮)。 尤其在破自生時,清辨論師與佛護論師的討論中,清辨論師有過這樣的反駁:與龍樹 意趣有相違(清辨論師認為心的法性必須是自相有、自性有,與龍樹的意趣相違)。 所以,為什麼光明(最細微意識俱生原始光明)的空性是常法?因為是無遮法。無遮 法就是完全遮擋某一法後,在此當下並不會引伸其他法。因為是完全遮擋的緣故,所以它 是常法,並非是無常法。(如果是遮遣法當中的非遮,非遮引申的法就會是無常法。) 因此,「光明」和「光明的空性」這兩者,「光明」(最細微意識)是無常法,「光 明的空性」(最細微意識的究竟法性--即自性空的空性)卻是常法。 >>>>> 註:一切有情都具有俱生原始光明心(即如來藏),成佛後俱生原始光明心成為遍知。 摘自:《認知理論要點總集:開新慧眼》/法鼓學報主編廖本聖老師譯 所說明的「認知」(或稱心識、覺知),其定義則為:「清淨而明知者」。必須符合 「清淨」與「明知」兩個條件,且缺一不可。「清淨」在此解釋為:「認知的本質不會受 煩惱污染或影響」,換句話說,煩惱的垢染頂多只能包覆認知,卻無法侵入認知的本質當 中,否則解脫或成佛根本無望。不過光具備「清淨」這個條件還無法構成認知,要成為認 知還必須要有「認知(認識)對境的功能」,而此功能就是此定義中所提到的「明知」。 「認知」(心識、覺知)是不常不斷的續流,「認知」相續就像水流一般瞬息萬變, 無時無刻都在運行,卻永不間斷,而且「每一剎那的認知,都有前一剎那的認知作為其因 」,如果依此「由果溯因」的道理不斷反溯回去,最終就可以解釋為何「輪迴沒有絕對起 點」或「輪迴無始」,因為找不到最初剎那的認知。(並且認知在證果後也不會斷滅。) (註:我們第六意知最微細意識的俱生原始光明,是不常不斷的續流,不常指俱生原 始光明心不是不會剎那轉變的常法,不斷指俱生原始光明心的續流不會斷滅。俱生原始光 明心本身是無常法,其究竟法性的空性是常法,前者成就智慧法身時,後者即自性法身。 當一位有情成佛時,他的心(認知)轉為遍知的智慧法身,遍知的空性稱為自性法身。)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48524451.A.2A1.html ※ 編輯: ykkdc (123.205.79.86 臺灣), 03/29/2022 12:39:05
luciful3 : 南無觀世音菩薩 03/29 17:16
power751124 : 南無觀世音菩薩 03/29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