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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修次中篇》103任甘丹赤巴洛桑丹增仁波切 講於2004年 翻譯:如性法師 : 在談到「無諦實」(勝義觀察諸法非諦實成立)的時候,之前我們有談到證成無諦實 : 最主要的正因,是談到了「離一、異」的這個正因。如果一法的形成它是「有諦實」(勝 : 義中諦實成立)的話,要不然它就是「諦實一」(具支與支分是完全的一)、要不然就是 : 「諦實異」(具支與支分是完全的異)。(於有法上遮除諦實成立的一、諦實成立的異) 補充:離一、離異 摘錄自:《顯現與真實》勘蘇仁波切(住持)蔣巴曲究/英譯:佛教僧侶 史提夫.克理爾 在《正理海》,宗喀巴大師引自龍樹菩薩的《集學論》(Sutrasamucchaya) 說道: 「信順諸佛及佛法,信為先導功德母,長養一切勝善法,成就無上大菩提。」 何為甚深法?它是法的究竟體性,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空掉自性有。 為何稱為“甚深”呢?我們說空正見是甚深見,因為空性是證悟瑜伽現量的甚深所緣 境。 猶如我們必須剝下萵苣層層的外皮才能進入其內層,我們對空性的闡述,也必須從最 表象粗品的內涵切入,才能探索至最細品的。這意思是說,我們必須先理解佛教下部宗宗 義之“外層”的內容解釋,方能逐步掌握“最核心的”中觀應成派,所闡述的最細品之空 性內涵。 佛教哲學教派,毗婆沙宗,經部宗,唯識宗,中觀自續派,以及中觀應成派,都承許 無我的主張,但他們的差異在於所詮的內涵不同。 當我們逐步探討這些宗義時,從毗婆沙宗開始,無我的內涵也一步一步變得更細品與 深奧些。要直到討論至最後的宗義-中觀應成派時-我們才能尋覓到最完整無垢的見解。 儘管如此,毗婆沙宗宗義中的無我主張,可幫助我們理解經部宗的闡釋,而經部宗的 闡釋可幫助了解唯識宗的宗義,以此類推。這些教派宗義如同樓梯上的階梯,每一梯向上 引導至較細品的見解,直到最後,我們抵達最細品的空正見。 「順諸佛及佛法,信為先導功德母」是說,若我們對空性有希求與信心,且希樂能證 悟它,我們就會嘗試去瞭解它。而投入心力去了解空性,我們會累積無量無邊的資糧。 由於僅僅對空性粗略的認識,即能累積非常多的資糧,所以,若我們能真正地瞭解空 性,所累積的資糧更不用說! 熟悉空性的價值到底有多大?經中說有些菩薩可能精進地修習前五度-布施,持戒, 忍辱,精進與禪定-百劫千劫。然而,一位凡夫行者聽聞空性教授,思惟和禪修其內涵, 作筆記,或解說給別人聽-甚至帶有猶豫與不確定-累積的資糧遠勝於前者。 為此,以般若為前導而修習前五度,謂為“善巧的修行,”而缺乏般若為前導的修習 ,謂為“不善巧的修行。”(註:有謂六度當中,若缺少般若的空正見,則五度如盲。) ◎ 符合空性的有義疑 由於誤解空性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所以即便我們對一切法有自性生起一點點的懷疑, 都是很有價值的。在《四百論》(Chatuhshataka-karika,180) 中提婆(聖天)菩薩說: 「薄福於此法,都不生疑惑,若誰略生疑,亦能壞三有」 疑分為三種:(1) 不符合事實的無義疑(屬於六根本煩惱的疑),如事物是有自性的? (2) 等分疑,和 (3) 符合事實的有義疑(不屬於六根本煩惱的疑),如一切法是無自性? 提婆菩薩這裡所說的疑是後者(有義疑,不屬於六根本煩惱的疑,所謂小疑小悟、大 義大悟、不疑不悟,這樣的疑屬於有義疑),一切法是無自性的有義疑。 雖然這樣的疑算不上符合定義的伺察意,更談不上比量或現量,但它仍有撼動輪迴根 基的力量。 想想看從無始以來的過去生,我們可能對空性沒有生起任何的疑惑(一切法是無有自 性的?),現在能生起這樣一點疑惑(對於空性生起有義疑),非常重大且非比尋常。它 可扭轉我們慣有的思路,邁向一個截然不同的方向。 有些衣服放了多年沒穿,蟲跑進去咀嚼咬破了,看起來衣服好像仍放在那裡,可是當 提起來的時候,可能變成碎片。或是即使衣服提得起來,可是一搖晃它,它馬上也分解成 碎片。 生起空性的有義疑對輪迴也有類似的效果,這種疑惑是向整堆由無明所碓砌出來的輪 迴的苦諦挑戰,因此它可以催毀輪迴流轉的地基。 具有很大福德的人才會去思惟「或許事物不是從它自方成立。」不然,他或她對此是 不會有任何疑惑的。 ◎ 第二要義是決定二品。 也就是說,若我周遍是自性存在,那它(我)必須與蘊體,不是自性存在的一,就是 自性存在的異。這當中沒有第三種可能性。 (我是自性成立的情況下)我與蘊體,不是自性存在的體性一,就是自性存在的體性 異。只有這兩種選擇。我們必須很清楚在自性存在的我與其蘊體關係中,沒有第三種選擇 。若我存在的方式非此二者,那它就不會是自性存在。 舉例來說,若小偷偷了東西,且他仍待在這棟建築物。我們要尋找他時,我們知道他 肯定不在屋內,就在屋外。再也沒有其他選擇。當我們決定只有兩種選擇時,那麼若小偷 不在此二任一之地方,我們會知道他就根本不在這裡。 讓我們更深入地來檢視“一與異”以及“體性一與體性異”之意涵。 ◎ 一與異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一」與「異」之意涵,以及它與自性存在一,與自性存在異如何 作區分。 二法(兩個有法)是「一」時,它們必須名相與性相均相同,例如,筆和筆。 二法(兩個有法)在名相與性相均不同時,就非一(即異),例如車子和汽車。雖然 此二者性相定義一樣,但名相卻不同。而桌子與杯子在名相與性相上都不同。 世俗上存在是一的對境,無須是不能分隔的一;而那些是異的對境,也無須完全毫不 相干。唯有在自性存在的脈絡下,二法才必須不是自性存在的一,就是自性存在的異。 若諸法自性存在,它們無須依賴其他的因緣,且會與其他諸法隔絕而存在。 在自性存在的脈絡下,任何二法要不是自性存在的一,毫無被區別的可能性;要不就 是自性存在的異,彼此毫不相干。 自性存在的一是指兩法意思完全相同,且發揮一模一樣的功用。若是如此,如果我與 蘊體是自性存在的一,那它必須與蘊體完全分不開,也就是說,我與蘊體根本就無法區分 。說“我”等同在說“蘊體”,反之亦然(說蘊體等同說我);此二語詞可互相對換。 而且,我與蘊體會作完全相同的事,因為它們是分不開的一。若我與身體是自性存在 的一,比如,當我們說,“我在思考”,那會是指身體在思考。若我與心識是自性存在的 一,那麼當我們說,“我在走路”,那會是指心識在走路。若我與蘊體是自性存在的一, 這些荒謬都會產生。 世俗上來說,異並非指二法完全毫不相干。兩個國家是相異的法,州與它所處的國家 是不同的。 無常與所作性是相異的。「無常」是指剎那剎那壞滅,而「所作性」是指因緣所形成 之法。無常與所作性是同義,但它們並非完全相同的法,因為它們對了別它們的心識所顯 現的面向不同。它們是相異的,因為它們有兩個不同的名相,但它們並非彼此毫不相干。 然而,若二法是自性存在的異,它們必須完全相異,以及毫不相干。它們不會僅因沒 有百分百相同這層意義上而相異,而會是像老虎與牛般完全不同且不相干(風馬牛不相及) ;它們非同義,而一者也非另一者的屬性,或一者是另一者的子群。一者不須依賴觀待另 一者,且也非同一體性。這個是重點,若不了解的話,我們即無法了解此正理。 因此,就諸法是自性存在(自方成立)的角度而言,它們肯定要不是自性存在的一, 且完全相同,這意思是說它們會是百分百相同;要不它們就是自性存在的異,這意思是說 ,它們會是完全不相干且別別分開。 我與蘊體是以如是的方式存在嗎?(我與蘊體是自性存在的一或自性存在的異嗎?) ◎ 體性一與體性異 「體性一」與「體性異」的主題來自於《攝類學》,這是寺院哲學教義必修的首要課 程之一。 要學好體性一與體性異,我們必須先了解兩者關係這個主題--二個法之間的關係。 這當中有教授兩種類型的關係: (1) 因果關係(體性異)。若二法(兩個有法)有因果關係,一者會是另一者的因。 (2) 同體關係(體性一)。這是說若一法存在,另一法也同時存在,這可以是(2-1) 義關係,比如說,無常與所作性;它也可以是(2-2)總別關係,一法是另一法的事例,例 如,瓶子是無常總的別。 ◎ 擴展分析的角度 總的來說,二法相異無須完全毫無關係。煙與火相異(煙與火是體性異的從生相屬) ,但若它們自性存在,它們會完全毫無關係,因為彼此獨立於其它因緣而存在。但事實並 非如此,因為煙與火有因果關係(二法具有因果關係,則此二法是體性異的從生相屬)。 另一種擴展分析角度的方法是五相或七相觀察。如上所述,龍樹菩薩說觀於每個蘊體 ,各有五個我之邪見。為破斥這些邪見,他呈現五相觀察,如同在《寶鬘論》(1:82) 中 揭示的: 「蘊非我及無,亦非互相依,蘊非薪火雜,是故我何有。」 >>>>> 註:我與我的五蘊身心,我是存在的,五蘊身心也是存在的,我與蘊體依賴觀待的存在。 五蘊非我(非自性成立的一),我也不是與五蘊身心毫不相關的我(非自性成立的異), 我與我的五蘊身心相互依賴觀待施設而有,透過離一、離異的正理,觀察不到實有的我。 摘自:達賴喇嘛尊者教授《中觀根本慧論》 「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這句話非常得強而有力! 是以五相來觀察佛陀和佛陀的無漏蘊之間的關聯。 「非陰」,佛陀並非是佛陀的無漏蘊體。「不離陰」,佛陀也不是遠離了(佛陀的) 無漏蘊體以外的佛陀。「此彼不相在」,佛陀也不以自相(自性成立)具足他的蘊體的, 如果有自相,那麼就無關聯,如果沒有關聯,就沒有所謂的“我具有”或“我擁有”。 如果佛陀不具有這個蘊體的話,佛陀也就不會依賴著蘊體而被施設為佛,佛的蘊體也 不會因為佛而被施設為這是佛的蘊體了。所以是「不相在」,沒有互相的依賴。(如果佛 陀是以自性成立而具有他的蘊體,就會有佛陀與他的蘊體不是相互依賴觀待的過患)。 「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如果佛陀不具足他的無漏蘊體的話,他不是具有無漏 蘊體者,這樣的話何處是佛陀?(所以佛陀只是依賴觀待他的無漏蘊體為施設處而被名識 分別心施設安立的存在,沒有自性成立的佛陀。) 透過這五相的觀察後,如來到底是在哪裡?這句偈頌非常強而有力。因為有時間念誦 時,我們可以把自己加進去,比如以我來說是:「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達賴不有陰 ,何處有達賴?」或者是念自己的名字:「(某某,自己的名字)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 在,某某(自己的名字)不有陰,何處有某某(自己的名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51061582.A.B94.html
proton63 : 推:思惟「或許事物不是從它自方成立。」 04/27 20:36
※ 編輯: ykkdc (123.205.79.86 臺灣), 04/28/2022 07: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