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kudai : 隨喜!阿彌陀佛! 05/26 21:45
: 摘自:達賴喇嘛尊者傳授菩提道次第廣論(第41-1講)/蔣揚仁欽中譯
: 巳二、正釋修習之次第
: 那在《廣論》的教授裡面,我們又可以分講授(教法)還有覺受(證法),一個好像
: 是作來講授用的(教法),一個好像是用來修行生起覺受用的(證法),所以我們會有這
: 種的危險,我們要特別的謹慎注意。(不要把教法、證法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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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佛法的修行不是把教、證二法分開
摘自:達賴喇嘛尊者傳授<菩提道次第廣論>(第7-1講)道前基礎 /蔣揚仁欽中譯
什麼叫做佛法?什麼叫做教法呢?教法可以分兩者,除了這兩者以外,沒有其他的教
法了。這兩者是那兩者呢?就是教正法以及證正法兩者。
什麼叫做教正法?教正法就是是非善惡,如何修行的內涵,「什麼是所取?什麼是所
捨?」的這種內容,我們叫做教正法。
證正法就是已經決定了這個內涵,根據教正法的內容,來付諸於實踐的行為,這種的
加行,我們稱為證正法。所以這兩者是因果的,也就是教正法為因,證正法為果。
比如什麼呢?就像在跑馬的時候,首先先要讓馬知道,要往那個方向跑?決定之後,
馬才會往這個方向跑。如果我們跟馬說要跑那裡,可是馬卻往反方向跑,那這是天大笑事。
所以同樣的,在聞以及思的時候,已經決定的內涵,可是在修的時候,就要去學、或
者修另外一種,跟聞思毫無相關的內容,豈不是很好笑嗎?所以同樣的道理。
教正法必須能攝持一切經論的主要內涵,最主要範圍就是由親近善知識乃至止觀,這
些的內涵,都必須也包括。
修行者來講,首先應以這個聞思的善擇的智慧來作正思惟,之後在修行的行動上、加
行上,我們再以次第的去引導,這樣才有辦法現一切聖言皆為教授。我們現在看本文的部
分。
【(13頁)此中聖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除其教證二聖教外
,別無聖教。
教正法者,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證正法者,謂是如其前決擇時,所決擇已而
起修行。故彼二種成為因果。
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
,定成笑事。
豈可聞思決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餘?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篇》云:「復次聞及思
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餘。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如是由此教授能攝一切經論道之樞要,於從親近善知識法乃至止觀。此一切中諸應捨
修者即作捨修,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在這些種種的內容當中,要作止修的就要作止修,應該作觀修
的內容我們以觀修來修行。
像九住心等這些種種內容,最主要是以止修為主,這時候針對這些的內容,我們就以
止修為主。像是無常、空性等這些,透過智慧來觀察的內容,我們就以觀修為主。
所以在此說到,此一切中,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為什麼叫捨修的原因,是因為我們
在作止修的時候,最主要是以捨散亂和沈沒,破除這兩者的障礙,捨棄這兩種的障礙,來
修學止修的。所以在此而說到捨修,但是藏文直接翻譯過來應該叫做止修。
諸應舉修者,在此的舉修就是以觀察為主要修行的修行法門,以藏文直接翻譯過來叫
做觀修。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編為行持次第引導,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
相反的,如果對於只有一個道支的某一部分,並非是圓滿的整個教法的內涵,尤其是
只專攻禪修,認為九住心就是所有的一切聖教的圓滿內容,所以他覺得觀修九住心,是不
需要用智慧來觀察的,那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像這一種具有錯誤概念的人,他認為諸大經論不是真正的教授;因為大教典的內涵,
只是拿來辯論用的,拿來增長佛學知識的,所以只是開闢廣大的外解而已,於是而作此誹
謗。
針對這種錯誤概念,宗大師在此說到,諸大經論裡面,也就是大論典裡面所詮的內義
,幾乎都是必須透過非常非常深奧的智慧,深入的去觀察之後才能夠知道的;
如果我們放棄了這種觀察智慧,如何能生定解?大教授不是最殊勝的教授,請問還有
誰,那位論師?能夠造比這些大論典還要來得殊勝的教授,有這些的論師嗎?有這樣的論
師嗎?
如果我們能夠將《般若經》,也就是顯教的這些經論內涵,示現為教授;那至於續部
的,也就是金剛乘的這些大教典,我們就能夠非常簡單的、很容易的,把它視為教授,視
為口訣了。
這樣我們才能夠發起,對於所有大教授的定解,並且遮遣一切的顛倒妄執。什麼樣的
顛倒妄執呢?認為大論典並非真實的教授。這樣的話,我們才有辦法捨棄對於正法的種種
邪顛倒。現在我們看本文:
【若不爾者,於非圓滿道體一分,離觀察慧,雖盡壽修,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真教授
,且於彼等,見唯開闢博大外解,而謗捨之。
現見諸大經論之中所詮諸義,多分皆須以觀察慧而正觀擇,此復修時若棄捨者,則於
彼等何能發生定解,見為最勝教授?此等若非最勝教授,誰能獲得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
論師?
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則其甚深續部及論諸大教典,亦無少勞現為教
授;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背棄正法諸邪分
別罄無所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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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篇在止觀章這個地方,宗大師說到許多想要修行佛法的修行者,棄捨諸大教典。
如果把教法和證法分開,在大教典的教法之外,別求另外的證法,這是錯誤的。這個
常見的錯誤,在最一開始的<道前基礎>已經提過,本篇補充道前基礎提到過的相關內容。
宗大師提醒修行者,佛法的聞思修,並不是聞思時一個內容,修時卻是另一個內容,
宗大師說,就像教馬跑這個方向,而馬去跑時卻是另個方向,如此的話誠可笑也。也就是
,佛法的聞思修,所聞思者(教法),與所修者(證法),教、證二法是一貫的,不是把
教、證二法分開,把教證二法分開是毀壞正法。格西善知識們也經常提醒,聞思也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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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kkdc (123.205.79.86 臺灣), 05/26/2022 12: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