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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篇) 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 摘自:《中論釋-正理海略講》見悲青增格西 卯二、他宗妨難之理 《正理海》:佛護論師說:「諸法不從自之體性生,彼等之生將無義故,生將無盡故 。」 對此,清辨論師說:「此不合理,以此論式沒有講任何成辦無自生的因喻,只是立宗 而已。而且,數論師說的從自生之義,若指從已顯之果性生,則將成立已成,若指從未顯 因—功能之體性—生,則所有具生者都是唯從彼生,故有相違過,沒有排除如是觀察宗法 而出的過失故。是他方尋過而有過可尋之語,故亦不合理。」 「苗為有法,應不自生,以生無義故,以生無盡故」,與「苗為有法,復生應無義, 已有自體故;苗為有法,應無窮盡再生,以生還須生故」,是整理佛護論師的說法, 佛護論師的原話是:「諸法不從自之體性生,彼等之生將無義之故,生將無盡之故」 對此,清辨論師認為有三個過失: 第一、只有立宗,沒有正因、正喻。第二、無法反駁對方的反難。第三、違背龍樹菩 薩的意趣。 首先談到沒有正因、正喻的問題。 清辨論師為什麼這麼說呢?本來佛護論師講的是「苗為有法,應不自生,以生無義故 ,以生無盡故」,這是略說,之後還有比較長的論式。 但是清辨論師理解為「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生無義、無盡並不 是個正因。 因明論式一定要有因、喻,比如「聲是無常,以是所作性故,如瓶子」。 清辨論師說沒有因、喻,並不是說這個論式沒有因、喻,而是這個論式沒有能夠證明 苗非自生的正因、正喻。 像「苗為有法,非自生,以是緣起故」,因為是緣起,所以它是非自生的,這是合理 的。說生無義、無盡,就不對了。 所有的無常法都是有義、有盡的,而且生是有義的。 因為生無義、生無盡是如兔角般不存在,所以不能用來成立非自生,它不是個正理。 (這並不是說他沒有講理由,是說那個理由是像兔角般。) 再者,佛護論師的論式中確實沒有直接提出任何的喻。因此,清辨論師說:它只是個 宗而已—只是講自己的看法,沒有講正理,因為沒有講無自生的理由和譬喻。 第二、無法反駁對方的反難。 先不管佛護論師真正的論式,把清辨論師的解讀—「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 無盡故」,當成佛護論師的意趣。 數論師認為,顯現的苗一定要從隱藏的苗生出來,若無隱藏的苗,是無法生出一個顯 現的苗的。所以隱藏的苗還沒有生,還要生;顯現的苗就不需要再生了。 說「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時,數論師很有理由問:「你說生無義 、無盡是在指什麼?如果你說的是隱藏的苗,它的生是有義的,從未顯現變成顯現,你說 無義是不對的。如果你說的是顯現的苗,它的生沒有意義,這個我也接受。」 運用正理時,運用的對象必須是沒有能夠證明這件事情、不答應這件事情。如果對方 已經接受了,就不需要再對他證明;對方不接受,才需要證明給他看,讓他接受。 所以,佛護論師會有二個過失:第一、成立已成立的。即敵方明明已經接受的,還證 明幹嘛!第二、相衝突,不是生無義,而是生一定有義。說隱藏的苗不用生,數論師不會 同意。是為了有顯現的苗才生,所以不是無義,是有義的。 總之,對於佛護論師的主張,數論師會提出反難:「隱藏的苗,生是有義的,顯現的 苗,生是無義的,你說的是哪一個?」此時,將無法反駁數論師的反難。 第三、違背龍樹菩薩的意趣。 「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第一個過失是沒有講到因、喻,生無義 、無盡是如兔角般的,生是有義的。而佛護論師是如此有智慧的人,不可能講這個話。 所以清辨論師揣測,佛護論師想講的是生有義、有盡,也就是如果是自生,一定會變 成無義、無盡,事實上生是有義、有盡的,佛護論師想表達的應該是這個。 即清辨論師揣摩應成論式是「苗為有法,生應無義、無盡,以自生故」,轉成因明論 式是「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有義、有盡故」。 「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依照字面,根本不對,因為生是有義有盡 的,所以清辨論師以為佛護論師其實是想說「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有義有盡故」。 因從「生無義無盡」轉成「生有義有盡」,原本的所立—「不自生」—也要改動,因 為說不是自生,又說生是有義、有盡,意思就是「只是無自生之生」,這個其實在講有他 生。因此,整個論式就會變成「苗為有法,雖無自生,但有他生,以生有義、有盡故」。 這樣一來,就與龍樹菩薩的意趣相違了。 龍樹菩薩認為無自生、無他生、無二生、無無因生之所立全都是遮無,而不是遮非。 「只是無自生之生」已經變成遮非了,就違背龍樹菩薩的意趣。 (...待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79.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66257156.A.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