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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篇) 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 摘自:《中論釋-正理海略講》見悲青增格西 消讀《正理海》:如何會變成有過可尋?從彼論式轉變當時義就會有。 轉變當時義而變成有過失語之理:轉變所立—「諸法不從自之體性生」—時,其所顯 義將成為「諸法由他生」;轉變能立因時,其所顯義將成為「生有義有盡」,就會有與自 宗相違之過。 也就是「苗為有法,不自生,以生無義無盡故」轉變後,會變成遮非,是有過失之語。 怎麼說呢?轉所立—不自生—時,它會顯示出「諸法由他生」,轉因時會變成「生有 義有盡」,如此就會與龍樹菩薩說四無生都是遮無相違。 《正理海》:無義無盡也不是因;「若有自生,將無義無盡」也不可為因,因為其於 有法上成立時,會成立所立故。 即生是有義有盡的,所以以「生無義無盡」為因並不合理。 也不可以將佛護論師「諸法不從自之體性生,彼等之生將無義之故,生將無盡之故」 ,理解成「諸法為有法,不自生,若自生將成無義無盡,然有義有盡」,因為了解能立時 就了解所立了。就像「瓶子為有法,是無常,以是無常故」是錯誤的論式。 這樣不行、那樣不對,所以清辨論師認為佛護論師是想說「諸法為有法,不是自生, 以生有義有盡故」。這段就是在解釋這個。 《正理海》:因此,二轉義為因,字面之因須轉的話,字面之宗亦須轉,同故。但是 並不可如同轉因那般轉,故轉義為「非唯遮自生」。 「二轉義」是無義轉成有義,無盡轉成有盡。因—「生無義無盡」—一定要轉,不轉 不行;因要轉的話,宗也要轉,同故。 這邊「同故」,是同轉,不是理由相同的意思,理由並不相同。為什麼?「生無義無 盡」—不轉的話,因不存在,轉了,因才會存在,所以它要轉。 如果解釋成理由相同,就要說「諸法不自生」也不存在,所以要轉,但是「諸法不自 生」是存在的。所以轉的理由不一樣,但是要轉這點是一樣的。 不可如同轉因那般轉,那要怎麼轉?要轉成「只是無自生之生」。 《正理海》:這並不是轉應成之因,以有說轉所立故,及「不自生」並未說為因故。 說爾時生有義有盡故,諸法並非僅遮自生,故成他生。若如此,有違不自生之義僅為遮自 生之宗。 也就是,這樣轉不是應成轉因明的方式。 從哪裡可以知道?從這二點可以知道:轉變所立—「諸法不從自之體性生」—時,轉 成「諸法由他生」,及「不自生」並不是因。 結論,因為說生有義有盡,所以說不自生就不是只是否定自生,故成他生;若如此, 就違背「不自生只是在遮自生」(即遮無)之宗。 《正理海》:釋論說:有違阿闍黎不主張他生及生有義有盡之宗義。 此處釋論的作者是清辨論師的弟子觀音禁。他說:龍樹菩薩不主張他生,且不主張生 有義有盡。 這是說不過去的:一、自續派主張他生,他持自續派宗義,怎麼會說他生不是龍樹菩 薩的主張?二、不主張生有義有盡根本不是龍樹菩薩的說法。這是觀音禁錯誤理解清辨論 師的說法。 正確理解是如宗喀巴大師解釋清辨論師的說法: 所立「諸法不從自之體性生」轉成「諸法從他生」,能立因轉成「生有義有盡」,就 會與自宗相違。不是這樣理解,單就字面「所立轉成從他生,因轉成生有義有盡,就會違 背龍樹菩薩的宗」看過去,就產生如觀音禁的說法。 總之,清辨論師第一步就解讀錯誤,接著針對自己的解讀再推演下去,推演出三個內 容。 卯三、自宗無此過之理 接下來講月稱論師破清辨論師,還原佛護論師的說法。 (...待續...)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66344746.A.DE4.html ※ 編輯: ykkdc (123.205.79.183 臺灣), 10/21/2022 2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