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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處注意,初學者常誤認六根都是色法,並非如此。六根當中,眼根至身根(例如大 : 腦)是色法;意根不是色法(例如意根不是大腦),意根是心法,且是心法當中的心王。 : 又容易誤認六根等於六知,非也。眼知乃至意知是覺知,不是色法。覺知具有心王及 : 心所,例如,眼知的覺知具有眼識心王及其相應的心所法,眼根則不是覺知。其餘類推。 補充--摘自達賴喇嘛尊者:學習《攝類學》&《量論》的利益 在學到《攝類學》的因果單元時,特別會提到,近取因與俱生緣兩者。近取因將會演 變為果的體性,而清晰明瞭的認知(即覺知),必須要由一個隨順它的近取因來產生,要 一個無心的物質(即色法)作為認知(覺知,即心)的近取因是很難的。 同樣的,清晰明瞭的認知(覺知,即心)也無法成為物質(色法)的近取因,認知( 覺知)可以有不同的所緣緣與增上緣,但造成清晰明瞭的部分,就一定要等無間緣。 認知(覺知)無始以來就有,認知(覺知)也必須要靠上一個是認知的近取因而生, 透過這樣的原理,來成立認知(覺知)沒有最初的開端,也不會有結束(無始亦無終)。 而輪迴與涅槃,也安立在認知(覺知)上,被煩惱控制的心續可安立為輪迴,而當斷 除煩惱後,心續(覺知)上的煩惱被斷除後的離繫部分,就安立為涅槃。 學習《攝類學》的目的,就是要逐漸思考這些細節,多方面的觀察,將它串聯起來, 在心中得到許多定解,因此而得到利益,學習理路對觀察修(止觀的觀)是極為重要的... >>>>> [1] 此處,如尊者說,覺知(也就是心)是因緣法,因緣當中,因是近取因、緣是俱生緣 例如,生起眼知的覺知,眼知的覺知是無分別心,生起眼知覺知的因緣是什麼? 生起眼知(眼識心王及其相應心所的覺知),是以色處為所緣緣、眼根為不共增上緣 ,由根、境這兩個俱生緣,加上意知等無間緣的近取因--由此因緣而生起眼知的覺知。 其餘耳知的覺知乃至身知的覺知,分別以聲處為所緣緣、耳根為不共增上緣,乃至觸 處為所緣緣、身根為不共增上緣,加上意知等無間緣的近取因,生起耳知乃至身知的覺知。 [2] 尊者提到,覺知(即心)無法做為色法的近取因,色法也無法做為覺知(心)的近取因 也就是說,色法與心法二者相違。色法與心法--彼此不能成為彼此質流的近取因。 只有色法不能生起覺知(心),只有眼根和色處,無能生起眼知,何以故?眼根和色處 都是色法,然而覺知是心法,覺知的生起,還必須要有覺知的近取因,此近取因屬意知。 尊者說,覺知本身,也必須靠覺知的上一個近取因產生,追溯我們身語意三門當中的 意知,意知的覺知前一剎那還有前一剎那,也就是無始,也不會結束,故說心無始無終。 比如此世生命結束,我們屬於色法的身體就結束了,但是意根的心識覺知會延續到後世。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88284559.A.829.html ※ 編輯: ykkdc (61.71.8.219 臺灣), 07/02/2023 17:25:54
kissung : 南無阿彌陀佛 07/03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