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kdc (y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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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入中論》十善業道-9 (十善業道為總戒相)
時間Sun Jul 9 09:50:39 2023
: 摘自:〈The Opening of Wisdom-Eye〉十四世達賴喇嘛 陳琴富譯
: 佛陀的整個教法,可以概分在三個大要目之下:增上戒學(adhi-sila)、增上心學
: (adhi-samadhi)、增上慧學(adhi-prajna),因為三藏中所有探討的主題都落在這三
...(續前篇) 上次尊者這篇文章,只貼了前面十善業道的部份,續貼後半段略述別解脫戒
摘自:〈The Opening of Wisdom-Eye〉十四世達賴喇嘛 陳琴富翻譯
別解脫戒
別解脫的梵文「pratimoksa」(巴利文 patimokkha),字首「prati」是指「擺脫」
的意思,擺脫世間的苦,從而使得遵守這些戒律的人能夠導向「moksa」,意即「自由」
或是「涅槃」之意。
如果一個人沒有辦法持守戒律,讓他遠離欲望、恐懼,也沒有因為欲望而擺脫名利的
束縛、或在另一個世界得到安樂,倒不如透過強烈想要得到解脫的意志,與這個世俗隔離
去修行,至少做到不傷害(ahimsa)眾生。因此,他們真誠的稱這為別解脫戒。
因為有八類人分別持守這些戒律,因此可以分為八種:
正學戒(Upacasatha-sila)
優婆塞戒(Upasaka-sila)
優婆夷戒(Upasika-sila)
沙彌戒(Sramanera-sila)
沙彌尼戒(Sramanerika-sila)
近住戒(Siksamana-sila)
比丘戒(Bhiksu-sila)
比丘尼戒(Bhiksuni-sila)
戒律也同時被視為是禁止違犯的戒,基於此,這八種的戒律統稱為別解脫戒。至於應
該持守的戒條也各有不同:
近住戒有八條。
優婆塞戒和優婆夷戒有五條。
沙彌戒和沙彌尼戒各有三十六條,其中十條是根本戒。
正學戒有十二條,其中六條是根本戒,必須持守兩年後才能成為比丘尼。
比丘戒有253條,分成幾個類別,在最初的時候必須嚴格持守:
第四條戒婆羅夷(Parajika),比丘如果犯了這些罪業將被逐出佛門,且不得再
剃度。
第十三條戒僧殘(Samghavasesa),犯了此戒將墮未墮,如人濱危,僅留殘命。
第三十條戒捨墮(Naihsargika),以罰金贖罪。
第九十條戒單墮(Prayascittiya),必須贖罪。
第四戒悔過法(Pratidesaniya),必須懺悔。
第一百一十二條戒惡作(Saiksa),善行的準則。
比丘尼戒有364條,其分類和比丘戒一樣:
8波羅夷,27僧殘,33捨墮,180單墮,11悔過去,112惡作。
在這八種別解脫戒中,只有近住戒是短暫的,持守一天一夜,在家人回家以後持守五
戒即可。其他的七種戒律必須終身持守。
對於那些想要建立解脫戒的行者,在其持守時有一些阻礙,他必須沒有以下的情形:
1.曾經違犯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等五無間罪,這是﹝生起﹞
戒行的阻礙。
2.再者,沒有得到受戒,或是沒有獲得父母的允許過出家生活,這是﹝建立﹞戒行的
阻礙。
3.太年幼,我們形容是「不足以被嚇跑」,這是﹝開展﹞戒行的阻礙。
4.身體的缺陷或畸形可能是﹝實踐﹞戒行的阻礙。
我們必須注意,一個人的出身是不構成阻礙的,因此不論出身的貴賤、家庭的貧富,
仍然可以受戒並持戒。沒有上述缺憾的人,可以根據個人的能力和際遇持守一種別解脫戒。
未具足者受持「制限遍淨戒」有兩種方式:盡最大的努力持戒,以及量力而為。
已具足者受持「無制限遍淨戒」可以藉助於以下的助緣:
1.常隨善知識(具德上師或是益友);2.保持見清淨並避免雜染;3.了知妨礙戒律的
雜染以善護戒清淨;4.精進用功以淨化自心;5.如理抉擇引起快樂的資具依止。
以下對此五點作進一步的解釋:
第一個助緣的意思是,藉著善行比丘的行儀或是聽聞善知識的說法來守護我們的戒行
。尤其是離道已遠的人,必須親近一個具德老師並接受法的教導。
清淨見意指一個人他清楚知道哪些法是應該捨棄的、哪些法是應該開展的,且非常勤
勉的去了知其間的差異。他必須以正念與正知(smrti-samprajanya)去分析我們的心識
。再者,憶念自己尊貴的上師,他是如何責難我們的不當行為,以這種方式去開展慚愧心
。建立這些德行以後,就可以持戒清淨。
第三個助緣,「了知妨礙戒律的染污」意指要知道導致墮落的因,完全了知這些原因
之後,我們就必須放棄會導致毀滅的煩惱,而自覺地開展提昇戒德的行為。這可以藉著聽
聞佛法、思惟佛法、修持佛法來達成。
精進用功在此處意指一個人必須努力修行,尤其是在三個特別的時日:斷食日
(Upacasatha-day,誦念別解脫戒律儀以及聽法),結夏安居日(Varsavasa,三個月的
雨季安居期精進修行),自恣日(Pravarana-day,雨季結夏安居結束那天,比丘彼此邀
請告誡並給予開示)。
引起快樂的資具有四種:衣服、食物、床座、醫藥,使用這些資具僅為此身繼續維持
,如果會生起新受煩惱則應禁止使用。如理抉擇這四種資具才可以守護持戒清淨。
有四個因素會引導人們行不善法。分別是:
‧無明
‧不敬法
‧輕慢
‧煩惱相續
這四者稱為墮落之門,想要守護戒律的人必須斷絕它們。一個人持守戒律必須像保護
他的眼睛一樣。除此之外,還必須開展四個相對於此四個墮落之門的善法:
‧智慧
‧信
‧敬慎
‧煩惱息止
因此不難理解,不論大乘或是小乘其別解脫戒律儀是類似的。此處要強調,不論大小
乘都重視別解脫戒的修持。
菩薩戒與密宗戒
然而,有關菩薩戒與密宗戒,這是大乘特有的誓戒。
如果一個人受了菩薩戒,他必須守護自身避免犯十八種導致墮落的戒條,以及四十六
種不當的行為。(菩薩戒又稱三聚淨戒,哪三聚:包括別解脫戒。)_
如果一個人受了密宗戒或三昧耶戒,它必須守護自己免於十四個根本墮落戒,連同守
護五眷屬(pancagotra)的普通與特別的行為和其他的行為。菩薩戒和密宗戒根據派別以
及修行的方法,戒條非常多,在這本導論的書中無法詳細解說。
(要受佛教密乘戒的前提,要先受菩薩戒,有了菩薩戒之後,才能夠受密乘戒,而菩
薩戒本身包括別解脫戒。)
有關增上戒學的描述就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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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斷食日(UPAVASATHA),在陰曆每個月的第一天新月和第十四天滿月時
根據《別解脫戒經》,比丘要念誦根本律儀,在家眾則要持守八關齋戒一日夜。在家
眾還有特別的教戒,必須在這一天待在精舍裡聽聞、閱讀、思惟法教。在家人於這些天裡
還要準備食物和用具供養比丘。
[2] 未證言證的範圍包括妄說世間的或出世間的成就。
一個比丘可能吹噓他已經證得禪那或是阿羅漢果。如果他這樣做,就犯了第四波羅夷
戒(parajika)「妄說上人法」,沒有資格再當比丘,必須逐出僧團且終生不得再剃度。
在家眾如果未證言證則會有嚴重的果報。
[3] 邪見情況下因果法則是被逐漸的破壞
參考《長部經》第二經,在《覺音疏》開頭的解釋,尤其是有關於「斷滅論」的見解
[4] 所有的別解脫戒律儀都是源自於根本說一切有部(Mula-Sarvastivada)
只是小乘有一點點不同(註:一切有部不是指一個部派,而是含攝十八部派,包括根
本四部,根本四部包括說分別部等等)。西藏的出家僧也是源自於根本說一切有部,只是
修習大乘和大乘經典。至於比丘尼傳承目前只存在於中國、台灣、韓國和越南。
[5] 目前藏傳佛教的出家僧戒,男眾有沙彌戒、比丘戒,女眾有沙彌尼戒,但無比丘尼戒
末學收錄在精華區[圖書分享]--[培養慈悲心:觀世音菩薩相應法]作者Thubten Chod
ron是藏傳女出家眾,他在藏傳受過出家的沙彌尼戒,而後進一步到台灣佛光山受比
丘尼戒。漢地的比丘尼戒也曾經失傳,歷史上後來由斯里蘭卡傳入建立比丘尼戒。
[6] 外道也有戒定慧三學,然而不稱增上三學,何以故?因為不能獲得解脫。佛教內道的
戒定慧三學,稱做增上三學、增勝三學,冠以增上、增勝有別外道,因為可獲解脫。
[7] 受戒時,內心要有相應的意樂,才能得受戒體
我們的身語意,在受別解脫戒時,內心意知要生起出離心受戒,才能得別解脫戒體。
我們的身語意,在受菩薩戒時,內心意知要生起菩提心受戒,才能得菩薩戒戒體。
如《南山律在家備覽》也說:「戒為聖道本基…軌成出離之道。」要有出離心攝持。
[8] 摘自:《那爛陀寺十七大班智達祈願文教授》第十四世達賴喇嘛
我平常都會講這個故事:幾年前,我參加了在麥奔召開的一個會議,有兩位來自緬甸
的比丘來看我,他們曾這樣對我說:「雖然我們很不同,但我們都是追隨佛陀的弟子。」
當下,我馬上想到:「哦!因為在西藏,密法非常興盛,他們可能會認為我們只修密
、不修戒。」於是我說:「是的,雖然我們有所不同,但是根本上,我們是以戒學為基礎
來學習的。」
別解脫戒中,在惡作的說法上,我們與他們有點不同,光是法裙,我們就說了七項,
他們的相關戒條只有一項。不過這只是微小差異,根本上,如何受戒等主要戒條都一樣。
於是我對他們說:「我們西藏的別解脫戒有二百五十三條。」兩位比丘驚訝地說:「
有二百五十三條嗎?原來西藏的喇嘛也修戒啊!」他們似乎有西藏喇嘛不修戒學的想法。
藏傳佛教的戒學是一切有部的戒學,一切有部的戒傳承是由佛陀的兒子一直傳到龍樹
,龍樹傳到清辨,之後傳到寂護,第八世紀寂護論師來到藏地,就把一切有部的戒傳承從
印度帶到西藏。所以我們藏傳佛教的戒體是一切有部的戒傳承流傳下來的。
阿底峽尊者是大眾部的戒體,阿底峽尊者到西藏後,曾經有人請他傳授大眾部的戒體
,阿底峽尊者說:「一切有部的戒條和大眾部的戒條有些許不同,一切有部的戒條較為嚴
謹。既然在西藏有寂護父子流傳下來的一切有部嚴謹的戒體,那我就不傳授比較寬鬆的大
眾部的戒體。」因為阿底峽尊者親自這麼說,所以別解脫的基礎在藏地就穩固建立了。
[9] 藏傳佛教格魯派,格魯(gelu)意為「持律」、「善規」,太虛大師稱格魯為黃衣士
摘自:清.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喇嘛有兩種,一曰黃教(格魯),一曰紅教,各以其衣別之也。黃教(格魯)講道
德,明因果,與禪家派別而源同。紅教則惟工幻術。理蕃院尚書留公保住言,駐西藏時,
曾忤一紅教喇嘛,或言登山時必相報,公使肩輿鳴騶先行,而陰乘馬隨其後,至半山果一
馬躍起,壓肩輿上,碎為磟粉。此留公自言之。曩從軍烏魯木齊時,有失馬者,一紅教喇
嘛,取小木橙,咒良久,忽反覆折轉,如翻桔槔,使失馬者遂行,至一山谷,其馬在焉。
此余親睹之。考西域吞刀吞火之幻人,自前漢已有,此蓋其相傳遺術,非佛氏本法也。故
黃教謂紅教曰魔,或曰是即波羅門,佛經所謂邪師外道者也。似為近之。」
[10] 摘自:《律海心要攝頌》宗喀巴大師作 隆蓮法師譯注
“宗喀巴出生的年代,正是西藏佛教因薩迦、噶舉互爭政權而趨於衰微的時候。特別
是正法毗尼漸次失壞,受戒的人雖多,不唯所受的戒不能如法守護,就是出家的形儀也不
能如法受持。宗喀巴整頓佛教,首先就是對治當時濫無戒行的流弊(註:藏地五明佛學院
慈誠羅珠堪布曾說,若無宗喀巴對戒律的整頓貢獻,就無現在的藏傳佛教)。當時律學的
譯著雖多,但學者於古師所著的廣大論疏難於通達,於律藏所說『止』、『作』、『開』
三者的差別不能辨別,分散的不能結合,錯綜的不能整理。因此宗喀巴作《律海心要攝頌
》,為學者研習律經及諸家注釋的眼目。它是別解脫戒的總抉擇,也是律經的總攝持。”
宗喀巴關於別解脫戒的著作,除了《律海心要》,還有《律本事所出學處劄記》、《
比丘學處》、《沙彌學處》等;菩薩戒方面,宗喀巴依《虛空藏菩薩經》、《瑜伽師地論
‧菩薩地戒品》、《大乘集菩薩學論》等經論作《菩提正道菩薩戒論》,《菩提正道菩薩
戒論》以菩薩三聚淨戒詮解大小乘戒相容的問題,闡釋大乘戒與別解脫戒共融的合理性。
[11] 摘自:達賴喇嘛尊者1997年蒞台弘法開示
關於增上戒學,也就是別解脫戒,它有幾項的分別,幾項的種類,可以分為出家的別
解脫律儀與在家的別解脫律儀。在家的別解脫律儀,也就是在家戒,有八關齋戒與五戒;
而出家戒有沙彌、沙彌尼戒,以及比丘、比丘尼戒。
我們的大悲善巧世尊,為了能夠救護、救拔他教化的眾生,觀待他所要教化眾生的能
力根器機宜而施予不同的教誡。這一切教誡的根本在於斷除十惡業,也就是行持十善業。
什麼是十惡業?就是屬於身體的業有三種:殺生、偷盜、邪淫;屬於口〈語〉的業有
四種;就是妄語、兩舌、粗惡語、綺語;屬於心的業有三種:就是貪、瞋、痴。
在了知行持十惡業的過患,當有外境迫使你去造作十惡業的時候,心起一種防護的心
不去造作,這稱之為斷十惡業,也就是守護十善。能夠行持十善業的話,它的果報就是人
天的果報(遠離三惡趣苦)。
事實上,別解脫律儀,它是一種出離戒,是一種救畏的戒,也就是說必須在出離心的
攝持上去防護守護這個戒,為了能夠得到解脫而持守的戒。
[12]宗喀巴《功德之本頌》:「教法根本別解脫律儀」佛教法是否住世就看有沒有比丘戒
佛陀制戒成立僧團,以比丘戒為首,沒有比丘戒就沒有比丘,沒有比丘就無法傳受其
他戒律,如沙彌戒、比丘尼戒、居士五戒、八關齋戒等,都有賴於比丘傳授,所以,沒有
比丘就沒有了佛教四眾。佛在經中提到,學佛八難,其中一難是生於沒有佛教四眾之處。
善知識講解經典時,也有提到,何以佛陀說法的集會,例如大般若經、大寶積經等大
乘經典,都是先提到大比丘眾,再提到菩薩眾呢?此中因由,即如寂天菩薩于智慧品中所
說:「比丘乃教法根本」。由於比丘戒是教法的根基,此中關係到教法根本問題,所以經
典裡總是先提到大比丘眾。世尊于涅槃前曾經教誨:「于我涅槃後,大眾以戒為師。」並
未說:「當我涅槃之後,你們就以密續為師…」因此教法到底仍否住世的關鍵,在於戒行
是否仍在世間,亦即,毗尼住世則佛法住世,這就是經典中總是先提到大比丘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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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ssung : 南無阿彌陀佛 07/09 11:52
※ 編輯: ykkdc (61.71.8.219 臺灣), 07/09/2023 15:53:48
推 dakudai : 阿彌陀佛! 07/09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