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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篇) 達賴喇嘛談佛教的基本見解 講授于維吉尼亞大學 諸法無我:在外道的論典中所說的我,是一種遍計的我見;他們所指我如果依蘊體而成立 ,蘊體是剎那剎那變化的本性,蘊體是會變壞,所以主張在蘊體外,有一個恒常不變的我 ,也就是常一自主的我。例如見到一個人會說,我小時候是怎樣怎樣,現在的我與小時候 的我是一個不變的,也會認為前世的我,與現在的我是同一個,只是身體在改變,所以這 個「我」是恒常不變,是同一個;但所依的蘊體是不穩固、無常性,而說我是恒常的。 這樣解說是不合理的。外道就有一種常一自主的我,心現起的我與蘊體不同(此處不同指 我與蘊異體的不需要觀待蘊),以此(與蘊異體)安立的我,就是遍計的我執,不是俱生 我執。其實離蘊的自主我是不存在的,我與我所自主的我是不存在的,所以說諸法空無我。 >>>>> [1] 無明我執分為:遍計我執、俱生我執。其中,遍計我執是基於俱生我執發展出來的。 尊者提到,外道的遍計我執:認為有個我是與五蘊無關的常一自主的我。這種遍計我 執,是屬外道宗義才有的我執,也就是因為學習了外道才會有這種離蘊的常一自主我執。 [2] 《雜阿含經》:"世尊告比丘: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五蘊)名為人" "四無色陰"指五蘊當中受想行識四蘊,此四蘊(即心、覺知)不是色法、不是物質, 心(即受想行識四蘊的心心所)無形無色。"四大"指五蘊當中的色蘊(色法),色法是地水 火風四大種所成。佛說"此等法(五蘊)名為人",每個人都是依自己的色心諸蘊安立而有。 此處"人"是總稱,泛指一切六道有情眾生隨一,乃至阿羅漢聖者、菩薩聖者、佛聖者 ,都屬於此處說的"人",亦即,你、我、他,乃至佛聖者,都是依自己的色心諸蘊安立。 佛教說"人無我"--例如沒有外道所說離蘊的我,沒有不依自己的色心諸蘊安立的我。 [3] 達賴喇嘛尊者法語:「釋迦世尊來到天竺印度,當時有許多婆羅門外道,他們透過修 甚深禪定可以達到非常高深的三摩地來讓自己的煩惱減少到最低,但是終究沒有辦法 脫離煩惱。為什麼?因為在他們的見解上已經根深蒂固的認定有個常一自主的我(離 蘊我)。(外道修禪定)不但堅固了這種分別我執(遍計我執),更堅固了俱生我執。」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698379182.A.917.html ※ 編輯: cool810 (61.71.8.219 臺灣), 10/27/2023 13:27:55
kissung : 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磐寂靜。 10/28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