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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達賴喇嘛尊者法語 所謂法印,就像是印章,不容逾越;佛陀教法的主要見解宗論就是這四種──諸行無 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第二法印說諸漏皆苦。諸漏是指染汙行(即無明緣行的有漏業)和煩惱心所產生的一 切現象。 上面說過,凡是因緣所生法(即無常法)都是“他力控制的”(果自己不能改變什麼 ,果是受因控制的,果是隨因轉移的)。在“諸漏皆苦”中,漏是指我們的無明和煩惱。 染汙行和無明構成負面的現象,這是一種對於實相的誤解,凡是受此一負面現象影響 的,必然是苦。苦不只是外表的身苦,還包括內心的不滿意。 思惟諸行無常和諸漏皆苦,就可以發展真正的出離心(想要斷除無明),決意解脫痛 苦。問題是有可能獲得這種解脫(滅諦)境界嗎?因此而有第三法印:諸法無我。 苦的經驗,以染汙行和無明為因緣,無明就是錯誤的認知,它缺乏有效的支持,因為 它對諸法的瞭解與實際情況相違背,它是扭曲的、錯誤的、與實相衝突的。 如果我們能夠清除這種誤解(認識第三法印去除無明),就有可能息滅苦。如果我們 能夠洞察諸法實相,就可以在內心證得苦滅,因此而有第四法印:涅槃寂靜(滅諦)。 >>>>> [1] 四法印當中,第二法印「有漏皆苦」說到,以有漏為因所產生的一切,皆是苦諦所攝 十二緣起支說到「無明緣行」,由初支「無明」造作第二支「行業」,就是說,以無 明我執的動機所造的業行,不論是惡業或善業,都是屬於有漏業,引生的皆是純大苦聚。 十二緣起支說到三界六道的輪迴,有漏遍於三界六道,只要內心有無明我執,產生的 任何業行,以此所引生的,不只是欲界,包括上二界色界、無色界也都具有苦諦的本質。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711626483.A.512.html ※ 編輯: cool810 (61.71.1.180 臺灣), 03/29/2024 10:13:06
kissung : 樂中有苦 03/2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