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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個人所知,臺中市的公車預估到站時刻表 最近半年內的版本就是用動態系統資料庫跑出來的 (新闢路線要到再下一次更新才會是) 可見目前公車動態系統已經可以計算出指定路線、時間的站間行車時間 如果能夠搭配電子票證的上下車記錄,去比對動態系統資料 應該不難架網頁由民眾輸入卡號 產生報表顯示 1.該路段行車時間比平時多幾分鐘 2.該班次比平時晚多久到站(對於固定班次) 然後由民眾端自行列印證明 只是卡在脫漏班的部分,事涉主管機關對業者的裁處,業者是否那麼願意配合就不知了 再講一個雙北之外的某都實際發生過的事情 某駕駛員在道路順暢且其他駕駛員均可以用時速50以上行駛的情況下 他老兄以時速30為速限來行車 造成班距40分還可以沒跑到一半路程就被後面的車追過,下坡路段更被腳踏車刷卡 上面的學生跟上班族全數遲到 上班族該月全勤獎金泡湯,公司或許可用賠錢打發 但學生三年的全勤獎泡湯就頭大了 那陣子主管機關跟業者收投訴收到爆炸,司機也被停派然後火掉了 因為就算業者承認駕駛亂來,開這種誤點證明的效力也打問號 如果有法規給予明確地位,這種事情或許會有更多補救的空間 ※ 引述《localtrain (區間車)》之銘言: : 立委提案 公車應開誤點證明 : 民眾因火車誤點都能開立誤點證明,向雇主證明自己非蓄意遲到,但若是因搭公車塞車無 : 法準時到班,卻難以取得證明。有鑑於此,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就提案修正勞基法,明定「 :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途中若發生不可歸責於員工之事由,大眾運輸業者應核發誤點證明, : 且雇主不得減扣勞工薪資」,也就是規範公車業者也應協助開立誤點證明。 : 依照內政部函釋,事業單位未備有交通工具,而員工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上班,途中若發生 : 不可歸責於員工之事由,致未能準時上班者,除經雇主查明有虛偽表示者外,應不視為遲 : 到或曠職,因此大眾運輸業者開立誤點證明與否就很重要,但目前狀況卻仍有部分大眾運 : 輸業者未能即時或甚至不協助開立,致使受延誤到職之員工相關權益受損。 : 日前連通雙北市的中正橋,因為一台大型機具車在上班尖峰時間油壓管爆裂,灑的滿地是 : 油,警察封路處理,造成大塞車嚴重回堵,通勤族花了平常多4到5倍時間。一位在某電信 : 公司任職,平日搭乘公車通勤的上班族,就因為拿不出誤點證明,被記遲到,全勤獎金因 : 此泡湯。 : 有鑑於此,蔡正元就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二,將「員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途中若發生不可歸責於員工之事由,大眾運輸業者應核發誤點證明,且雇主不得因前述 : 狀況,減扣勞工薪資」這種概念明確入法,以保障勞工權益。 : http://udn.com/news/story/1/9014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52.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431875084.A.D7A.html ※ 編輯: busgoer (114.26.152.133), 05/17/2015 23:09:16
jangjyyu: 所以以後又多一個可以上班遲到的理由.公車的時間不定.要 05/18 00:58
jangjyyu: 開這樣證明.不開又被乘客投訴.以後遲到上班找公車當理由 05/18 01:00
WeAntiTVBS: 所以就是因為這樣很多私人公司都已經慢慢不看誤點證明 05/18 06:33
WeAntiTVBS: 尤其是交通工具類的.. 05/18 06:34
maldini3: 公車準點率因為路況天天不同,其實是很低的...就算像台 05/18 08:14
maldini3: 中市有公車到站預估時刻表是用資料庫跑出來的,還是幾乎 05/18 08:14
maldini3: 班班不準,所以弄誤點證明其實是拿磚塊砸自己腳。 05/18 08:14
kutkin: 也沒有這麼嚴苛,算是事故證明的概念吧。 05/18 08:54
maldini3: 事故證明倒是真的需要 05/18 09:06
Chukuang: 出證明容易,就像您請病假開診斷證明,為何大多公司都會 05/18 23:00
Chukuang: 要求過濾一些隨意會幫人開證明的診所,就是公信力問題 05/18 23:00
Chukuang: 況且開了證明,也等同於背書,路況因子是業者說了算嗎? 05/18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