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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不是二分法 今天要證明的只是責任不在乘客身上 路況有很多因素變動 車禍 豪大雨 地震 颱風 拖班 這些都有可能會導致乘車時間的影響 今天你就算提早幾分鐘幾分鐘 都還是有可能會遲到 我有一次照GOOGLEMAP提早30分鐘出門 萬華到內湖 結果還是差點遲到 最後幸好是上車收票 且之後補給雇主看刷卡證明雇主才諒解 誤點證明不是要責怪業者 而是要作為乘客已經盡義務時的保障 表示乘客(勞方)已經盡義務避免 當然時間可以訂誇張一點 出門本來就應該考量有可能塞車 台北車站到善導寺30分鐘夠了吧 如果我是勞工我都留30分鐘搭車了 還是遲到我也覺得很幹啊 而且捷運誤點2分鐘會開17分鐘的證明 難道搭公車的就不是人了嗎 ※ 引述《hunng5 (阿豪)》之銘言: : ※ 引述《TrueSpace (藤和艾莉歐)》之銘言: : : 〈台北都會〉公車開誤點證明 業者:不可行 : :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 : : 立委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明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員工,若因道路、天候等 : 狀 : : 況,塞在車陣中,業者應核發誤點證明;然而,台北市聯營公車業者認為不可行,司機 : 不 : : 知道乘客的上班時間,恐致濫發亂象,並建議建立平台,輸入公車動態,若確實因交通 : 狀 : : 況遲到,可自行舉證。 : : 立委提案修改勞基法規範 : : 民眾因火車誤點可開立證明,向雇主證明非蓄意遲到,但搭公車若逢塞車,無法準 : 時 : : 上班,卻難獲證明。依照內政部函釋,民眾通勤途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準時 : 上 : : 班,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公車業者開立的誤點證明,決定「全勤與否」,但大多數業 : 者 : : 無法立即或不會開立證明,乘客權益因此受損。立委提案修正《勞基法》,規範公車業 : 者 : : 應協助開立誤點證明。 : : 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司機無法立即查證申請誤點證明的乘客狀況是否屬實 : , : : 也不知道各大公司行號的上班、遲到時間,可能導致濫發亂象,造成司機及業者困擾。 : : 北市公運處主任秘書尚錦堂也說,雙北市府或許可以建立確認機制,否則很難立即 : 核 : : 發誤點證明。 :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82581 : : (自由時報 2015-05-22) : 這樣舉例 : 一台06:35分發車,A站預估到站07:00,如果我知道07:00分會到A站, 就會大概提早個5分 : 鐘去等,但有時卻因為公車多等了好幾個紅燈,到站時間07:05分, 或是司機趕投胎,開 : 走了 : 又原本剛好到公司07:50打卡,如果倒楣又遇到塞車,糗了 : 超過8:00了,掰了 誰要負責? : 這真的是客運公司的錯嗎? : 還是只是自己不好? : 明知道路況不定,又是尖峰時段 : 為什麼還要想說剛剛好到公司 : 我的習慣,寧願早到 : 吃吃早餐,去小七滑手機 : 一個勤奮的員工應該比其他員工更早到公司,更早工作才是。哈哈 : 很多站牌有註明了,大家都有看到吧 : ~到站時間視路況而定~ : 只要業者不拖班 : 那些不確定性因素就該自己注意才是吧 : 某立委 你開車都不會遇到塞車的 : 還是像廟會一樣,都有警察幫你指揮交通?這樣為難業者幹嘛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6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432486490.A.CFE.html
sayin: 還很多問題克服 只談車上路後 公車要怎麼開證明 先問車上 05/25 07:50
sayin: 設備要放那裡 如何監督開證明 乘客上下車擠爆的時候怎麼開 05/25 07:50
sayin: 司機有沒有權力開 要不要恢復車掌小姐監督開證明 05/25 07:50
yao: 如果等公車等了一小時才來,車上開的證明也沒辦法說明甚麼... 05/25 09:05
yao: 如果不要想成誤點證明,就只是公車上下車收據就好了呢? 05/25 09:06
yao: 既然不是二分法,只是個上下車時間參考嘛... 05/25 09:06
yao: 話說如果這個證明沒有強制力,那公司也可以選擇相信員工就好 05/25 09:07
yao: 何必一定要印一張沒有強制力的證明供公司"參考"? 05/25 09:07
visa9527: 因為現實社會許多東西就是要有客觀資料佐證 05/25 09:54
Chukuang: 這東西請主管機關看能不能整合後端,讓乘客以卡號可以 05/25 10:07
Chukuang: 用刷卡時間,對應搭乘路線及上下車的車站,但對於段次收 05/25 10:08
Chukuang: 費部份沒有上下車都刷就會有問題,但應比由駕駛員來執行 05/25 10:08
Chukuang: 難以監督開立,且以沒有專屬路權的公車,只要有準時照班 05/25 10:10
Chukuang: 距或班表發車,沒有發車延誤就談不上誤點,最多只是輔助 05/25 10:11
Chukuang: 證明此趟旅程花費多少行車時間 05/25 10:12
Chukuang: 修正一下:但應比由駕駛員難監督開立"來得好" 05/25 10:14
Chukuang: 對於公車與其說是誤點證明,不如正名"旅程耗費時間證明" 05/25 10:19
edoyasuhiko: 說到底都是為什麼「遲到員工要受罰」? 05/25 16:14
CORSA: 放心 老闆絕對不會管你是不是因為公車延誤而說這是你家的事 05/25 17:26
KCETinTW: 怕遲到早點出門難嗎??? 05/25 20:23
lcccpkhtp: 我贊成 Chukuang大說的證明名目!因為這不是公車 05/26 08:58
lcccpkhtp: 的責任,只要提得出延誤的說明即可,雇主自行認可就好 05/26 08:58
asd823: @K大 什麼叫早出門?一分鐘?10分鐘?一小時還是一天? 05/27 19:10
hicker: 要開大絕了嗎....?? 05/27 22:58
hicker: 這麼怕遲到 最極端的作法就是 住公司 05/27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