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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us
標題Re: [新聞] 〈台北都會〉公車開誤點證明 業者:
時間Mon May 25 00:54:47 2015
很多事情不是二分法
今天要證明的只是責任不在乘客身上
路況有很多因素變動
車禍 豪大雨 地震 颱風 拖班
這些都有可能會導致乘車時間的影響
今天你就算提早幾分鐘幾分鐘
都還是有可能會遲到
我有一次照GOOGLEMAP提早30分鐘出門
萬華到內湖
結果還是差點遲到
最後幸好是上車收票
且之後補給雇主看刷卡證明雇主才諒解
誤點證明不是要責怪業者
而是要作為乘客已經盡義務時的保障
表示乘客(勞方)已經盡義務避免
當然時間可以訂誇張一點 出門本來就應該考量有可能塞車
台北車站到善導寺30分鐘夠了吧
如果我是勞工我都留30分鐘搭車了
還是遲到我也覺得很幹啊
而且捷運誤點2分鐘會開17分鐘的證明
難道搭公車的就不是人了嗎
※ 引述《hunng5 (阿豪)》之銘言:
: ※ 引述《TrueSpace (藤和艾莉歐)》之銘言:
: : 〈台北都會〉公車開誤點證明 業者:不可行
: :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
: : 立委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明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員工,若因道路、天候等
: 狀
: : 況,塞在車陣中,業者應核發誤點證明;然而,台北市聯營公車業者認為不可行,司機
: 不
: : 知道乘客的上班時間,恐致濫發亂象,並建議建立平台,輸入公車動態,若確實因交通
: 狀
: : 況遲到,可自行舉證。
: : 立委提案修改勞基法規範
: : 民眾因火車誤點可開立證明,向雇主證明非蓄意遲到,但搭公車若逢塞車,無法準
: 時
: : 上班,卻難獲證明。依照內政部函釋,民眾通勤途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準時
: 上
: : 班,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公車業者開立的誤點證明,決定「全勤與否」,但大多數業
: 者
: : 無法立即或不會開立證明,乘客權益因此受損。立委提案修正《勞基法》,規範公車業
: 者
: : 應協助開立誤點證明。
: : 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司機無法立即查證申請誤點證明的乘客狀況是否屬實
: ,
: : 也不知道各大公司行號的上班、遲到時間,可能導致濫發亂象,造成司機及業者困擾。
: : 北市公運處主任秘書尚錦堂也說,雙北市府或許可以建立確認機制,否則很難立即
: 核
: : 發誤點證明。
: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82581
: : (自由時報 2015-05-22)
: 這樣舉例
: 一台06:35分發車,A站預估到站07:00,如果我知道07:00分會到A站, 就會大概提早個5分
: 鐘去等,但有時卻因為公車多等了好幾個紅燈,到站時間07:05分, 或是司機趕投胎,開
: 走了
: 又原本剛好到公司07:50打卡,如果倒楣又遇到塞車,糗了
: 超過8:00了,掰了 誰要負責?
: 這真的是客運公司的錯嗎?
: 還是只是自己不好?
: 明知道路況不定,又是尖峰時段
: 為什麼還要想說剛剛好到公司
: 我的習慣,寧願早到
: 吃吃早餐,去小七滑手機
: 一個勤奮的員工應該比其他員工更早到公司,更早工作才是。哈哈
: 很多站牌有註明了,大家都有看到吧
: ~到站時間視路況而定~
: 只要業者不拖班
: 那些不確定性因素就該自己注意才是吧
: 某立委 你開車都不會遇到塞車的
: 還是像廟會一樣,都有警察幫你指揮交通?這樣為難業者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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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yin: 還很多問題克服 只談車上路後 公車要怎麼開證明 先問車上 05/25 07:50
→ sayin: 設備要放那裡 如何監督開證明 乘客上下車擠爆的時候怎麼開 05/25 07:50
→ sayin: 司機有沒有權力開 要不要恢復車掌小姐監督開證明 05/25 07:50
→ yao: 如果等公車等了一小時才來,車上開的證明也沒辦法說明甚麼... 05/25 09:05
→ yao: 如果不要想成誤點證明,就只是公車上下車收據就好了呢? 05/25 09:06
→ yao: 既然不是二分法,只是個上下車時間參考嘛... 05/25 09:06
→ yao: 話說如果這個證明沒有強制力,那公司也可以選擇相信員工就好 05/25 09:07
→ yao: 何必一定要印一張沒有強制力的證明供公司"參考"? 05/25 09:07
推 visa9527: 因為現實社會許多東西就是要有客觀資料佐證 05/25 09:54
推 Chukuang: 這東西請主管機關看能不能整合後端,讓乘客以卡號可以 05/25 10:07
→ Chukuang: 用刷卡時間,對應搭乘路線及上下車的車站,但對於段次收 05/25 10:08
→ Chukuang: 費部份沒有上下車都刷就會有問題,但應比由駕駛員來執行 05/25 10:08
→ Chukuang: 難以監督開立,且以沒有專屬路權的公車,只要有準時照班 05/25 10:10
→ Chukuang: 距或班表發車,沒有發車延誤就談不上誤點,最多只是輔助 05/25 10:11
→ Chukuang: 證明此趟旅程花費多少行車時間 05/25 10:12
→ Chukuang: 修正一下:但應比由駕駛員難監督開立"來得好" 05/25 10:14
→ Chukuang: 對於公車與其說是誤點證明,不如正名"旅程耗費時間證明" 05/25 10:19
→ edoyasuhiko: 說到底都是為什麼「遲到員工要受罰」? 05/25 16:14
推 CORSA: 放心 老闆絕對不會管你是不是因為公車延誤而說這是你家的事 05/25 17:26
→ KCETinTW: 怕遲到早點出門難嗎??? 05/25 20:23
推 lcccpkhtp: 我贊成 Chukuang大說的證明名目!因為這不是公車 05/26 08:58
→ lcccpkhtp: 的責任,只要提得出延誤的說明即可,雇主自行認可就好 05/26 08:58
推 asd823: @K大 什麼叫早出門?一分鐘?10分鐘?一小時還是一天? 05/27 19:10
→ hicker: 要開大絕了嗎....?? 05/27 22:58
→ hicker: 這麼怕遲到 最極端的作法就是 住公司 05/27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