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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燈說遭打臉!阿羅哈6死車禍 檢方發現前車有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98736?f=fcmpush 阿羅哈客運國道車禍釀成6死11傷,由於阿羅哈司機吳恊松供稱為閃避前車才失控,檢方 解出阿羅哈客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覺阿羅哈客運前方確有2輛汽車,雖有減速,但卻是 屬於正常行駛狀態,而且後車燈也是正常開啟。 檢警在阿羅哈客運出車禍後,即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的即時路況影像,確定當時客運車前 確有2輛汽車,但從影像初步察覺,前方2車雖有減速,但並不是急減速。 警方瞭解,高速公路局即時影像因光線不足,只能由車燈光線,看出阿羅哈客運車前方有 2輛車,分別是1輛大車、1輛小車,可是看不出是哪種車,雖然在客運失控前,這2輛車有 減速,但是屬於正常減速,從影像裡暫看不出「急減速」或「逼車」現象。 橋頭地檢署昨天查扣客運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解開行車紀錄器內的影像,發覺阿羅哈前方 的轎車儘管有減速,可是是屬於「正常行駛」,而且車後煞車燈也是正常開啟,並沒有如 客運車司機所說的煞車沒亮的情形。 檢警表示可能傳喚客運車前的2車駕駛人瞭解行車狀況,今天並將再傳喚阿羅哈司機吳恊 松,瞭解案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55.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505277609.A.572.html
treasuredady: 車內會有照司機的鏡頭嗎? 09/13 13:14
ultratimes: 哈哈,筆錄不實,又多一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囉 09/13 13:21
neon7134: 就不要到最後是疲勞駕駛 09/13 13:39
coon182: u大師又再說什麼... 09/13 14:21
coon182: 司機是公務員...? 09/13 14:22
foxbite: u大師民商公每一個能打,可以水桶嗎 09/13 14:25
ultratimes: 是使作筆錄的檢察官登載不實筆錄啦 09/13 14:38
zitting: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09/13 14:52
imjungyi923: 公務員? 09/13 17:40
JoshHoward5: 因為他是被告,所以就算不實陳述也不會有這個罪名哦 09/13 18:42
ultratimes: 那是在法院陳述不實,不是檢察官這邊 09/13 19:22
ultratimes: 檢察官 警察都是公務員啊 09/13 19:23
ultratimes: 重點是,八掛已經在討論,說前車沒開燈的證人,是否已 09/13 19:24
ultratimes: 觸犯偽證罪了 09/13 19:24
JoshHoward5: 證人是親眼見證事情發生經過的人,不是在網路看過帶 09/13 19:37
JoshHoward5: 子再發言就可以當證人……… 09/13 19:37
JoshHoward5: 所以根本沒偽證罪的問題…… 09/13 19:37
hicker: 偽證罪成立前提是為蓄意做偽證 09/13 19:39
hicker: 但若是認知與事實不符 或是印象模糊無法給出確切證詞 09/13 19:40
hicker: 這要說是偽證就是強加之罪了 09/13 19:41
hicker: 最簡單舉例 兩人在車內邊聊天邊開車 而在通過路口時 09/13 19:46
hicker: 未注意燈號已從綠燈切到紅燈卻依然通過 然後警察攔車開單 09/13 19:47
hicker: 兩人都說剛剛是綠燈 但相機卻顯示是闖紅燈 這算偽證嗎?? 09/13 19:48
coon182: 算了啦.跟鍵盤法學專家認真就輸了 09/13 20:12
bwzhan: 我也相信司機沒有做偽證,前車車燈之所以沒亮,是因為被 09/13 20:14
bwzhan: 阿囉哈撞壞車燈所以才沒亮的,大家別怪司機了 09/13 20:14
foxbite: 欸h大其實不用討論偽證罪,不要被法盲誤導,被告非偽證罪 09/14 00:01
foxbite: 的主體適格 09/14 00:01
foxbite: 還有u某有意見的話,我們來約一天,小弟很費學店法律系, 09/14 00:03
foxbite: 但至少有跟正牌教授學過刑分,跟教授還算認識,我請他教 09/14 00:03
foxbite: 教你如何 09/14 00:03
ultratimes: 我沒說被告有偽證罪啊 09/14 00:52
ultratimes: 我是說 那些指證歷歷 說前車沒開燈的"乘客" 09/14 00:52
ultratimes: 而被告,雖然不會有偽證罪,但是虛偽的筆錄仍會構成 09/14 00:53
ultratimes: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條,算是檢察官能用的手段之一 09/14 00:53
ultratimes: 另一個手法,就是先用證人傳喚,讓你用證人身分無法 09/14 00:54
ultratimes: 說謊,之後再轉為被告,就是所謂的轉職囉 09/14 00:54
ultratimes: 轉職的手法在實務上還蠻常見的,檢察官有自己玩法 09/14 00:54
ultratimes: 可以規避法律上的限制就是 09/14 00:55
Fiztcc: U大師的法律程度之前領教過很多次了 各位當消遣輕鬆看看就 09/14 03:51
Fiztcc: 好 那個對刑法的理解方式真的讓我覺得可怕 09/14 03:51
shirochan: U大的不能信 09/14 09:42
foxbite: 哦所以你拿不合法的偵查程序來舉例,還以為你要舉個共同 09/14 10:39
foxbite: 正犯間的偽證罪,真沒水準,大家笑笑就好 09/14 10:39
ultratimes: 新聞都說了 這樣沒違法,只是對犯人不公平 09/14 12:09
ultratimes: 但對社會而言,犯人本來就不需要什麼公平,因為是犯人 09/14 12:09
heibe: 什麼? 09/14 12:56
heibe: 因為是犯人,就不需要公平?! 09/14 12:56
heibe: 某u這話快把我嚇傻了! 09/14 12:56
canandmap: 說個笑話,u某談法律 09/14 13:46
canandmap: 這麼會說,法學諸論拿多少分?u某 09/14 13:47
Luftwaffe: u大師的法律特色真恐怖..... 09/14 13:53
ultratimes: 所以實務常在用的東西,很多學者才反對啊 09/14 14:33
ultratimes: 考試時當然是以學者意見為主,因為要拿分數 09/14 14:34
ultratimes: 但實務上不少檢察官都這樣玩 09/14 14:34
canandmap: 那又是依據哪個平均數來判定的呢?變異數又是為何?, 09/14 14:50
coon182: 你考過高考?那你趕快把成績單貼出來啊 09/14 15:25
coon182: 沒有就不要在那邊出一張嘴 09/14 15:25
foxbite: 廢話u很抱歉哦,我刑訴老師是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餒,要 09/14 22:01
foxbite: 不要我也幫你約時間,讓你跟郭檢察官發表一下高見,還有 09/14 22:01
foxbite: 刑訴也會講到偽證罪哦 嘻嘻沒料就閉嘴 09/14 22:01
imjungyi923: 某u在說什麼笑死 09/15 03:12
imjungyi923: 你知道你說的話,在法律系的人眼裡有多低能嗎? 09/15 03:12
ondin: 無罪推定原則,對疑犯不公平是憲法問題 09/15 03:49
ondin: 大師是有罪推定,是對岸的玩法吧? 09/15 03:50
Fiztcc: 說個笑話 犯人不需要人權 刑訴老師哭一片 09/15 06:11
canandmap: 反串也要有個限度,不是玩到最高點別人稱大師自爽就以 09/15 07:43
canandmap: 為不會有專家跳出來打臉 09/15 07:43
ultratimes: 我都說對社會而言了,我沒說在法律上沒人權 09/15 13:35
ultratimes: 只是這個社會嘛...風評太差時連請律師,律師都不敢接 09/15 13:36
canandmap: 那也是社會要負責任的事zzz 09/15 14:14
Fiztcc: 而且國家考試你以為真的只要懂學說就好? 一堆人背實務見 09/15 15:39
Fiztcc: 解背心酸的嗎?你不懂法律還是閉嘴不要出來丟臉 09/15 15:39
foxbite: 哇 又轉到社會現實呦,一下扯實務一下扯社會現實,你等等 09/16 00:04
foxbite: 是不是要扯玄學,快笑死 09/16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