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xlaw1991: 重點是要執法 最好小黃再加重&一併罰乘客 01/09 21:10
→ kutkin: 重點是執法呀 01/09 21:32
→ kutkin: 他人在車內的罰不罰呢 01/09 21:32
推 babuturtle: 計程車停靠載客的也算在內嗎? 01/09 21:49
→ hicker: 小黃停車上下客的 也要罰 罰乘客不罰司機 01/09 21:53
推 reil: 不執法都是白搭 01/09 22:20
推 zimt: 1樓光看內文,以為是U大師... 01/09 23:15
推 ice16: 每次看到亂停車 妨礙公車進站真的很氣 01/09 23:35
→ luckdot: 話是這麼說 但是很多公車站牌前就是停車格 01/10 00:21
推 ciswww: 政府不如收集公車行車記錄器檔案?一趟就開不完的單 01/10 00:22
→ luckdot: 畫了停車格 警方敢取締嗎? 01/10 00:22
→ enjoyyou: 真執行下去會變成民眾要求遷站而已~~ 01/10 07:02
→ enternal: 我很好奇客運繫安全帶怎麼執法? 01/10 07:50
→ UC0810: 光有條例不執行有啥用 01/10 08:15
推 atb: 不嚴格執法訂這麼多都沒用 01/10 10:23
→ taxlaw1991: 看行車紀錄器是可以抓很多 但顯然沒人力 不太可能 01/10 10:31
推 seeback: 十公尺內劃了停車格的要不要罰?罰政府嗎? 01/10 11:46
→ seeback: 你要嚴格執行十公尺線時候有沒有想過停車格被畫入的問題? 01/10 11:47
推 neon7134: 人行道也是推廣大眾運輸的重要一環 為什麼不一起加重? 01/10 12:14
→ neon7134: 十公尺內有車格的還真的不少 高雄一堆 01/10 12:14
推 visa9527: 這是以站牌為中心兩側10公尺還是兩側5公尺? 01/10 12:16
推 treasuredady: 提供行車紀錄器易被民眾回頭亂 01/10 12:43
→ treasuredady: 所以都是以多家業者停靠的站牌區才提供 01/10 12:44
→ relio: 違停公車站牌應該判死刑吧! 01/10 16:22
推 shun01: 政府瀆職難道不該罰? 01/10 16:52
推 ultratimes: 既然違法,有停車格當然也不能停,停了也違法 01/11 12:20
推 hunng5: 天台 幸福新城站牌表示: 01/11 20:22
→ hunng5: 每次在這兩站點等車都超氣。。 01/11 20:22
推 hunng5: 檢舉人數都很多。。話說現在還有檢舉獎金嗎? 01/11 20:24
→ WeAntiTVBS: 交通違規印象中都沒有違規獎金.. 01/11 21:20
→ WeAntiTVBS: 檢舉 檢舉 01/11 21:20
→ fly721021: 警察又沒在抓有什麼用 01/11 21:38
推 steverson: 有抓再說 不然罰1萬也是自爽 01/11 23:06
推 ultratimes: 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據說是怕挖洞來檢舉 01/12 19:02
→ ultratimes: 而且即使沒獎金都有人在挖洞了... 01/12 19:02
→ ultratimes: 不過我認為,洞是違規人自己跳的就別怪人挖洞啦 01/12 19:02
→ busgoer: 挖洞是一回事,現在一堆人為了錢吃相難看,開放獎金就會 01/12 20:10
→ busgoer: 吸引這些人用一些不合格的照片去亂 01/12 20:10
推 komachi275: 很好奇這十公尺怎麼算?站牌前後十米,還是公車格前後 01/14 23:59
→ busgoer: 所以才生出公車停靠區這種妾身不明的標線 01/15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