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ANIA168: 讚!社會達爾文獎get 07/06 21:58
→ hinajian: 有個東西叫口德 07/07 00:49
噓 shun01: 浪費食物! 07/07 01:17
推 SCANIA168: 陳述事實又如何?人都已經成肉醬了 07/07 06:33
→ NiChu: 趕著那七秒過路口結果晚七天回家...值得嗎? 07/07 08:57
→ busgoer: 東森後來有路口監視器畫面,簡直絕命終結站 07/07 13:21
推 lulu1305174: 公車司機真倒楣明明沒有錯確被移送法辦 07/07 20:01
推 bus668: 樓上 新聞內容有說公車駕駛被移送法辦? 07/07 20:09
推 hellohenry: 公車是職業駕駛,發生這種事不管有沒有錯都會用業務 07/07 20:50
→ hellohenry: 過失致死送辦 07/07 20:50
→ SCANIA168: 該進行的程序=/=有罪 07/07 21:10
推 lulu1305174: 不是職業駕駛也會被移送阿,反正台灣機車最大開車都 07/07 22:37
→ lulu1305174: 該死 07/07 22:37
推 angusweng: 就算是業務過失送辦也不一定會起訴~ 07/08 19:33
→ hinajian: 一樓作的事不是陳述事實 是嘲笑吧 07/08 22:17
→ SCANIA168: 所以樓上想證明什麼?證明我說的不是客觀事實?送給你 07/09 11:24
→ SCANIA168: 一句話:不做死就不會死 07/09 11:24
→ SCANIA168: 因為做錯事的人死了就不准其他人講,啊不就好棒棒!更 07/09 11:26
→ SCANIA168: 何況我沒有辱罵,就算上法院也不可能告成啦wwwwww 07/09 11:26
推 lulu1305174: 我要講的是全世界沒有像台灣對機車騎士這麼好的,就 07/10 09:20
→ lulu1305174: 算事後證明是機車的錯,汽車駕駛也要負刑事責任,誰 07/10 09:20
→ lulu1305174: 叫你沒煞住,也不管汽車煞車距離和反應時間,因為人 07/10 09:20
→ lulu1305174: 死為大。 07/10 09:20
推 ludoren: 上次有台人在北海道開車撞傷腳踏車婦人也是逮捕移送 07/10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