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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車闖紅燈 去年投訴逾400件 2018-08-22 23:28聯合報 記者陳靖宜/台北報導 北市交通繁忙,每天公車發車次數高達5、6萬次,違規案有逐年增加趨勢。北市公運處統 計,去年民眾投訴公車闖紅燈就有400餘件,前年也有300多件,危及用路人安全。 至於公車因闖紅燈遭開單,去年有241件,但今年僅1到6月已有234件,顯見公車闖紅燈問 題不減反增。 北市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郭献文表示,因愈來愈多闖紅燈案件,原本在105年7月前,民眾 檢舉司機闖紅燈需提供影像佐證,確認有闖紅燈事實才會對業者、駕駛人開單,並列評鑑 扣分,但考量闖紅燈時間短、舉證難,公運處已改變檢舉流程,只要民眾投訴,公運處就 會調閱司機行車記錄器,如違規屬實就會告發開單。 針對闖紅燈的駕駛,郭献文說依法開罰3600元,去年就開出241張罰單,共80幾萬罰鍰。 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駕駛員只要闖紅燈,收到罰單需全額自付,並要求違規駕駛 加入公司內的「愛心園地」,3個月內需上課學交通規定,公司也會安排6次稽查,全數合 格才能「畢業」。 公運處表示,每年公車評鑑也有違規件數處罰指標,只要業者被開單,評鑑也會扣分。民 眾若要檢舉,可至北市單一陳情系統1999陳情,或撥打公車申訴專線(02)27291181。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324641 評鑑又要來了 又是一個各方開始相互角力的時刻 -- 花酒處2018年度作品列表 8/17 花酒小丑 8/24 花酒元年 8/30 花酒教育2 遺落花鎮 9/6 花酒警戒 9/14 花酒戰士-路權者 戲夢花酒 花酒狂魔 嗜血 血洗 coming so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0.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535098761.A.088.html
taxlaw1991: 笑話又要更新了 08/24 16:31
hunng5: po 就可板好了 08/24 16:47
hicker: 這個笑點有點高呀... 08/24 16:56
Littlechozy: 程序有進步,以前只是掩耳盜鈴,沒被抓不代表沒違規 08/24 17:35
dantes1013: 請問,闖紅燈不是交通違規嗎?怎麼不是交警開罰? 08/24 18:54
hicker: 是交警開罰呀 第二段就在說這 08/24 19:04
bwzhan: 交警開罰單,公司開「愛心園地」 08/24 19:14
jameswade78: 沒違規怕開單? 08/24 23:00
dantes1013: hicker大,文中是公運處調監視器開單耶~~~ 08/25 18:54
dantes1013: 更正,是調閱行車紀錄器 08/25 18:55
hicker: 是真的話 是有點怪怪的... 08/25 19:44
hicker: 罰單開單權應該還是在於警察局.... 08/25 19:44
hicker: 還是說 可以這樣看:民眾檢舉-公運處向業者索取行車紀錄器- 08/25 19:46
hicker: 轉交市警局交通大隊開單 這樣?? 08/25 19:47
treasuredady: 應該是成案就列入扣分吧? 08/25 19:56
treasuredady: 另外不檢討站牌位置設計,一堆跟路口那麼近 08/25 19:58
treasuredady: 大車起步慢(怕乘客摔)決定通過時綠燈 08/25 19:58
treasuredady: 實際完整通過時已經變紅燈 08/25 19:59
treasuredady: 拼命考驗駕駛員的dilemma zone 08/25 20:00
treasuredady: 這麼做根本沒有實際解決問題 08/25 20:00
hicker: 公車專用道一堆就設站在路口人行道旁邊的說.... 08/25 20:01
hicker: 還是說在特定路口需要為公車設置豁免權?? 08/25 20:02
ultratimes: 應該流程改成只要檢舉就先開單,然後司機自己拿行車 08/25 20:02
ultratimes: 紀錄器的畫面去銷單 08/25 20:02
hicker: 只要檢舉就開單 那誰還要開公車?? 08/25 20:02
ultratimes: 不過要是司機平常紀錄不良或是在公司黑掉了,公司拒絕 08/25 20:02
ultratimes: 提供給你畫面去銷單的話,那就自己看著辦 08/25 20:03
hicker: 所以我才說 公車司機這工作 是個玻璃碗 08/25 20:03
ultratimes: 其實先檢舉後銷單在警車 消防車 救護車這方面早就 08/25 20:03
ultratimes: 行之有年,也是先開單後銷單,所以這也沒什麼 08/25 20:04
ultratimes: 但如果違反某些內規,內部也可以不提供給你,就讓你 08/25 20:04
hicker: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在閃燈響鈴狀態本來就有絕對優先權 08/25 20:04
hicker: 這狀況還去檢舉的 只能說是白目 08/25 20:05
ultratimes: 自己去罰錢,例如內部規定消防車規定不得超過80公里 08/25 20:05
ultratimes: 那如果超過80公里被開單,那內部就不給你申訴 08/25 20:05
hicker: 消防車在閃燈響鈴狀態還有限速規定!? 08/25 20:05
ultratimes: 警車有優先權,所以讓你事後能申訴過關,但是開單的 08/25 20:06
ultratimes: 程序還是要做啊 08/25 20:06
ultratimes: 聽說有,像是某些地方消防局聽說有規定不能超過100 08/25 20:06
hicker: 根本連成案都無法成立 還開單!? 08/25 20:07
ultratimes: 的內部規定,雖然不是法律規定,但如果違反內部規定 08/25 20:07
ultratimes: 內部可以不給你去銷單 08/25 20:07
ultratimes: 不論什麼車只要違規開單都可以成立 08/25 20:07
ultratimes: 只是特殊車種,必須提出出勤紀錄才能銷單 08/25 20:08
hicker: 問題那狀況根本無法構成違規.... 08/25 20:08
ultratimes: 救護車也是必須提出出勤紀錄,才可以銷單 08/25 20:08
hicker: 所以救護車送急症病人 在高速公路上以時速150飆車 08/25 20:10
hicker: 也是會先吃到紅單再去銷單?? 感覺有點不合理耶.... 08/25 20:11
hicker: 根本這張紅單連開都不能開才對 08/25 20:12
ultratimes: 當然要先開,不然誰知道這是不是假藉救護名義實違規 08/25 20:15
ultratimes: 之實,不然救護車開個鈴聲就可以任意違規了 08/25 20:15
hicker: 人性本惡論是吧.... 08/25 20:16
hicker: 其實可以在偵測到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有違規事實時 08/25 20:19
hicker: 從車牌辨識系統回頭向消防局警察局查詢是否有勤務在身 08/25 20:19
hicker: 這樣就可以連紅單都不用開 08/25 20:20
taxlaw1991: 當然是事後銷單比較合理 要不然自動執法設備程式會很 08/26 08:44
taxlaw1991: 麻煩 加上各單位資料庫不一定互通 看到車還要逐筆查才 08/26 08:44
taxlaw1991: 是真找碴 08/26 08:44
taxlaw1991: 某人的感覺真的很棒 08/26 08:45
taxlaw1991: 況且還有民間救護車 實務上運作不是某人想的那麼單純 08/26 08:53
hicker: 是是是 08/26 09:12
hicker: 各單位資料庫互通 這只是做不做的問題 08/26 09:13
hicker: 民間救護車也該受到消防局勤務中心的統籌調派才是 08/26 09:14
fly721021: 回hicker大,現在就是檢舉-成案-然後直接送交通局開單 08/26 10:50
fly721021: ,反正就民眾最大,很多不合理的案件也被開罰,能給交 08/26 10:50
fly721021: 代就好,不用管司機死活的 08/26 10:50
SCANIA168: 民間救護車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衛生局,關消防局什麼 08/26 11:25
SCANIA168: 事?開嘴之前搞清楚權責關係會死喔? 08/26 11:25
Beijingman: U大不懂裝懂 08/26 11:27
SCANIA168: 資料庫互通最難的其實是各單位的互相協調與配合,講得 08/26 11:29
SCANIA168: 好像什麼都很簡單一樣,不懂背後的辛苦就不要裝懂,很 08/26 11:29
SCANIA168: 難看 08/26 11:29
hicker: 好好好 我閉嘴 08/26 11:30
hicker: (筆記) "人"的問題 往往是最不可理喻的 08/26 11:31
hicker: (再筆記) 單一權責是效率的根本 08/26 11:34
gigihh: 站牌設置接近路口是為了方便上下吧! 08/27 02:46
gigihh: 停靠時間剛好也是紅燈可給人上下,也不用在眾多車陣切換 08/27 02:47
gigihh: 車道載客,對要過馬路的乘客,有紅綠燈也比較安全方便。 08/27 02:48
gigihh: 所以站牌接近路口應該是比較好的<吧!尤其是公車專用道。 08/27 02:48
gigihh: 如果是遠離紅綠燈,,可能為了通過綠燈上下車會更趕,那 08/27 02:50
gigihh: 對乘客來說反而危險。 08/27 02:50
treasuredady: 覺得至少要在猶豫區間外,目前公車專用道 08/27 12:39
treasuredady: 還可以,至少和同向其他運具不易有衝突點 08/27 12:39
treasuredady: 但一般車道對駕駛員真的很難有具體明確的 08/27 12:41
treasuredady: SOP操作流程 08/27 12:41
busgoer: 某樓很明顯沒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看清楚 08/27 22:13
busgoer: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 08/27 22:14
busgoer: 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 08/27 22:14
busgoer: 後者便是交通局的人員 08/27 22:14
busgoer: 似乎只有雙北會跟公車業者玩到那麼硬 08/27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