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滿公車超速身體攔車?法官查出公車超過60公里就斷油 2019-07-23 11:35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郭姓機車騎士不滿台中客運洪姓司機超速並超車,以身體阻擋公車前進,嗆洪「你給我下 來」、「上爆料公社啦」,妨害洪駕車離開,法官查出公車開到時速60公里就斷油,最高 時速就是60公里;而郭男又以三字經辱罵員警,台中地院今天依強制罪、侮辱公務員罪將 郭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35歲的郭男元月17日上午,騎機車與駕駛大客車的台中客運洪姓司機發生行 車糾紛,認為洪駕車超速並逼車,在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與柳豐路口,將機車停在公車右 前方,下車以身體阻擋公車前進並以手機對洪錄影。 郭向洪嗆稱「你給我下來」、「恁爸不爽,我今天就針對你」、「你給我道歉」、「上爆 料公社啦,大家跟你玩」、「我叫你道歉,你趕快開門」、「你給我小心一點」,及持安 全帽在公車前揮舞,並摔安全帽、徒手拍公車車窗,妨害洪駕車離開及前進的權利約10多 分鐘。 元月19日晚間,郭乘坐高鐵車票遺失,而與高鐵台中站的站務人員發生糾紛,李姓員警到 場處理,郭以三字經辱罵李姓員警。 郭男坦承有摔安全帽、摔打公車車窗,但否認強制犯行,辯稱「我小車如何迫使大車停下 ,是洪要右轉彎,迫使我停下來,我生氣是因他撞擊我,我只好把機車停在右前方,那時 我跟洪講他時速超過60,司機態度傲慢,我是在維護車上旅客權益及我個人權益」。 洪表示「我們那台車是有限度的,如果開到時速60公里時就斷油了,開不動了,最高時速 就是60公里,我沒有挑釁對方,沒有對他講什麼」,法官採信洪的證詞,認定郭的強制犯 行,判處拘役。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455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50.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563892670.A.582.html
buslover: 哈哈哈 UCCU 說謊不打草稿被抓包了吧 07/24 08:18
ultratimes: 60公里如果限速59也是超速啊 07/24 11:21
fallujah: 是嗆警奴才那位 07/24 14:19
moriyaorange: U大濕的數學老師正在哭泣 07/24 17:22
taxlaw1991: 超速也不是攔車的正當理由 又不是警察 07/24 19:31
andy810625: 裡面提及的712績效不佳 根本就是因為路線設計不妥... 07/25 09:36
andy810625: 推錯文orz 07/25 09:37
WeAntiTVBS: 限速40 但有些車到38就叫了 07/25 09:52
SHR4587: 小車怎麼攔大車?公車司機看到機車都怕死了吧? 07/25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