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ddqd: 這兩個乘客也有義務報警求救吧,見死不見,還直接跑掉,調 02/02 15:05
→ iddqd: 公車監視器就可以查到人吧,這有法律能辦嗎? 02/02 15:05
→ iddqd: 見死不救,打錯字了!!! 02/02 15:05
→ iddqd: 這司機可以刑事告乘客見危難不救而遺棄罪嗎? 02/02 15:08
→ enjoyyou: 新聞真的顆顆 乘客只有1個 也沒見死不救是等警察到才走 02/02 15:40
→ zitting: 義務?真是可笑 02/02 16:04
推 a5mg4n: 十三、乘客搭乘公車時,請勿與駕駛人員交談 02/02 16:13
推 kutkin: 港都3B 02/02 16:14
→ a5mg4n: 這只是徹底執行旅客運送契約維護行車安全吧? 02/02 16:14
→ kutkin: 紅3B 02/02 16:14
→ a5mg4n: (不與駕駛人員交談自然難以判斷駕駛發生何事) 02/02 16:15
推 neon7134: 等等 要檢討的是司機為什麼突然麻痺吧?是有跟公司反應 02/02 16:16
→ neon7134: 但公司硬要他上班還是單純個人因素? 02/02 16:16
→ coon182: 蛤?檢討病患有沒有搞錯? 02/02 16:29
推 iddqd: 新聞中視說兩名乘客丟下司機就落跑,所以要檢討乘客啊,這 02/02 16:44
→ iddqd: 太誇張了吧!!! 02/02 16:44
→ iddqd: 是說,打錯字了!!! 02/02 16:44
推 tonybbbb: 葉X春 算是資深司機了... 02/02 17:33
→ glenn920: 這兩個乘客很有事 02/02 20:38
推 HT2: 最有事的應該是記者 02/02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