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tian (我不等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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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北市公車評鑑制度 已規劃納民間委員代表
時間Fri May 1 14:44:56 2020
※ 引述《naruto1010 (鳴人)》之銘言:
: 來源:臺北公運處新聞稿 https://reurl.cc/V6z0R5
: 北市公車評鑑制度公開透明 已規劃納入民間委員代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 聯絡人:郭献文
: 聯絡資訊:27274168轉8601
: 北市議員109年第13屆第3次定期大會交通部門質詢「北市公車評鑑失靈 死亡車禍扣分不
: 成比例」,公運處回應表示,官網已建置「公車評鑑專區」目前已有108年公車評鑑報告
我來打臉:
1.公運處網站有評鑑專區,但是其中的報告只有108年第一期跟第二期。
2.107以前的報告都沒有。
3.1月就做好的報告,108年第2期,一直沒有放上來,3月發布新聞稿,頒布大都會又獲得優
良的時候,大家要去下載,發現下載下來的檔案,居然是第一期的內容,標題都沒有改,
放錯檔案。
4.4月的時候終於放上真正的檔案,但是,附錄的內容都被刪除,附錄中,有很重要的評鑑
委員的質疑內容。
: ,後續將持續更新並放置自公運處97年成立以來之評鑑報告與其附件。至「行車肇事率」
: 指標係考量各公車業者車隊規模、路線數及行駛里程之不同,為達到客觀公平之計算準則
: ,爰將行駛里程帶入指標計算公式內,惟為求計算公式更精確且更具有代表性,將納入
: 109年第3次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與服務品質督導及評鑑委員會討論研議修正。
我來打臉:
大家往上爬文,0420出車禍撞新莊女騎士,0424又在士林承德路撞死人。都是大都會客運,
大家知道扣幾分嗎?我不知道後續怎麼認定扣幾分,但我知道扣分標準,各位拿著計算機吧
。
1.行車肇事扣分總和 ÷ 研究範圍內行駛里程數=指標B4
2.然後扣分這樣扣:
(1)擦撞僅財損無傷亡每件扣0.25分 (即權數=0.25) 。
(2)擦撞有傷亡每件扣1分 (即權數=1) 。
(3)輕傷每人再扣3分 (即權數=3) 。
(4)重傷每人再扣5分 (即權數=5) 。
(5)死亡每人再扣8分 (即權數=8) 。
3.里程數,以下單位百萬,所以大都會就是兩千一百萬。
分母這麼大,難怪撞死人還可以獲得最高榮譽,獲得市府頒獎優良公車。
大都會 21.1998
首 都 12.8334
欣 欣 10.5277
三 重 9.4356
大 南 6.7867
臺 北 6.4675
指 南 6.0552
光 華 5.1360
中 興 4.9329
新 店 3.8134
大 有 3.3357
東 南 2.5355
淡 水 0.1620
新 北 0.0940
平均數 6.5327
標準差 3.0524
: 北市公車評鑑會議均依「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與服務品質督導及評鑑委員會作業要點」規
: 定,由局長擔任召集人,如召集人不克出席,由副召集人代理之,並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
: 員親自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作成決議,評鑑制度公開透
: 明。次查本府交通局張前局長哲揚於任內有召開3次會議,其中105年第2次會議因參加本
: 府市政會議而請假,其餘2次均有出席會議。公運處另表示公車評鑑委員已規劃納入年長
: 者、婦女及學生族群之民間代表,刻正進行相關法制程序中,讓搭乘公車之各族群民眾參
: 與評鑑制度討論。
我來打臉:
這是上個會期台北市議員極力爭取而來的結果,因為發現超詭異的無痛樣的指標比例,其
中居然有
低地板公車比例(6%
但拒載老人及身心障礙者(3%
之類的奇怪打分數的方式
難怪
擁有3成八官股的大都會客運
可以穩穩獲得冠軍
輕輕鬆鬆 自然寫意
又發現
1.很多評鑑委員都沒有來開會
2.評鑑報告委託單位30年來都是同一個TEAM得標
3.剛剛說過了,評鑑委員對報告內容的質疑,網路上都看不見,因為網路版本的附件。
被刻意刪除。
4.用量最大的學生族群,應該參與公車事務。
: -以下空白-
: 自行車禁行騎樓。
: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 計程車(含敬老愛心車隊、通用計程車)叫車電話請撥0800-055-850(市話免付費)或手機直
: 撥55850(付費)。
: 復康巴士叫車專線請撥02-40556789或網址http://40556789.taipei.gov.tw/。
說了這麼多,大家覺得公車今天的主要原因,是在個人還是制度呢?
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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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cker: 當然是制度 整個砍掉重練都不過分 05/01 14:52
推 kugh2005: 現在還新增個E8 05/01 15:33
→ kugh2005: 評鑑報告先前是給交通大學後來給東吳 05/01 15:34
推 taxlaw1991: 大有1條命=大都會7條=第一名4條的概念 好棒棒 05/01 15:46
→ taxlaw1991: 可以說鑑定無肇責的扣掉 有肇責死亡就不應用里程平均 05/01 15:47
推 abcde2048: 我是覺得只要發生a1就一律給丙等 05/01 15:59
→ abcde2048: 撞傷一律乙等 05/01 16:00
→ abcde2048: 只有財損照現行算法就算了 05/01 16:01
推 kutkin: 有事故該項直接不及格才是正確吧 05/01 17:34
→ kutkin: 不然好像我都可以撞,反正攤提沒多少 05/01 17:35
→ acergame5: 本來就該考量里程了 稀釋掉無可厚非 05/01 19:32
→ dantes1013: 評鑑指標應該要有霸王條款,例如有哪些事項就絕對不能 05/01 19:51
→ andy810625: 低地板在比例接近全面達成後應該也能退場了吧? 05/01 19:51
→ dantes1013: 列優等或甲等以上,而這種霸王條款應該是浮動的,即 05/01 19:52
→ andy810625: 現在理論上只剩少部份未汰換,以及使用中巴/單門車/ 05/01 19:52
→ andy810625: 普遊車等狀況而已... 05/01 19:52
→ dantes1013: 當期的重點事項 05/01 19:53
推 busgoer: 只要低地板還是比普大客貴,無障礙指標就必須留著 05/01 20:13
→ busgoer: 有事故直接不及格,搞到一堆業者不及格的評鑑有鑑別度? 05/01 20:14
→ busgoer: 只要駕駛員一個不小心,其他項目有無努力的下場都一樣 05/01 20:14
→ busgoer: 不就變相鼓勵業者擺爛,針對特定集團也不是這樣搞 05/01 20:15
推 hicker: 本來事故就是不應發生的事件 連一件都不能有 05/01 20:34
→ hicker: 所以應該也不是直接不及格 而是以總分扣分方式處理 05/01 20:34
→ hicker: 且評鑑優等必備條件也應包含零事故 05/01 20:38
→ hicker: 然後 詳細評鑑成績單也應隨評鑑結果新聞稿一併公布 05/01 20:42
推 Metro123Star: 責任事故應該直接扣總分的 非責任事故就不用 05/01 21:16
→ Metro123Star: 按照交通裁決 05/01 21:16
推 treasuredady: 重點是現場息事能力太強大 不要成案就扣不到分 05/01 23:06
→ treasuredady: 現場直接談和解 台灣事故有太多的黑數 05/01 23:07
→ taxlaw1991: 能現場搞掉的也只能是輕傷或純財損 這都還好 05/02 11:36
→ taxlaw1991: 重點是死亡重傷事故扣分不成比例 還用里程稀釋 有肇責 05/02 11:37
→ taxlaw1991: 就是不應該 05/02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