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anbaros: 勞動環境這麽差誰要來,這無解啦 10/18 20:58
推 taxlaw1991: 本來聽司機說某優等業者最沒人想去 現在看來換人了 10/18 22:16
推 NaoSensei: 勞動環境差、漚客亂投訴,最後倒霉的還是乘客自己 10/18 22:23
→ meimeiamy: 就是一個超大共犯結構的概念。 10/18 22:31
推 Kazamatsuri: 也可以說是惡性循環模式 @@" 10/18 22:44
推 oadas: 這集團出大事 那集團罰大錢 10/18 22:55
推 coon182: 勞檢違規,重扣一分 10/18 22:57
推 jerrty: 可憐啊 10/18 23:13
推 CORSA: 會不會到後來 收歸政府單位所有才是唯一解決方式? 10/19 00:14
→ TsBC: 管超時是勞檢的事,交通局公運處要開罰? 你是想期待什麼? 10/19 00:41
→ hicker: 要罰就大家一起來 勞動局可以罰交通局+公運處 10/19 00:51
→ hicker: 但交通局+公運處應該也有可以罰勞動局的法條?? 10/19 00:52
噓 c255120: 噓底下心得 先說說勞動局要怎麼罰其他機關 10/19 00:58
→ jangjyyu: 過勞不重要,車班出不來罰的更重還連續罰撤路線,勞檢只 10/19 01:41
→ jangjyyu: 是偶為之而已 10/19 01:41
→ jangjyyu: 若監察院肯調查公運處、公路總局那一定有戲看 10/19 01:45
推 TsBC: 調查公總、公運處什麼? 是誰在經營?機關有違規? 10/19 08:06
→ Littlechozy: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有規定大客車開車時數 10/19 08:15
→ Littlechozy: 所以公路主管機關理應也有管理司機工時的權責 10/19 08:16
→ Littlechozy: 客運司機長期超時工作算是眾所皆知,公總公運處本來 10/19 08:18
→ Littlechozy: 就有責任導正,機關即使沒違法長期放任也有疏失 10/19 08:20
噓 TsBC: 主管機關就勞動局呀 10/19 08:26
→ Littlechozy: 運管規則的主管機關是公路主管機關,不是勞動局 10/19 08:31
→ Littlechozy: 司機工時公路和勞動主管機關有不同的法源規範 10/19 08:32
→ Littlechozy: 業者調派司機必須同時符合勞動和公路法規 10/19 08:36
→ CORSA: 勞動局是管理勞工的「執勤總時數(上下班打卡時間)」 10/19 10:32
→ CORSA: 運管規則則是規範「駕駛總時數」 10/19 10:33
→ CORSA: 但現實卻只有計算「營運時數(起迄點區間)」 10/19 10:35
推 qsc753: 恭喜其他縣市沒事啦 只有台北市過勞 10/19 22:46
推 countryair: 其他縣市沒事? 桃園不是不久前才....? 10/22 13:18
噓 youngsam: 勞工條件當然是勞工局的權責 10/24 18:30
推 GV13: 全台唯一勞工局 10/29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