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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要求業者明訂契約 公車駕駛吸毒立刻開除 2020-12-01 17:08 聯合報 /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為確保民眾安全,北市議員決議北市公運業者契約須明訂駕駛不得吸毒等規定。聯合報系 資料照 為確保民眾安全,北市議員決議北市公運業者契約須明訂駕駛不得吸毒等規定。聯合報系 資料照 北市內湖區今年9月23日發生客運毒駕釀死亡車禍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北市議員許淑華 指出,毒駕事件造成公安疑慮,建議公運業者在簽訂契約時,明定駕駛若被查獲吸毒即刻 開除,不得擔任客運等大眾運輸駕駛。經交通委員會研議後通過,北市公運處表示,會再 次函請中央研議辦理。 根據北市警察局資料顯示,2018年與2019年均查獲約有5000件一、二級毒品吸食件數,法 務部資料指出,2019年吸食一、二級毒品附命完成戒癮治療比率僅17.3%、25.9%,顯示仍 有高比例者無法戒癮。 許淑華認為,毒駕涉及大眾安全問題,市府應做嚴厲把關,提議有吸毒前科者不得從事大 眾運輸駕駛,僅管涉及人權問題,但市府應做好因應措施,確保民眾安全。 公運處長常華珍指出,今年10月已行文交通部,明訂大客駕駛管制規範,比照台鐵、高鐵 及計程車駕駛,中央11月11日回文表示,公運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吸食毒品者可吊銷駕照。 常華珍,這樣的處罰方式與酒駕相同,恐無法有效遏止毒駕事件發生,若今日決議通過, 要求吸毒者不得擔任大眾運輸駕駛,將會再次函請中央研議辦理。 北市議員苗博雅表示,市府在沒有法律限制下,不能限制人民工作的權利,但雇主可以決 定是否聘用,針對既有駕駛應掌握是否有吸毒問題,建議公運業者修訂工作規則,在契約 中明定查獲吸毒者即刻開除。 經交委研議後,將提案內容修改為,既有公運駕駛驚藥檢或查獲疑似有吸食毒品情況,須 暫停駕駛工作,若確定藥檢結果為陽性,即刻開除不得從事大眾運輸駕駛,並通過此提案 。 常華珍表示,在中央還未宣布明確規範前,有針對「駕駛藥檢」進行新一波制度,過去除 了例行健檢包含尿液檢查外,1年會抽檢25%駕駛進行藥檢。現為避免毒駕事件,包含健 檢,每位駕駛每年至少會有1次無預警抽檢,嚴格檢查確保駕駛無吸食毒品情況。 勞資雙方在9月及10月時,也協議修正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內容為「駕駛員簽訂不吸毒 承諾書」、「藥檢呈陽性即停止駕駛,複檢確定即解僱」,目前業者還在與駕駛溝通中。 另外,毒駕事件發生後,公運處也積極抽查,目前查到三重客運2名駕駛藥檢呈現陽性、1 名拒絕檢測;大都會客運則有1名拒檢,4名駕駛經約談均自請離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05794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99.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606814310.A.CF3.html
neon7134: 台灣法官:過分剝奪司機工作權 違憲! 12/01 17:19
andy3021515: 樓上法律素養堪憂, 違憲與否係由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 12/01 17:53
andy3021515: 法官只能聲請釋憲 12/01 17:56
WeAntiTVBS: 除了立刻開除外 應開放業者可以跟毒駕者打官司直接 12/01 18:00
WeAntiTVBS: 求償追討薪資作為賠償才對(! 12/01 18:00
acergame5: 不用移送法辦? 12/01 18:46
WeAntiTVBS: 當然要啊 12/01 20:12
gigihh: 被吊銷駕照基本上也就等於開除了吧! 12/01 20:18
ultratimes: 陽性一次就應該立即解雇了 不需要複檢 12/01 23:07
ultratimes: 另外推四樓 甚至追討薪資的規定直接寫進合約 12/01 23:07
ultratimes: 且追討是從你進來開始追討相當於年資的份量 12/01 23:08
jangjyyu: 勞安法上面大概有訂了 12/02 00:15
linee39: 所以過勞又不是事了 12/02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