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ongTakashi: 王國財該來表演震怒了吧 12/29 20:53
→ WongTakashi: 不過還沒有車禍的詳細說明 先不用替公車冠罪名 12/29 20:53
推 misteri: 等釐清細節之後再評論 12/29 20:54
推 allnippon: 226 12/29 20:59
→ SetsunaOgiso: 226這邊是直行 應該是公車跟行人有一個違規 12/29 21:01
推 smena: 信義基隆路口敢闖紅燈的行人或駕駛都太有種,那麼大的路口 12/29 21:06
推 playchicken: 227-U5往西 12/29 21:06
推 playchicken: 因為這方向直行的只有公車 所以假設行人要闖紅燈也 12/29 21:08
→ playchicken: 比較容易 12/29 21:08
→ playchicken: 看照片是只有直行公車會經過的斑馬線 12/29 21:08
→ playchicken: (往西綠燈時往東是紅燈的 12/29 21:08
推 kazuma2028: 其實就算是行人闖紅燈,車子撞死人這件事依舊不該發生 12/29 21:19
推 playchicken: 那我想請問樓上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12/29 21:22
→ playchicken: 對我來說這跟鮪魚跳下軌道給火車撞一樣無解呀 12/29 21:22
→ playchicken: 如果真是行人闖紅燈 應該是先檢討行人吧 12/29 21:23
→ playchicken: 公車就正常行駛在該行駛的路上有什麼問題嗎 12/29 21:23
推 kazuma2028: 也不是說車子有問題,主要是肇責比例問題。像是交通規 12/29 21:30
→ kazuma2028: 則完善的日本,車子綠燈行人闖紅燈出事的話肇責是人7 12/29 21:30
→ kazuma2028: 成、車3成,因為車是鐵包肉,防禦力跟傷害力完全比行 12/29 21:30
→ kazuma2028: 人高上一個層級,有義務多注意比較弱勢的用路人 12/29 21:30
推 lulu1305174: 剛剛經過226停在公車專用道上我以為是公車撞分隔島 12/29 21:33
→ kazuma2028: 不過日本不遵守交通規定的人比較少(駕駛、行人都是), 12/29 21:34
→ kazuma2028: 所以也不太會有台灣這種問題... 12/29 21:34
推 lulu1305174: 剛剛警察調撥一個車道給逆向公車走剛好是晚上下班時 12/29 21:36
→ lulu1305174: 間信義路塞爆了 12/29 21:36
→ kazuma2028: 發現樓層有點距離了,13樓舉火車的例子不太恰當,因為 12/29 21:40
→ kazuma2028: 火車是百分之百用路權,但路上的車不是(依照21樓的圖 12/29 21:40
→ kazuma2028: 也可看出),除非你在美國,但認真覺得台灣不適用美國 12/29 21:40
→ kazuma2028: 的交通方式(現在台灣打公路主義就學美國的),因為地下 12/29 21:40
→ kazuma2028: 人稠 12/29 21:40
推 playchicken: 了解 感謝樓上說明 12/29 22:17
推 willy1215: 台灣學美國公路主義好像也沒學完整,而且他們後來也修 12/29 22:44
→ willy1215: 正方向了 12/29 22:44
推 ayaka16: 據說是行人違規闖公車專用道 12/29 23:21
推 beyond780705: 這邊就直行又有分隔島,還沒有人行穿越道 12/29 23:42
推 oadas: 首都客運 12/30 00:24
推 tgordoncheng: 公車可主張容許信賴 大家都守法使用道路 對有行人 12/30 00:24
→ tgordoncheng: 擅闖沒有預見可能性 就是一般正常直直開 12/30 00:24
→ windw6666: 出現到撞擊只差兩秒左右,這應該適用來不及反應吧 12/30 01:19
推 windw6666: 而且他是從另一台公車屁股後出現,也不是人行穿越道。 12/30 01:23
→ cccmn: 這問題一律等無人自駕公車處理 12/30 05:58
噓 ozaki1986: 呵呵,公車久毒瘤不意外 12/30 06:47
→ ozaki1986: 職業駕駛素質就是這樣 12/30 06:48
→ ozaki1986: 應注意未注意無敵條款 12/30 06:48
推 justdoit: 所以這次比較是行人的包,但風頭上媒體大概不會理你 12/30 07:23
推 playchicken: 還想說昨天某人終於沒出來 12/30 07:51
→ playchicken: 結果今天一早就來簽到了…… 12/30 07:51
推 willy1215: 他連教師職業都放地圖砲了。怎麼可能放過這篇 12/30 08:04
推 visa9527: ..................當初拆天橋不是拆的很爽............ 12/30 09:43
推 oadas: 嘖嘖 首都客運 12/30 10:15
推 gishileh: 拆天橋代價不小 那邊確實增加不少行人交織 甚至於一個 12/30 10:39
→ gishileh: 紅燈等兩次三次也變多 12/30 10:39
推 oadas: 這天橋使用率這麼高竟然還拆 12/30 10:48
→ oadas: 也不是多老舊 路口大 車多人又多 12/30 10:48
→ oadas: 屈就於非交通因素而拆 12/30 10:49
推 gishileh: 討好行人和當地居民的結果 12/30 11:15
→ gishileh: 其他使用率低的就算了 12/30 11:15
→ gishileh: 這個真的覺得變成了討好的工具 12/30 11:15
推 lulu1305174: 我就是住附近以前懶得等基隆路紅綠燈寧願爬天橋都比 12/30 11:18
→ lulu1305174: 較快,以前常常會走 12/30 11:18
推 gishileh: 基隆信義路口以前就是非常有名的交通堵塞點 結果北市府 12/30 11:22
→ gishileh: 的解決方式是反其道而行 拆天橋 增加行人交織 路口更塞 12/30 11:22
→ gishileh: 而行人交織增加也意味著行人與汽車撞的機率增加 12/30 11:23
推 lulu1305174: 因為天橋檔到旁邊大樓影響廣告效益 12/30 11:29
推 CORSA: 對「行人友善派」來說 行人出包也是駕駛抗 12/30 12:05
推 kobe7610: 就是垃圾違規穿越馬路阿 司機雖洨 12/30 12:28
推 smena: 這人這種闖法不是被撞死就是開車撞死人,沒藥救... 12/30 12:50
→ m54k600ive80: 瓜張 12/30 15:08
推 kugh2005: 公車專用道還要注意行人乾脆改行人徒步區 12/30 16:10
推 Metro123Star: 美國就是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被撞行人負全部責任 12/30 23:20
→ Metro123Star: 但公車專用道應該要比照輕軌軌道給公車絕對路權吧 12/30 23:21
→ playchicken: 沒辦法吧 要BRT才會和輕軌是同一等級路權 12/31 01:22
→ CORSA: 問題是台灣的輕軌也不是絕對路權 若輕軌是「有軌公車」 12/31 07:09
→ CORSA: 那等於輕軌列車若撞到人就是比照公車將列車駕駛直接移送 12/31 07:09
推 auction88: 美國就是行人依規定穿越馬路被撞駕駛賠到脫褲 12/31 10:10
推 bus668: 我說假如~假如今天是自動駕駛公車撞死人~ 01/01 15:06
→ bus668: 是電腦自動駕駛的錯還是行人? 01/01 15:07
→ hicker: 在雙方動作都合法之下 就不會出事情 反之則必有一方出錯 01/01 16:10
→ hicker: 但電腦是不會出錯 所以責任大多在行人身上 除非電腦當機 01/01 16:11
推 WeAntiTVBS: 如果是自駕出錯,我就砸爛那台電腦(小朋友不可以學) 01/01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