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RSA: 只會說「司機有注意行人的義務」「死者為大」 12/30 12:00
→ powerclean: 從車子後面有視線死角還衝出來,可能沒意識到這裏有逆 12/30 12:05
→ powerclean: 向公車道,那就跟以前仁愛路公車道被撞的類似了吧 12/30 12:06
推 NorAku: 這個太難了 12/30 12:12
推 gishileh: 駕駛員真的很難煞車 反應時間太短了 12/30 12:17
→ gishileh: 就算時速只有10也很難完全避免 更何況是正常35-40 12/30 12:17
※ kakuchang: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12/30 12:20
推 abcde2048: 這個根本閃不掉啊 12/30 12:25
推 HuanYuWu: 敢死隊啊這個,跟之前羅斯福路闖紅燈被撞死差不多扯 12/30 12:35
推 dbdudsorj: 怎麼感覺有點故意的???特別衝出來 12/30 13:19
推 taxlaw1991: 這個真的是自找的... 12/30 13:40
推 airkk: 那個地方也不是行人穿越道... 12/30 14:21
→ phenom42: 後面那台沒追尾也是強 12/30 14:42
→ phenom42: 這感覺跟去給火車撞的一樣 12/30 14:42
推 tgordoncheng: 不是行人穿越道處 就沒有義務注意是否有可能有行人 12/30 14:53
→ tgordoncheng: 如果在行穿線上突衝出被撞 司機有肇責還說得過去 12/30 14:54
推 toulu: 這應該猝不及防吧 12/30 16:01
→ auction88: 他以為是單行道吧 不知道公車可以逆行 12/30 17:01
→ auction88: 羅斯福路那個是行穿道 就算闖紅燈 機車也是有大佔比的 12/30 17:03
→ auction88: 過失 12/30 17:03
→ WongTakashi: 公車司機有夠衰小 12/30 17:56
推 gishileh: 這個根本就是標準自殺行為 拖倒霉鬼受害 12/30 19:05
推 hinajian: 某些報導昨天就有「突然竄出」的描述,也都說有待釐清 12/30 20:04
→ hinajian: 那種底下留言都是來亂酸亂戰亂扯關係的,根本不用管它 12/30 20:05
→ hinajian: 前一篇推文有行車記錄器,不過有夠糊的 12/30 20:07
→ hinajian: 一樓是轉述誰說的?那種是反串吧 12/30 20:07
→ JRhokkaido: 這真的來不及 12/30 21:55
推 gishileh: 只是很怕到了法院 判決時又用所謂的行人帝王條款免除了 12/30 22:01
→ gishileh: 行人的違規行為 12/30 22:01
推 playchicken: 行人條款僅限斑馬線上吧 12/30 22:07
推 MikageSayo: 特攻成功就是跨越分隔島了 12/30 22:43
推 Yenfu35: 這讓我聯想到多年前在台北市信義路公車專用道、靠近景福 12/30 23:07
→ Yenfu35: 門路段發生的案例:一名弘道國中新生在開學第一天怕遲到 12/30 23:07
→ Yenfu35: 而爬過半個人高的分隔島、並在跳下來時被專用道上的公車 12/30 23:08
推 Metro123Star: 拿標準煞車距離表看 如果距離過短駕駛應該不用負責 12/30 23:22
→ Metro123Star: 最近幾年好像就有一個這樣例子 駕駛來不及反應煞車 12/30 23:23
→ hinajian: 記得有判到司機完全免責的案例 不知道這次能不能 12/30 23:45
→ Yenfu35: 罷了,直接回一篇。 12/30 23:55
推 gishileh: 是沒錯 本應僅限行人合法在穿越道上 問題是就怕有法盲 12/31 01:12
→ gishileh: 等級的法官真的給我用帝王條款下去 12/31 01:12
→ auction88: 行人合法綠燈在斑馬線被撞死判刑10個月 12/31 01:16
→ auction88: 討論有沒有行穿道跟有沒有闖紅燈其實也沒意義 12/31 01:17
→ auction88: 都按規定過馬路還能被撞死而且只判10個月 12/31 01:18
→ auction88: 我覺得撞到綠燈行人至少要關10年才叫加重處罰 12/31 01:20
推 WeAntiTVBS: 法務部應該會去檢討 一而再而三發生 是該提高刑責了 12/31 01:37
→ WeAntiTVBS: 不能只用過失致死就打發掉y 12/31 01:37
推 WeAntiTVBS: 目標很簡單,就是要讓這些人付出代價!! 12/31 02:12
→ auction88: 對啊樓上 撞死人可以用來不及反應判無罪 12/31 08:35
推 auction88: 換個角色就輕判. 這種交通法規與觀點實在很奇葩 12/3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