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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拿「喝過啤酒」搭公車 勸3次不聽司機1決定獲讚 2023年03月31日 07:50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公車司機聲稱,28日載到4名國中生,其中1人右手拿著1罐已經打開喝過的啤酒上車 ,他基於規定考量決定拒載,但講了3次請下車,對方都不肯搭理,最後乾脆直接報警; 警員事後也向他表示,會通知學生家長前往派出所處理。 文章公開之後,大多數網友都力挺司機堅持原則,並紛紛留言稱讚,「你做得非常好!支 持你」、「你是對的」。 https://i.imgur.com/i9aDZZF.jpg
▲司機抱怨載到帶啤酒上公車的國中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無關 。) 司機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的文章中提到,28日載到4名國中生,其中1人右手拿著1罐 啤酒,站在客運公司立場,為了確保駕駛人及乘客安全,台灣客運業者皆訂有定型化契約 《旅客運送契約》,可以拒載「酒醉乘客」,雖然那名學生沒有酒醉,但他還是決定請對 方下車,「結果(學生)在那邊跟我裝皮,說他不會喝。」 司機提到,因為公車屬於密閉空間,沒有窗戶,冷氣也是在車內循環,如果乘客帶味道稍 微重一點的東西上車,基本上整車都會有味道,所以他還是很堅持開啟雙黃燈警示,並停 靠在路邊請學生下車,講了3遍卻被無視,最後乾脆不忍了,直接打電話報警,由於前方2 00公尺就有一間派出所,警員5分鐘內就徒步走了過來,「國中生還一直跟警察回嘴,說 他只是拿著並沒有要喝。」 司機接著說,後來學生被2名警員帶回派出所,警員有向他表示,後續會通知學生家長前 往派出所處理,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他小題大作,但依法規定,未滿18歲本來就不能喝 酒,更何況那名學生是直接拿著「已經打開喝過」的啤酒上車,「擺明就是故意的!」 他從頭到尾都不相信學生真的只是拿著不會喝,畢竟對方一上車,他隔著口罩都能聞到酒 味,「誰知道會不會趁我開車時,視線忙碌沒空注意,他是不是就在公車上呼乾啦?」 文章公開之後掀起網友熱議,大多數人都力挺司機堅持原則,並紛紛留言表示,「你做得 很好,誰知道他們喝酒之後,會不會做出什麼出格的行為,保護車上乘客安全是正確的」 、「你做得非常好!支持你」、「你是對的」、「你讓他上車,有人聞到酒味百分百是你 被公司幹到升天」、「堅持原則的態度,令人讚賞」、「你做得非常好,小題大作又如何 ?總比發生事情了,再來怪你漠視不管還要好」。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331/2470594.htm?from=ettoday_ap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6.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680222766.A.A75.html
NorAku: 載到國中+9真衰 03/31 09:18
gishileh: 蠻想修法直接槍斃這種不遵守法紀的國中生 03/31 09:37
gishileh: 只可惜真的開下去 我國人權團體又要假惺惺了 03/31 09:37
gishileh: 希望哪天可以直接規定 未成年喝酒關三年起跳 03/31 09:38
visa9527: 不管什麼時代都會有白目國中生 03/31 09:39
gishileh: 令未成年絕對服從 乖乖聽話 是有必要的 03/31 09:45
steven60116: 國中生的叛逆期真的是必經之路.... 03/31 10:21
hicker: 很想知道g大在國中時期 沒發作過各種的中二病嗎?? 03/31 11:17
gishileh: 國中學校有校規啦 只是未成年喝酒真的太誇張 03/31 11:33
gishileh: 如果未成年喝酒罰關三年加勒令退學 看看誰敢違法 03/31 11:36
hicker: 校規也只及於校內吧.... 03/31 11:42
gishileh: 未成年部分行為是違反法律 其實已不是校規可以解決 03/31 11:48
gishileh: 問題在於 對於未成年違法懲處太輕 如果未成年違法就用 03/31 11:49
gishileh: 嚴刑峻法 看看誰敢拿青春以身試法 03/31 11:49
Kazamatsuri: #1a4f1p-9 (CVS) 不會喝畢兒綠茶喔? 科科 03/31 12:11
YellowWolf: 白目 03/31 12:22
willy1215: g大又在大放厥詞了,直接槍斃已經違反比例原則了,希 03/31 12:35
willy1215: 望您有小孩,他可以活得快樂 03/31 12:35
gishileh: 重罰青少年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03/31 12:40
gishileh: 雖然槍斃是一時氣話啦 但用刑罰減少小屁孩犯罪也是好事 03/31 12:41
willy1215: 刑只能嚇阻,教育才是治本 03/31 12:46
u10400068: 蠻認同的,網路上一些妨害風俗的言論也該嚴刑峻罰處置 03/31 12:55
u10400068: https://imgur.com/a7OKHDd 03/31 12:55
hicker: 早就說該網路實名制了 至少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03/31 13:10
aiko6576: 笑死 誰叫他那麼明目張膽 從後門上車我不信司機會發現 03/31 15:12
aiko6576: 而且警察來還要證明是他喝的吧 只規定禁載酒醉乘客 他醉 03/31 15:12
aiko6576: 了嗎? 03/31 15:12
Stan6003: 看來有人忘記PTT推文會留紀錄了 03/31 16:41
hanksadder: 這故事告訴我們 謹言慎行的重要性(怕.jpg 03/31 16:50
naruto1010: 討論請回歸本版宗旨,再有離題將限縮討論範疇,請注意 03/31 18:10
miniuser: 好像沒錯 但是帶著食物上車 會不會偷吃? 03/31 18:46
iele: 我覺得有點過頭,他又沒喝沒酒醉 03/31 21:36
hanksadder: 至少這位司機的處置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03/31 22:06
busgoer: 定型化契約規範拒絕搭乘的原文是【酗酒或狀似瘋癲者】, 03/31 22:48
busgoer: 當事人符合哪一項?只能說司機的做法符合兒少法,但能不 03/31 22:48
busgoer: 能拒載等有影片再評也不遲 03/31 22:48
rerun: 偷抽菸已經很扯,上公車還喝酒,哀啊! 03/31 23:41
hanksadder: 以此例來說,實務上會以喝多少判斷符合酗酒定義嗎? 04/01 00:28
agantw: 我看到某個截圖,以為自己來到了Baseball或BaseballXXXX板 04/01 12:30
ozaki1986: 這種人沒救了,教育?呵呵,垃圾怎麼聽的懂人話,這種 04/02 06:06
ozaki1986: 人直接死刑,反正以後也是去做詐騙,販毒的社會毒瘤 04/02 06:06
WeAntiTVBS: 當天就該把該校學務主任跟導師也一起call回來 瞭解事 04/02 07:03
WeAntiTVBS: 情嚴重性 如果這四位是同班同學 我要求全班連坐處罰!! 04/02 07:04
WeAntiTVBS: 而且態度要更強硬 一個都不能放過!! 04/02 07:05
willy1215: 來噓某o的,別在意,他又發病了 04/02 11:57
ozaki1986: 呵呵,低端垃圾行為意外嗎 04/02 22:34
NaTaO3: 我之前喝醉酒也是搭公車回家說 04/03 09:27
ozaki1986: 這種人擺明挑釁公車司機,要挑釁人就要承受後果 04/03 12:27
willy1215: 我沒說司機處理有問題,我讚同司機處理方式,但你一直 04/03 14:27
willy1215: 想要槍斃,真難覺得是有受過教育的人會說出的話 04/03 14:27
ozaki1986: 這種人以後也會是垃圾,垃圾終究是垃圾,該被清除掉掉 04/04 06:34
willy1215: 希望您也能用同樣標準看待成年人犯法,也許您是六法全 04/04 08:15
willy1215: 書只有死刑的人? 04/04 08:15
willy1215: 如果是的話真慶幸您不會是法官與律師 04/04 08:16
ozaki1986: 會犯罪的人基本就是垃圾,標準一致,垃圾一輩子都垃圾 04/04 09:58
ozaki1986: 呵呵,看你護航低端垃圾覺得可笑xd 04/04 09:59
willy1215: 看你這樣也蠻好笑的 04/04 10:54
willy1215: 但至少您比某g還好 04/04 10:55
ozaki1986: 呵呵,台灣犯罪天堂就是有人縱容造成 04/04 10:57
willy1215: 適當的處罰=/=死刑吧 04/04 10:59
willy1215: 你如果真的覺得我的主張不妥,也可以站出來選民代或立 04/04 11:01
willy1215: 委推動 04/04 11:01
willy1215: 或者找同樣意見的人成立團體向立委或政府遊說 04/04 11:02
ozaki1986: 台灣販毒,詐騙犯罪率愈來愈高,說死刑之外的刑責有用 04/04 11:17
ozaki1986: ,我也是笑了 04/04 11:17
willy1215: 那您說未成年喝酒抽菸,路上違停闖紅燈,也要死刑嗎… 04/04 11:28
willy1215: … 04/04 11:28
willy1215: 如果是那趕快去選民代或向政府立院遊說 04/04 11:29
ozaki1986: 當然啊,這種人以後標準販毒,詐騙的犯罪垃圾。 04/04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