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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今(26)日傍晚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5歲陳姓男子駕駛的一營大客車,自中正 路西往東行駛,準備右轉延平北路6段時,與正走在北側行人穿越道的87歲楊姓老翁發生 碰撞,楊翁被捲入車側倒地失去意識,送往新光醫院後仍不治,全案將依《刑法》第276 條過失致死罪將陳姓司機移送士林地檢署。 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時楊翁緩步走在斑馬線,公車右轉角度大,車頭切進路口時 ,老翁身影在畫面中一秒內被車體完全遮蔽,疑落入大型車右側、前側死角;隨後公車輕 微晃動,周邊行人驚叫示警,司機才緊急煞車。 55歲陳姓司機向警方稱,事故發生前他已查看前方及鏡面路況,確認「無人、無來車」後 才啟動右轉動作,並強調當下真的沒有看到老翁身影。 警方初步調查指出,事故發生時路口號誌顯示雙方均為綠燈,公車與行人皆有通行權,陳 男酒測值為0,現階段並無立即發現任何違規情形;事故可能與轉彎視線遮蔽、大型車死 角等因素有關,實際肇因仍待進一步鑑識與測繪分析。警方完成採證後,後續將依《刑法 》過失致死罪將陳姓司機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對此,士林分局也再次提醒,大型車轉彎時視線死角多,即使號誌為綠燈,仍應於行穿線 前減速並確實確認行人動態,確保行人優先,以避免憾事重演。 原文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3074090 心得: 都已經做到斑馬線前停車再開了 結果還是出事了 事實證明停車再開並不是萬靈丹 如果只是敷衍一下,點個煞車,手揮一揮就過 恐怕這種看似安全的行為,也只是流於形式而已 根本治標不治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764167430.A.71A.html
enterwin: 剛剛發現重複po 了...真是抱歉 11/26 22:31
NorAku: 這篇比較詳細,我覺得可以留啦 11/26 22:58
auction88: 有影片比較清楚。後續若有大鳥的行車記錄影片一樣可以p 11/26 23:01
auction88: o 11/26 23:01
hanksadder: 有更新進度ok啦 11/26 23:03
pf775: 家屬拿得到賠償嗎 11/27 00:10
pf775: 現在擺爛的人那麼多 11/27 00:10
auction88: 強制險一定拿得到。至於87歲高齡,家屬想拿多少不好說 11/27 00:12
playchicken: 我覺得應該要先改善行穿線 11/27 00:42
playchicken: 公車幾乎跟行穿線平行 視野就變得很小 11/27 00:43
busgoer: 這種判出來通常是公司跟駕駛連帶 11/27 01:37
hanksadder: 肇責是跑不掉了啦 0.0 11/27 01:50
taxlaw1991: 公司一定要賠啦 都營運中1000%民事連帶責任 11/27 11:27
allnippon: 停車再開 頭不動眼睛不看一樣壓死阿 11/28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