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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6公里撞死騎士?公車司機被控業務過失害命 法官拆解「死角切入」大逆轉判無罪 鏡報 王吟芳 2026年8月5日週三 下午1:37 公車司機擦撞騎士被控業務過失害命,法官拆解「死角切入」大逆轉判他無罪。示意圖 高雄李姓公車司機駕駛高雄客運行經前鎮區中山三路慢車道時,與同向無照的莊姓騎士發 生擦撞,莊男當場身亡,檢方認定李男當時車速達46公里、超過限速40公里,依業務過失 致死起訴,但法院審理後根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中心分析行車記錄器畫面,認定莊男偏左 切入時,處於司機視線死角,且李男無法預見騎士突如其來的偏左行為,判決李男無罪。 判決指出,2019年4月17日下午,李男駕駛遊覽車沿中山三路內側慢車道由南向北直行, 途經時代大道附近時,前方一輛白色小客車正逐漸向右偏轉讓出空間,李男注意力放在前 方路況。 此時,騎在公車右側的無照騎士莊男為繞過公車,也加速偏左打算超車,卻與公車右側車 身擦撞,當場人車倒地。 公車司機李男則因全程直視前方未察覺異狀,繼續行駛至下個路口,被路人攔下才驚覺出 事。 法官:騎士自始未出現在公車前方 檢方起訴指控李男超速行駛,對莊男死亡涉有過失,但法官細查行車記錄器及鑑定報告, 發現莊男自始未出現在公車前方,而是從右側死角持續偏左鑽縫。 法官認為,駕駛人注意力本應在行車路線前方,莊男突如其來的切入行為,客觀上根本無 預見可能性與迴避可能性。 法院強調,李男雖超速6公里屬行政違規,但即使以限速40公里行駛,也無法避免死角內 的擦撞,超速與死亡結果間無因果關係,因此認定李男無過失,判他無罪,仍可上訴。 https://tw.news.yahoo.com/share/249334af-64aa-3fe1-8f48-5b306754ff0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9.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s/M.1785959775.A.E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