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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牛條文罰則說明檢舉人所檢舉的情況,無論屬實與否,都無違反板規 應為無違反法律罰則。 : 假設有人真的這樣做(如同檢舉人所述),亦無違反板規。 : 檢舉人有個疑問,在於被檢舉人這樣做(情況成立之下),是否違規。 : 故須針對此點在判決之中說明 此判決文標題為 [公告] FanJohn519被檢舉黃牛另一案件判決並非版規釋疑。 既無違反法律罰則也無違反板規,已可結案,如有其他版規疑問需釋疑, 請另闢新公告,勿於判決文中影射本人。 然後因沒得到回覆,再針對這篇 #1S-mPiGe (Buzz_Service) 重述一次, 因判決文名稱有礙個人名譽,Drama-ticket版在交易時會搜尋對方名稱,如搜尋到 我的ID時,卻發現曾被檢舉黃牛,如無時間細看判決內容,仍會有罪推定認為此人 有問題,即便詳閱判決內容,說明3的舉例也影射本人社會觀感不佳,日後帳號可 信度下降。 且往例皆無判決文以公告鎖文形式出現在此drama-ticket版上,此版非BoardCourt、 PTTLaw...等專門處理爭議的版,規定需公開判決及ID在板上,且此判決帶有個人意見 「於社會觀感不佳,所以不推薦,也不鼓勵這樣做」引述自#1S-J318A (Drama-Ticket) 訴求: 既無罪,希望能尊重被檢舉人意願移除。如需判決結果,逕行站內信檢舉人; 如需版規釋疑,另行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34.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60027368.A.C19.html ※ 編輯: FanJohn519 (110.28.134.247 臺灣), 06/09/2019 06: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