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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訴又不是針對你,我是針對現象進行投訴 我就是沒看版規阿,大家也都沒看阿 你知不知道最近台北市新訂一條法規 叫做行人穿越道路的時候,汽車必須完全暫停 離行人三公尺之內不得繼續移動前進 不然罰1200 電視新聞每天在播喔 公車還特地為了這條法規每個路口完全沒行人,依然停下來然後左右看 然後才能繼續前進 隔了不久我家旁邊就站了一個警察,每一個經過的人都開單 我媽也被開了一張單 我媽停下來了,然後他以為沒人了就緩緩往前開,沒想到行人走太快了 靠近我媽的車三公尺以內,所以他就被開單了 我立馬申訴,說這什麼狗屁規則 照這規則走我家那個六張犁圓環那邊根本車都不用開了 每個綠燈右轉所有車輛只要等行人走完燈就紅了,要遵守這規則交通馬上爆炸 還不是馬上罰單撤銷 不合理的事情就是不合理,不會因為誰犯了法或是輿論如何而改變 過了不到一個月馬上大家就回歸原樣,也沒什麼警察在那邊搞事 你從頭到尾都沒闡述任何你對這條版規的合適性 你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 只看你一直跳針 前任版主也沒寫要桶一年 桶一年到底哪裡合理了 一個保護版面的使用者的規定變成一個懲罰你不能用板的罰則 合理在哪 ※ 引述《Lottery (樂透)》之銘言: : 製訂板規1-1的是前任板主nickapple,你申訴的對象搞錯了 : 然後你不只有在信中承認自己沒看板規就發文, : 還在這邊公開來承認自己不看板規就直接發文。 : 板規1-1製訂三年了(2016/4/11),被桶到現在的人都沒來申訴, : 只有你一個被桶之後才去看板規,再來這邊在吱吱叫, : 如果你真的對於板規有異議,應該先在被桶之前來申訴, : 而不是被桶之後才在信中承認自己無視於板規的存在。 : 而且你轉錯公告,1-1的公告不是這一篇 : ※ 引述《gjozj30303 (swave)》之銘言: : : 2016 年演唱會一堆人被騙,所以訂定這項版規,怕版友被騙 : : 然後兩個月後訂定版規,直接劣退 : : 為了怕版友被騙所以訂定的版規 : : 何來水桶一年的懲罰? : : 怕你被騙所以禁止你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31.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568994598.A.D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