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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申訴人答辯。 如雙方還有其他與本案相關之證據或事實主張請於7日內提出, 無其他相關資料,將近期進行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4.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621264741.A.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