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smalllamb : 真好奇他內文寫了什麼,是犯到了版規 3「下列任一05/25 21:50
→ mysmalllamb : 項行為」的 abcd 哪一項。 05/25 21:50
其他版友提出的質疑
意思是純以版規來判斷,並未達成所有條件
然而我個人認為該文章有引戰之嫌疑,所以當事人沒來申訴,我就沒取消
這點我已經明確告知多次了,他並未就這點回應,只是不斷提說版規說要累加
2.如此次判決成立,則前一次必須取消,那也不構成累加
如以動機來判斷而不用完全符合版規之文字(即使版規有不周全之處)
那麼前一次的水桶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57825156.A.C41.html
只是引用維尼替代版皇做討論,很明顯不是攻擊對方的政治認同
剛好踩到政治標籤一項目而已
那麼我會取消前一次水桶,成立這一次的水桶,一樣不用累加
3.這件事本質上是他版恩怨
QK一說參選,dios就質疑他
我已多次告知上面兩點構成不成立的理由
然而QK的回應卻是只要公告就成立要求加重處罰
(即使我已經告知有瑕疵)
於是我直接給予選項是既然公告就算
那我承認我的錯誤(因為雖有引戰,但未完全符合版規規定),取消該次水桶
這樣就完全沒問題了,讓他自己選擇
他最後選擇不要取消水桶,要到組務申訴
堅決要讓對方水桶
我也告訴過他,他倆有恩怨,但這次判決已經讓他賺到了
在不該成立的情況下水桶了與他有恩怨的人一個禮拜了
他已經得利了,然而他還不滿足
他自己也白話說只是想看對方多被水桶幾天
個人認為版主之職責是匡正討論風氣,而不是幫助參與恩怨
我認為有該堅持的底線
下列附上信件證據證明我明確告知理由
也詢問過他我公告承認錯誤取消水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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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kshchen (220.136.25.110 臺灣), 06/03/2019 13: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