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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兩次判決當中只能同時有一次成立,故無累犯加重之問題 1.此次處罰並不完全站得住腳,站不住腳的處罰已經是額外的了 再累加對當事人極度不公平 由於當時版主選舉還沒選完,版規沿用前版主的版規 前版主的版規在文字上敘述為 3、 禁止 挑釁、引戰、人身攻擊、歧視性字眼、不雅文字的情緒性言論 經依據前後文義判讀有惡意言論行為符合下列任一項行為 可以看到文字上寫的是"並",不是"或" 意思是不是單純引戰就可以水桶,還要符合下列任一項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58789557.A.E82.html
mysmalllamb : 真好奇他內文寫了什麼,是犯到了版規 3「下列任一05/25 21:50
mysmalllamb : 項行為」的 abcd 哪一項。 05/25 21:50
其他版友提出的質疑 意思是純以版規來判斷,並未達成所有條件 然而我個人認為該文章有引戰之嫌疑,所以當事人沒來申訴,我就沒取消 這點我已經明確告知多次了,他並未就這點回應,只是不斷提說版規說要累加 2.如此次判決成立,則前一次必須取消,那也不構成累加 如以動機來判斷而不用完全符合版規之文字(即使版規有不周全之處) 那麼前一次的水桶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57825156.A.C41.html 只是引用維尼替代版皇做討論,很明顯不是攻擊對方的政治認同 剛好踩到政治標籤一項目而已 那麼我會取消前一次水桶,成立這一次的水桶,一樣不用累加 3.這件事本質上是他版恩怨 QK一說參選,dios就質疑他 我已多次告知上面兩點構成不成立的理由 然而QK的回應卻是只要公告就成立要求加重處罰 (即使我已經告知有瑕疵) 於是我直接給予選項是既然公告就算 那我承認我的錯誤(因為雖有引戰,但未完全符合版規規定),取消該次水桶 這樣就完全沒問題了,讓他自己選擇 他最後選擇不要取消水桶,要到組務申訴 堅決要讓對方水桶 我也告訴過他,他倆有恩怨,但這次判決已經讓他賺到了 在不該成立的情況下水桶了與他有恩怨的人一個禮拜了 他已經得利了,然而他還不滿足 他自己也白話說只是想看對方多被水桶幾天 個人認為版主之職責是匡正討論風氣,而不是幫助參與恩怨 我認為有該堅持的底線 下列附上信件證據證明我明確告知理由 也詢問過他我公告承認錯誤取消水桶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5.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uggest/M.1559538678.A.859.html ※ 編輯: ckshchen (220.136.25.110 臺灣), 06/03/2019 13: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