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ttada2003:神了她 02/16 16:54
→ UYC:我之前已私信數次請妳公告 妳給我不公告的理由 還建議我找組 02/16 18:44
→ UYC:務求客觀建議 若板主當時就補公告 我也不需照妳的建議去申訴 02/16 18:47
→ UYC:而就我個人後來在其它板的發現 如小組長所說 向來只要違反板 02/16 18:51
推 FragileLin:辛苦了板主!加油! 02/16 18:52
→ UYC:規者 板主們都會公告 不會以私信私了 我才會在事後發現到異常 02/16 18:54
→ UYC:之前與板主在板上的溝通也一直"未果" 所以應與時間長久無關.. 02/16 19:03
推 vowpool:版主辛苦了~! 版主加油 02/16 19:03
→ vowpool:既然已經如願公告出來了 那是否還要繼續討論呢? 02/16 19:04
→ vowpool:我個人認為是沒有必要繼續討論了! 謝謝! 02/16 19:04
→ UYC:從板主以往的判斷的違規依據,有不少人是未達犯法程度的 反而 02/16 19:08
→ UYC:以前標準還較寬就被警告喔...很謝謝小組長的公正與板主的協助 02/16 19:13
→ UYC:另外,RungTai板友已透過私信和公開板面 很有誠意的為人身攻擊 02/16 19:15
→ UYC:之字致歉 甚至自己已藉行善彌補過失 我已予以回謝與彼此祝福 02/16 19:24
→ UYC:所有相關補充說明至此! 02/16 19:29
→ vowpool::) 02/16 19:32
→ phills13:原來她還在~~~ 02/16 19:51
→ MissCaitlyn:需要這樣嗎......囧" 02/16 22:58
推 leafleo:版主辛苦了~ 02/16 23:40
→ myukaka:何苦... 02/17 00:08
推 apman:UYC文章全部重新編輯成"國防布",完全沒有畫面!? 02/17 00:33
推 greensh:有處理有推 02/17 02:05
→ greensh:覺得沒有必要的人,希望你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02/17 02:05
推 jiaxu:推樓上。這個遲來的警告只是還UYC一個公道而已,組務在公告 02/17 02:35
→ jiaxu:講得很清楚:如發表意見僅非看版主流見,仍應受版主保護。問 02/17 02:36
→ jiaxu:題是板主不僅之前沒有依照她過往執行板規的標準來處理對UYC 02/17 02:37
→ jiaxu:個人的攻擊,甚至還在另行發文中批評UYC,沒有拿捏好身為板 02/17 02:46
→ jiaxu:主所應有的分際。不過有處理還是給推! 02/17 02:50
推 john668:這... 只能說氣度高下立見orz 版主辛苦了 02/17 21:31
推 jiaxu:樓上這樣說就差了,這已經不只是要求被霸凌的人打不還手,罵 02/17 21:50
→ jiaxu:不還口,而是連最基本的依板規主張自己應有的尊重都不可以。 02/17 21:51
→ jiaxu:申訴的內容公開在組務板,清楚可見板主打算以私信的方式私了 02/17 21:55
→ jiaxu:對個別板友的人身攻擊,非要經過小組長的指正才願意處理,且 02/17 21:56
→ jiaxu:一拖就是一週,面對這種態度,我還覺得UYC的風度已經很好了 02/17 21:57
→ sharon0627:還真的沒看過違規行為私信警告的 偏頗成這樣也是教人 02/17 22:02
→ sharon0627:長了見識 02/17 22:02
→ jiaxu:。真的不希望板主明顯以自己的好惡對待意見不同的板友,或縱 02/17 22:02
→ sharon0627:這個板板風要靠這種手段維護的話,也的確是風度高下 02/17 22:03
→ sharon0627:立見啦 02/17 22:03
→ jiaxu:容網路霸凌的歪風,否則結果就是讓這個板漸漸流失好文。 02/17 22:03
→ UYC:很謝謝greensh,jiaxu和sharon的正義之聲 特別是jiaxu的文字精 02/17 22:29
→ UYC:準地道出問題核心與我的感受 發正義之聲是需要勇氣的 謝謝你們 02/17 22:34
推 fantasy361:唉,版主辛苦了,犯錯改過來就行。 02/17 22:45
推 Rindler:同樓上greensh,jiaxu,sharon大 02/18 08:54
推 Rindler:這件事的處理態度 令人失望 發生在強調自我提升的CATCH板 02/18 08:58
→ Rindler:尤為諷刺 02/18 08:58
推 Rindler:一個是受害者保持理性忍痛發聲,一個是偏坦徇私者無一絲歉 02/18 09:27
→ Rindler:疚,氣度確實高下立判 02/18 09:27
推 stray:覺得警告是否公告的部分已不必再爭辯,光是看板主過去的處理 02/18 13:41
→ stray:方式就能方現有很大的偏頗...請版主加油! 02/18 13:43
以下為補充說明及道歉,我只回應這一次說明,不然怕又會繼續有爭論。
首先對於站規這部份: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應是我理解性錯誤。
之前板主看板有討論過結論為"水桶需要公告"(2011年站長說明),
在之前的相關討論結論是2004年的站長回應:
沒有硬性要求水桶公告除非被浸板友要求說明。
而我一直理解是水桶需要公告,沒有直接禁言的警告類應是不用。
(除非"被罰"板友要求)
我的實際執行面為鬧板類文章,由於板規中的"若刻意鬧版將適時加重處罰",
因此"惡意鬧板一定"會特別公開警告,人身攻擊類則不一定會公開警告。
(距此一案件"兩年內",我僅有發過一篇警告公告。
而這一警告案件原因即為「惡意鬧板」。更之前的警告也是依照上列方式。)
我當初一開始不公告之原因是為了保護檢舉人(U板友),
我當時認為特別"公告"警告其它板友,只是會讓大家對檢舉人更不滿。
但如果她當時要求公告警告,我也會同意。
後來要求補公告拒絕原因為:
"板規規定每年6/30、12/31分別消除半年期間全部違規紀錄。"
因此此一警告應已失效。
此部份對於站規的理解錯誤,
我也在這邊一起向UYC板友、此篇公告被警告的板友、其它板友們道歉,
是我當時的認知有誤。
另外一部份,當時的處理方式目的為:
抑止板友們對U板友的不滿,
及迅速禁止板面爭吵-->包括推文-->主要就是在推文裡吵。
(關於推文部份,
由於其中許多尖銳文字是隱藏在推文中的,推文數量很多,又時時有新文章,
這部份若之前已看過當篇文章,我是真的不會當下就回去看舊文而注意到。
對板友們很不好意思,請大家如果以後看到此類情型,也很歡迎寄信提醒我。
-->也請之後的新板主,我們一起努力看!!!!)
這部份我主要轉向以非公告文說明及推文集氣請另外兩位板友回來,
許多板友們不滿的主因為a板友的離開,且a板友離開也是板友們很大的損失。
而最後雖然當時的處理方式有效達成目的,
但是此處理方式會有爭議,
如同我之前說的,善意惡意若表達有障礙,就會看不出來善意。
實為不好的處理方式。
因此以後我也不會再這麼做了。
以上為補充說明及道歉。
ACCR鞠躬~~<(_ _)>
※ 編輯: ACCR 來自: 111.248.208.18 (02/18 18:27)
推 fantasy361:推解釋。 02/18 19:57
推 tiamo:推解釋。但不知板主惡意鬧板和人身攻擊是如何判斷?兩者似乎 02/18 20:58
→ tiamo:沒有明確的界線。只私信警告被檢舉的板友,就失去了公告所 02/18 20:58
→ tiamo:擁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不公告以保護檢舉人似乎沒有多大益處。 02/18 21:03
→ tiamo:而事件當時即使是在推文裡爭吵,但幾乎是以洗版方式爭吵, 02/18 21:04
→ tiamo:新文章底下推文都可見,真要不注意都很難...即時制止霸凌 02/18 21:05
→ tiamo:行為與自由心證是板主所擁有的權利,網路霸凌對受害者的身心 02/18 21:05
→ tiamo:會有負面的長期影響,覺得組務的申訴判決也不足以彌補UYC所 02/18 21:05
→ tiamo:受到的傷害...板主應出面以客觀公正的態度處理,也希望未來 02/18 21:05
→ tiamo:不會再有板友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02/18 21:06
推 vowpool:現在在徵求版主正是機會避免CATCH版成為一言堂 02/18 21:10
→ vowpool:不知道是否有人願意出來角逐呢? 02/18 21:10
→ vowpool:我是希望不要再有紛爭 CATCH是讓大家自我提升的版不是嗎? 02/18 21:12
→ sharon0627:何謂紛爭?提出不同的意見討論就是紛爭嗎? 02/18 21:21
→ sharon0627:藉此釐清板主的管板方式未嘗不是有心擔任新板主的板友 02/18 21:22
→ sharon0627:能得以自我篩選檢視的機會 02/18 21:22
→ sharon0627:以免理念不合造成更多摩擦及困擾 02/18 21:23
推 vowpool:版主在這邊文章中道歉也說明之後不會再這樣 02/18 21:26
→ vowpool:我認為這樣就夠了 重要的是檢視之後是否真的有改進 02/18 21:27
→ vowpool:針對已經做出處置的事情討論真的沒必要 02/18 21:28
→ vowpool:若對版主的不滿已經忍無可忍 應尋求是否有讓她退場的機制 02/18 21:29
→ vowpool:最後還是要說 版主辛苦了!!加油!! 02/18 21:30
→ UYC:很謝謝tiamo的文字與細膩的同理心 我也認為公告是種警示作用 02/18 21:33
→ UYC:關於板主解釋最後制止爭吵的作法之處 我個人的淺見是若你能提 02/18 21:35
→ UYC:早幾天就公告大家冷靜、甚至鎖文、禁止漫罵文 我想一切會好很 02/18 21:35
→ UYC:多 而這類的作法 我在妳過去的公告文裡也有看過 感覺妳不是個 02/18 21:36
→ UYC:遲鈍的人 對板上的火藥味之覺察力並不差~真心希望以後不會再 02/18 21:38
→ UYC:有相似狀況發生 而我這次選擇撐到最後一刻(申訴階段)並非只是 02/18 21:39
→ UYC:為了我自己 而是希望板主能從第三者(組長)角度中重看這件事 也 02/18 21:41
→ UYC:真心希望此板的板友們未來不會再受到相似的傷害與不公的對待 02/18 21:41
→ UYC:畢竟我也不會再使用此板 日後真正受惠的是來此板的板友們~ 02/18 21:42
→ UYC:也藉由身體力行方式讓其他板友們知道 若有天不幸遭受不平對待 02/18 21:45
→ UYC:還有組務的存在。我也認同sharon的疑問與想法 有建設性的討論 02/18 21:47
→ UYC:或異聲都不是壞事 只要不對人攻訐 對事不對人 也很有建設性的 02/18 21:49
→ greensh:有人覺得吵夠了沒必要 也有人覺得可以藉討論發現更多盲點 02/19 00:33
→ greensh:我對版主個人沒有不滿 但對這個管版方式充滿疑惑與不信任 02/19 00:35
→ greensh:(當然 也許其他版友或版主覺得沒差 that's ok) 02/19 00:35
→ greensh:依版主所言 處理UYC事件的首要目的抑止版友對U的不滿 02/19 00:37
→ greensh:而使用的手段為"以非公告文說明"+"推文集氣請另外兩位板友 02/19 00:38
→ greensh:回來"。前者版主已為不公告的原因解釋過了,不管是否具正 02/19 00:39
→ greensh:當性並兼顧公平性,在此略過不提。然後者的作法,版主以呼 02/19 00:40
→ greensh:告的方式勸請放話離開的版友回來,很難不讓人有製造輿論、 02/19 00:41
→ greensh:利用民憤以排擠UYC之嫌。 02/19 00:41
→ greensh:版主第一篇公告裡,推文明顯可見各種對U版友攻擊嘲諷的聲 02/19 00:45
→ greensh:音,請問版主看見之後出來"抑止"了嗎?沒有。 02/19 00:46
→ greensh:而在當天晚上又發了另一篇集氣文求板友回來,不只引用/擷 02/19 00:49
→ greensh:取U的文章來剖析/反駁之,甚至在裡面提醒U的講話態度不佳 02/19 00:51
→ greensh:。你不會不知道板上當時的風聲是排斥UYC、傾於另外二人的 02/19 00:52
→ greensh:,身為版主,你卻在自己發的文章輕貶U而大捧a、c,我的感 02/19 00:54
→ greensh:想是:1.版主在罵U了 2.(因為寫在一起)搞得好像ac要走是U害 02/19 00:55
→ greensh:的 3.版主不希望ac走,所以用這種方式叫U小心好挽回ac 02/19 00:56
→ greensh:但是事實上,"恭請"ac回來的聲浪愈高,不正就代表了對U累 02/19 00:57
→ greensh:積的不滿愈深嗎? ac一日不回來,你又用這種容易誤導的行文 02/19 00:58
→ greensh:方式,只會讓支持ac的版眾對U更不諒解。抑止的功效在哪? 02/19 00:58
→ greensh:除非您所謂的抑止實指轉移版眾對U的注意力,那我同意。但 02/19 00:59
→ greensh:這仍然是兩回事。 02/19 00:59
→ greensh:剛剛看到公告文底下您的勸阻推文了,只可惜是"推文",相當 02/19 01:02
推 vowpool:我完全認同你的觀點 但我有一個問題... 02/19 01:03
→ greensh:不明顯 02/19 01:03
→ vowpool:請問你的訴求是? 02/19 01:03
→ greensh:另外,除去惡意鬧版者,任何人的離開對此版都會是損失 02/19 01:04
推 vowpool:若沒有一個明確的訴求 很容易讓這麼好的觀點變成一篇批評 02/19 01:04
→ vowpool:那這樣就真的很可惜了 02/19 01:05
→ greensh:希望版主不要總是只看到某一方,而忽略了另一方的聲音。 02/19 01:05
→ greensh:UYC被鬥走了,不論是不是您本意,請您捫心自問這對CATCH版 02/19 01:07
→ greensh:真的百利無一害嗎? 02/19 01:08
→ greensh:給v版友 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了解版主到底怎麼看待這件事 02/19 01:09
→ greensh:並且怎麼處理的 02/19 01:09
→ vowpool:我必須承認 我並不是站在UYC這方的 02/19 01:09
→ greensh:而且我並沒有在批評版主,上面所說的全都是我的疑惑 02/19 01:09
→ vowpool:我只希望看見版面是有好的討論風氣 02/19 01:10
→ greensh:因為版主的解釋與我所看到的情形有出入,因不想誤解版主才 02/19 01:10
→ greensh:會推文發表提問 02/19 01:11
→ greensh:謝謝你的用心,但我自問沒有任何有損於良好討論風氣的表現 02/19 01:11
→ vowpool:你的觀點也很詳細 很明顯不是在批評或論戰 02/19 01:11
→ vowpool:只是沒有一個明顯訴求的話會讓人疑惑 02/19 01:12
→ greensh:若你對我個人還有其他意見疑問,歡迎私信指教 02/19 01:12
→ vowpool:這個論點的目的到底為何 02/19 01:12
→ greensh:以免此篇討論失焦 02/19 01:12
→ greensh:你問我的訴求 我也已經回答過你了 02/19 01:13
→ greensh:恕我不再額外推文回復你囉 02/19 01:13
→ vowpool:謝謝你 :) 02/19 01:14
推 jiaxu:我的看法與greensh相同,雖然板主表示她是善意要化解部分板 02/19 01:18
→ jiaxu:友對UYC的攻擊,其主觀想法究竟為何已不可考,但其事實上的 02/19 01:20
→ jiaxu:作法卻是造成對UYC更嚴重的傷害,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所見到 02/19 01:21
→ jiaxu:的的確是製造輿論,檢討UYC的文字,令整個板面的言論倒向一 02/19 01:22
→ jiaxu:方,怎麼樣都很難看出板主是抱持著善意在處理網路霸凌事件, 02/19 01:23
→ jiaxu:更何況怎麼兩位板友說要離開時,板主需要大力動員營造CATCH 02/19 01:25
→ jiaxu:板非他們不可,但相對UYC表示有意離去之時,板主一點聲響都 02/19 01:26
→ jiaxu:無?UYC專業、有條理的各種分析過往給板友很多幫助,也刺激 02/19 01:30
→ greensh:(樓上說了我沒講的部份 因UYC板文章盡數刪除 怕記錯故不敢 02/19 01:31
→ greensh:妄言) 02/19 01:31
→ jiaxu:板友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對板的貢獻程度只能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02/19 01:31
→ jiaxu:,現在她離開了,這才是這次網路霸凌事件中讓人覺得最遺憾的 02/19 01:35
→ jiaxu:部分。 02/19 01:35
→ greensh:我想補充一下:我與UYC非親非故,CATCH版也不算我最常看的 02/19 01:37
→ greensh:版,今天換作任何一位版友受此待遇我都願意、也自覺有義務 02/19 01:38
→ greensh:出來發聲 02/19 01:38
→ greensh:真的不是故意要找版主麻煩 02/19 01:38
推 vowpool:謝謝補充:) 那我也發表一下我的感想好了 02/19 08:03
→ vowpool:我覺得在當時 A,C兩位版友才是刺激我從不同角度思考 02/19 08:05
→ vowpool:若他們兩位離開 我真的覺得損失很大 02/19 08:07
→ vowpool:當然版主處理失當是版主失職 但經申訴已經有個適當處理 02/19 08:09
→ vowpool:版主也道歉並聲明之後不會再犯 02/19 08:10
→ vowpool:事件的起端我們也都不要再去追究了 好嗎? 02/19 08:11
推 Rindler:為什麼這裡只要有人有異聲就會有人跳出來和諧?難道都不 02/19 10:07
→ Rindler:能理性表示意見?一定只能選擇跟風吹捧主流或是閉嘴安靜? 02/19 10:07
→ Rindler:什麼時候開始這裡也講究話語權必須政治正確了,我不認為這 02/19 10:07
→ Rindler:是一個板面健康的方向。 02/19 10:07
推 Rindler:理性包容不同言論,尊重彼此意見自由很難嗎? 02/19 10:09
推 Rindler:我以前也和UYC有過兩性議題上的衝突,但我不認為有資格藉 02/19 10:13
→ Rindler:此貶低她或要她閉嘴,更不認為她必須承受這些傷害。這裡是 02/19 10:13
→ Rindler:一言堂嗎?都不能有人看到不公義的事時站出來說話? 02/19 10:13
推 Rindler:既然要強調自我提升,就先從自己做起。如果看到不公義的 02/19 10:23
→ Rindler:事都要選擇漠視,等到相同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才來斤斤計 02/19 10:23
→ Rindler:較,我不覺得這種河蟹文化叫自我提升。UYC是少數敢於理性 02/19 10:23
→ Rindler:表達『異見』的板友,多一些這種板友,才能讓交流擁有平 02/19 10:23
→ Rindler:衡與激當,而非關起門來造神。你可以去推崇你的偶像,但 02/19 10:23
→ Rindler:毋須抑止與你不同的言論。 02/19 10:23
推 vowpool:所以是否可以包容我這希望和諧的言論呢 謝謝你 02/19 11:50
推 fantasy361:理性表達異見我只能說有時候是,但引起筆戰的起因 02/19 12:25
→ fantasy361:則很明顯不是。 02/19 12:25
推 UYC:greensh, jiaxu和Rindler都寫出了我的疑問!vowpool你數次的推 02/19 12:28
→ UYC:文讓我感覺你只想避開或終止討論 但其他板友也有表達心中疑惑 02/19 12:30
→ UYC:與思維的自由 若你都認同沒有人在批評漫罵 又何來的希望"和諧" 02/19 12:31
→ UYC:既然你的希望已傳達了 別的板友也能針對矛盾或疑惑之處發表看 02/19 12:34
→ UYC:法 而greensh在上面提到終於在板主第二篇po文底下看到的抑止 02/19 12:37
→ UYC:推文 其實是因為她看到我在私信時提到她在這件事上"從未"做過 02/19 12:38
→ UYC:任何的阻止 連一些追求感情有相似成功經驗談的板友們都選擇私 02/19 12:39
→ UYC:信給我和另位板友交流 我鼓勵他們推文或po文分享 沒有人願意 02/19 12:40
→ UYC:因為她們說不想被那群人戰 說因為我被攻擊數日板主沒出面阻止 02/19 12:42
→ UYC:這是為何最後終於有那句推文的原因 但已是霸凌事件的尾聲了 02/19 12:44
→ vowpool:其實我擔心的是再討論下去會發展成反霸凌版主的事件 02/19 12:49
→ UYC:身為當事人的我壓住不少疑惑沒說 但看了推文才發現其他板友 02/19 12:49
→ vowpool:希望我的擔心是多餘的 02/19 12:49
→ UYC:原來也有相同的疑問..不論是受組務要求才貼公告或補道歉 若能 02/19 12:54
→ UYC:在異聲(甚至是共同的疑惑)中以多重角度檢視這件事 甚至願意回 02/19 12:56
→ UYC:應板友們不解之處 都是很有意義的討論 若不知受質疑的關鍵處為 02/19 12:58
→ UYC:何 又如何能知道板主的立場作法會公正 而不用靠組務的督促呢 02/19 13:03
→ UYC:你的擔心的確是多餘的 這些人的理性表達和清楚思路是最好證明! 02/19 13:12
→ sopoor: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以下開始長篇大論 02/19 14:08
推 mips:推Rindler,就算認同某A與某C,也不代表UYC該遭受網路霸凌 02/19 14:29
→ mips:和人身攻擊與不公對待,就算他們要走不發文 02/19 14:30
→ mips:也不應該在網路上霸凌UYC,另外,Vowpool,你有看到板友 02/19 14:32
→ mips:對版主人身攻擊嗎?大家只是論述這件事情的看法,你的和諧 02/19 14:32
→ mips:言論,也沒有人用人身攻擊的言語,UYC當時則是很多推文 02/19 14:33
→ mips:根本就是人身攻擊,甚至私信騷擾,這與你說得天差地遠! 02/19 14:34
→ mips:另外版主的處理方式除了造成對UYC的傷害,也導致這個版 02/19 14:35
→ mips:出現一言堂的狀況,後續有版友發文認為UYC文章對他有用 02/19 14:35
→ mips:結果被人挑釁,這邊用成接近一言堂的情況,只能說是大家損失 02/19 14:37
→ mips:為何當時UYC受到人身攻擊的時候,vowpool沒提出希望和諧 02/19 14:38
→ mips:的言論,是因為你不贊同UYC,所以她被霸凌沒差嗎? 02/19 14:39
→ mips:沒有人在霸凌版主,而是提出看法,有看到有人叫版主下台嗎? 02/19 14:45
→ mips:或是用人身攻擊的字眼針對版主嗎?版主若希望建立多元尊重 02/19 14:45
→ mips:的環境,最好還是有個明確版規和確實版管,另外除了道歉 02/19 14:47
→ mips:私下寄個信請UYC有時間或心力是否能在這版提供建議!或許 02/19 14:48
→ mips:對UYC會更好一點 02/19 14:49
推 vowpool:我只是擔心會這樣演變 至於我的觀點已經論述過 02/19 15:40
推 vowpool:就不再多次重複並反覆贅述 請見諒 02/19 15:42
推 vowpool:另外 我並無表達U板友就該遭受霸凌 這完全是你的臆測 謝謝 02/19 15:53
推 greensh:不好。我覺得有追究的必要。 02/19 16:02
→ greensh:板主不再回應也沒差,我自覺該讓板主及其他板友看到「還是 02/19 16:03
→ greensh:有人看到這些問題並且不願輕易妥協」 02/19 16:04
→ greensh:你覺得誰的文章較能啟發你,那是你的事。然除非板主有明確 02/19 16:05
→ greensh:理由與證據,不該隨便做出具「某板友比其他板友更有價值」 02/19 16:06
→ greensh:意思之行或發言。 02/19 16:06
→ greensh:然後這裡有人對板主人身攻擊無禮謾罵嗎?沒有的話,你怎麼 02/19 16:07
→ greensh:會有板主被霸凌的疑慮?反倒是三不五時出現來偷酸UYC的推 02/19 16:09
→ greensh:文,真要談罷凌,怎麼樣都輪不到板主身上。 02/19 16:09
→ greensh:且討論只侷限在這篇,君豈見何人至徵新板主的公告底下吵鬧 02/19 16:10
→ greensh:挑釁? 02/19 16:11
→ greensh:(更別提U那時在別板發文底下還會有挑釁推文了) 02/19 16:14
推 sharon0627:和諧超棒的好嗎 所謂心法派文章現在漸漸少了 當時幾個 02/19 16:29
→ sharon0627:支持U的現在也都不見蹤影了 和諧當真好阿 02/19 16:29
推 sharon0627:被霸凌者出來抱屈就被呼籲和諧、霸凌當時卻沒人在乎和 02/19 16:31
→ sharon0627:諧與否,看來和諧也是要視情況而定的呢 02/19 16:32
推 vowpool:g板友 s板友 謝謝妳 :) 02/19 17:05
推 john668:到頭來,還是在現實社會生活,網路上爭贏了又如何呢 02/19 20:12
→ john668:這麼一長串我想大家都看得懂了 02/19 20:13
推 amuro0:雖然本身對U板友並無好感,但是霸凌更是不能容忍。更何況, 02/19 21:45
→ amuro0:討論的看法全部都集中在這一篇文章底下,這還不夠和諧嗎? 02/19 21:45
→ amuro0:彼此多給不同看法的人一點空間,也是在替自己的未來增加可 02/19 21:46
→ amuro0:能性。 02/19 21:46
推 ccab99:其實我覺得UYC版友的砍文對我來講是個損失,她的文章對我很 02/19 22:41
→ ccab99:有幫助,我也沒有說A、C的就比較不好,但這個版失去了這樣 02/19 22:42
→ ccab99:很特別的理性文章,我會覺得好可惜~ 02/19 22:43
→ UYC:現在才發現樓上幾位板友們的論述能力好強 邏輯思路好清明 誠摯 02/19 23:48
→ UYC:地謝謝你們的正義感與願意發聲 你們用的對比法 又再次地反映出 02/19 23:52
→ UYC:當時雙重標準的現象 不管是網路或現實生活 這社會需要這種正義 02/19 23:54
→ UYC:如greensh所說 選擇發聲討論 是讓大家知道他沒漠視問題 也充滿 02/19 23:58
→ UYC:疑惑 不願輕易妥協...既然不是比賽 又何來的輸贏之爭? 02/20 00:04
→ UYC:只會酸人氣度高下立見或把討論當成在爭輸贏者才是最看不懂的吧 02/20 00:13
→ UYC:看完板主此篇的道歉說法與跟組務解釋不公告的理由 深深地對板 02/20 23:19
→ UYC:主善於編造各種板本理由的作法徹底失望 完全讓人對妳的管板無 02/20 23:21
→ UYC:法信任 一個不認為自己作法有錯的人 道歉也只是形式而非誠心 02/20 23:22
→ UYC:以下為組務所說:"小組長判定「私信警告」「黨同伐異」,有「雙 02/20 23:24
推 UYC:重標準」的情形。群組亦對版主有所質疑。故對小組言,版主仍無 02/20 23:26
→ UYC:法自清「黨同伐異」,有「雙重標準」的情形。" 若我當事人 板 02/20 23:27
→ UYC:友們 小組長和群組都認為妳ACCR用私信警告之作法令人質疑 妳卻 02/20 23:29
→ UYC:仍要用千百種理由自清 而不是自省 那又如何做到公正客觀的管板 02/20 23:31
→ UYC:當初板主連續兩次在信裡叫我去申訴求客觀看法 等到組務的群組 02/20 23:36
→ UYC:們也都質疑妳的作法後 妳反而是一再爭辯解釋 理由卻又讓大家難 02/20 23:37
→ UYC:信服 而不是誠實面對自己的心態與省思大家對此作法的質疑...雖 02/20 23:41
→ UYC:然不會再用此板 但我也更加明白為何有人和我說離開是對的了... 02/20 23:44
→ UYC:在此很誠心的感謝以上展現正義感的板友們 謝謝你們的聲音 也謝 02/20 23:50
→ UYC:謝我自己沒有放棄 才能聽到組務們的公正處置 日後我們仍要以這 02/20 23:53
→ UYC:份堅持為自己或他人站出來..真心謝謝花時間心力關注此事的各位 02/20 23:54
推 vowpool:我也要謝謝妳 或許我們都該自省 :) 02/21 00:25
推 mongdream:我同意vowpool的觀點, 希望這不要變成反霸淩板主的事件~ 02/21 12:27
→ mongdream:若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令UYC不快的, 應該是板主當時處理 02/21 12:31
→ mongdream:她的申訴時, 只用私下記點而未公告... 這個部份也已經 02/21 12:31
→ mongdream:獲得解決了.... 那麼整個事件應該也就此落幕了才是 02/21 12:32
→ mongdream:"我們都不希望自己的文字被片面扭曲" 02/21 12:36
→ mongdream:憑心而論, 若是回去看之前板主的公告, 會覺得當時的處理 02/21 12:38
→ mongdream:大都是洽當的呢... (而不洽當的部份已經獲得解決了) 02/21 12:40
→ UYC:原來我寫了數千字 你看到的就只是公告與否的議題 申訴案件裡的 02/21 12:56
→ UYC:人都還在和上層溝通 哪來的落幕 至於反霸凌的擔憂 等你能回答 02/21 12:58
→ UYC:上面推文者的疑問再說吧 不需誇張化 至於不希望自己的文字被扭 02/21 12:59
→ UYC:曲 這點板主自己就先如此對我 我溝通N次還堅持她自己的解讀 不 02/21 13:01
→ UYC:瞭解其中的人 有何立場告訴當事人何謂解決落幕?就只能判決而已 02/21 13:04
→ mongdream:哦~ 我懂了, 所以除了判決還你公道之外, 02/21 14:03
→ mongdream:你還希望板主能拿出"誠意"來解決你因被霸淩而受創的心靈 02/21 14:04
→ mongdream:這樣我就能完全理解了... 反正告死醫生就對了 (咦!?) 02/21 14:05
→ mongdream:最好醫生可以把錢拿出來當面下跪道歉 (怒) 02/21 14:08
→ mongdream:啊... 離題了抱歉 orz 頭腦不太好有時會離題.... 02/21 14:09
推 Goodwhite:樓上m大真的醉了。小青、小紅!快將官人扶進廂房伺候 XD 02/21 14:32
推 shunn:不用此版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02/21 14:32
推 mips:用醫師的例子不太正確,醫師是救人,但版主處理並不是幫UYC, 02/21 14:40
推 mips:不過其實我給UYC不同的思考點!畢竟這是網路,頂多就是這樣, 02/21 14:44
→ mips:小組長還您公道,且有板友幫您說話,甚至不同立場的板友 02/21 14:46
→ mips:您應該會感到很欣慰才是 02/21 14:47
→ mips:網路沒有一個正式具有強制力的規範,版主道歉,允諾加強管版 02/21 14:47
→ mips:這應該是最後的結果,建議UYC可以慢慢釋懷!其實您想想 02/21 14:48
→ mips:您是很堅持的人,這是好的,但您有沒有發現,這次事件 02/21 14:48
→ mips:就是您堅持的個性,被人使用攻擊,造成您的傷害!當然, 02/21 14:49
→ mips:無論如何,網路霸凌是不對的!希望您可以慢慢釋懷, 02/21 14:50
→ mips:小組長還您公道,有版友站出來說話,應該是很好的補償! 02/21 14:51
→ mips:若上述言論UYC有所不悅,還請多包涵,想提供您不同思考面向 02/21 14:52
→ UYC:怎麼這麼容易被自稱腦子不清楚的人牽著走:) 我根本沒說仍和上 02/21 15:21
→ UYC:誰 且前兩篇的推文早已表達個人最後的感想 但就有閱讀障礙者喜 02/21 15:21
→ UYC:歡用自己不清楚的認知繼續在曲解與實情完全相反的現況 然其他 02/21 15:22
→ UYC:人就開始當真 總有人喜歡不先查證事實與否 就推無意義文來污衊 02/21 15:28
→ UYC:別人 我也沒說無法釋懷 組務已還我公道了 我很欣慰 謝謝關心 02/21 15:30
→ UYC:*補上第一行末 "我根本沒說仍和上層溝通的人是誰" 02/21 15:32
推 greensh:板主的誠意的確令人費解阿 一邊說道歉一邊在組務反駁 02/21 15:32
→ greensh:不公告的理由變來變去 著實難懂呢 02/21 15:33
推 mips:UYC,這是從過去站上一些處理結果給您的建議,這件事情 02/21 15:55
→ mips:結果就是這樣,像我和部分當時立場和您相左的人也挺身來幫您 02/21 15:56
→ mips:對您真的是很大的鼓舞,其實我是擔心會有反效果 02/21 15:57
→ mips:另外,霸凌當然不對,但是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建議您要探究 02/21 15:58
→ mips:您的堅持就是被人使用,最後發生這樣的狀況!當然您要堅持 02/21 15:59
推 Rindler:UYC一案的內容 鉅細靡遺 只要仔細看過 很難有質疑或誤會 02/21 15:59
→ Rindler:的空間 就算要和諧能否先至少仔細閱讀完在組務的全案內容 02/21 15:59
→ Rindler:再來說呢?不然,總讓人有言論不負責或蓄意挑釁之嫌。 02/21 15:59
→ mips:我也贊成,但是結果大概就是這樣,若您真的想爭一口氣 02/21 16:00
→ mips:其實選版主可以考慮一下,你才有辦法改變環境! 02/21 16:01
推 Rindler:在此案發生前,我和UYC並不熟識也無私交,和ACCR板主亦無 02/21 16:10
→ Rindler:嫌隙;甚至我和UYC有過兩性議題上的衝突,PO過的文亦曾被 02/21 16:10
→ Rindler:板主m過。我想應該是沒有理由去針對板主或者偏坦UYC。純 02/21 16:10
→ Rindler:粹覺得此事案板主確有失當。 02/21 16:12
→ mongdream:我想表達的是, 這個案件的判決已經公告, 所以也可以落幕 02/21 16:16
→ mongdream:了不是嗎? UYC不喜歡自己的文字被挑出來做文章, 但是 02/21 16:18
→ mongdream:在案件裡她何嘗不是把 ACCR 的文章斷章取義出來呢? 02/21 16:18
→ mongdream:假如仔細地看原文, 總覺得板主是試著善意地打圓場不是嗎 02/21 16:19
推 greensh:是嗎? 02/21 16:22
→ Rindler:板主有管板的權力,自當有對板務負責的義務。我不認為有 02/21 16:26
→ Rindler:什麼好規避的,如果真不覺得自己有錯,何必道歉;若真的自 02/21 16:26
→ Rindler:己理虧,同理受害者的角度與心情不是做人的基本嗎?受害 02/21 16:26
推 Rindler:者被霸凌是既成事實,板主會被霸凌憑的是全無根據的臆測。 02/21 16:29
推 Rindler:今日真是見識雙重標準的乖誕了 02/21 16:30
→ mongdream:事實上, 我看到的是一個自稱「一向不喜歡解釋」, 但卻又 02/21 16:32
→ mongdream:不停解釋無限上網、自稱「再也不用此板」卻又一直來的人 02/21 16:32
→ mongdream:不停地覺得所有與她意見不合的人想法都需要被修正 02/21 16:33
→ mongdream:只有自己的想法才中立 這樣自我中心的思想, 實在是給 02/21 16:35
→ mongdream:許多人造成了困擾, 也間接導致了這一系列事情的發生... 02/21 16:35
→ mongdream:ps. 無限上綱 02/21 16:36
推 Rindler:你的言論缺乏同理 受害者需要的未必是對肇事的人嚴懲 可 02/21 16:36
→ Rindler:能只是一份真摯的歉意 如果疲於奔命的結果 換來的只是被 02/21 16:36
→ Rindler:組務強制而不情願地致歉 還不如算了 02/21 16:36
推 greensh:板主若能公正處理,又何須當事人拚命跳出來解釋澄清呢 02/21 16:38
→ greensh:組務公告說的很清楚 板主的理由根本無法被群組長所接受 02/21 16:39
→ greensh:可見並不是只有當事人或板友認為板主處事不公 02/21 16:40
推 Rindler:你太多腦補和小劇場了 兼且一再曲解及誣衊你沒有仔細確認 02/21 16:40
→ Rindler:過的事 02/21 16:40
→ greensh:看到不公不義跳出來發言有何不妥嗎?還是m大認為身爲當 02/21 16:41
→ greensh:事人的UYC應當迴避? 02/21 16:42
→ Rindler:我真的覺得受害者不斷被質疑和中傷申訴的動機蠻荒謬的 02/21 16:42
→ greensh:另外誠心請教UYC申訴此案的過程到底給誰帶來困擾了? 02/21 16:43
→ greensh:板主嗎那當然,很不幸的處理板務就是她的責任。 02/21 16:43
→ greensh:m大所謂「許多人」請問還有誰? 02/21 16:44
→ Rindler:所以以後遇到不公平的事 對方丟下一句「我道歉了啊不然你 02/21 16:45
→ Rindler:還想怎樣」你就應該閉嘴自認倒楣囉? 02/21 16:45
→ Rindler:被霸凌者要出面發聲 已需要莫大勇氣了 現在還要應付空穴 02/21 16:48
→ Rindler:來風的質疑 真的飽了 02/21 16:48
→ mongdream:呃... 讓我確定一件事.... 02/21 16:51
推 Rindler:而且UYC除了處理這案件之外 確實已不再在這個板上有任何 02/21 16:53
→ Rindler:分享文 明理人應不難分辨 挑這個點作文章意義何在? 02/21 16:53
→ mongdream:UYC覺得她被板眾霸凌,所以現在要來懲罰板主 (?) 02/21 16:53
→ mongdream:這樣怎麼說都不對啊 XD... 02/21 16:54
→ mongdream:若是當時的板眾, 板主也已經公告在上面了 02/21 16:54
推 Rindler:反倒是放話過不PO卻仍繼續PO的人 也未見有被同等程度的質 02/21 16:55
→ Rindler:疑 02/21 16:55
→ mongdream:至於UYC在申訴案裡所截取的那些部份 02/21 16:55
→ Rindler:你真的有看清楚再回嗎 02/21 16:56
→ mongdream:個人是覺得, 板主當時是以討論的形式在分享想法 02/21 16:56
→ Rindler:總覺得對不上話啊 02/21 16:56
→ mongdream:對啊 XD 你問的事情我也很想再重新問你一次啊 02/21 16:57
→ Rindler:說會演變成反霸凌的 可不是我或其他為正義發聲的板友喲 02/21 16:57
→ Rindler:你是否要先確立一下你的立場呢 02/21 16:58
→ mongdream:我問你, 你和其他人討論了這麼久, 02/21 16:59
→ mongdream:你覺得到底什麼才叫霸凌啊? 02/21 17:00
→ Rindler:跟誰討論啊? 02/21 17:00
→ Rindler:你是在跟我說話? 02/21 17:01
→ Rindler:要問問題 總要前提正確吧 02/21 17:01
→ mongdream:你不是在前面的推文裡一直想為被霸凌的UYC發聲嗎? 02/21 17:01
→ mongdream:所以我想問你, 你覺得到底什麼是霸凌啊? 02/21 17:02
→ mongdream:那麼, 在你的定義裡面, 你們現在在對板主所做的事情 02/21 17:02
→ mongdream:是不是符合你對於霸凌的定義? 02/21 17:02
→ Rindler:不然我要是回了 豈不讓人誤以為默認了你的預設立場 02/21 17:02
→ Rindler:所以跟誰討論很久? 02/21 17:03
→ Rindler:又你如何知道我和人討論很久? 02/21 17:03
→ mongdream:我的意思是,你在這篇的推文裡,一直在為被霸凌的UYC發聲 02/21 17:04
→ mongdream:所以我才想問你, 你覺得到底什麼才叫霸凌啊? 02/21 17:04
→ Rindler:如果你不知道 請不必熱心替我代言 02/21 17:04
→ greensh:說得出板主有被霸凌的話,我還真是服了你 02/21 17:04
→ Rindler:請先回答我上述的疑惑 02/21 17:07
→ Rindler:不然 我嚴重懷疑接下來的回應 你會繼續誤解或曲解 02/21 17:08
→ greensh:m大是否也能回答我稍早前的疑問呢? 02/21 17:09
→ mongdream:什麼疑惑啊 XD... 你疑惑我也很疑惑啊 02/21 17:09
推 eroshandyk:推mips跟mongdream~ 02/21 17:11
→ mongdream:對於一個模糊不清的詞, 大家的認知與定義都不太一樣 02/21 17:12
→ mongdream:同樣地, 對於一件事情的處理是否洽當, 每個人的評判也會 02/21 17:12
→ mongdream:不盡相同 02/21 17:12
→ mongdream:今天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 要求板主必須為一件"自由心証" 02/21 17:13
→ mongdream:的事情道歉或負責, 這不也是某種程度的一言堂與霸凌嗎 02/21 17:14
→ mongdream:畢竟, 每個人想法上都會有差別, 需要探討的, 也許是 02/21 17:15
推 greensh:請問符合霸凌定義的部份是? 02/21 17:15
→ mongdream:制度上是否有缺陷, 或者是否制度上有改善的空間 02/21 17:15
→ Rindler:你一直在模糊焦點喲 02/21 17:16
推 greensh:剛縮網址似乎沒成功 算了= = 真要談霸凌與否 m大是否方便 02/21 17:17
→ Rindler:我要表達的就是我推文說過的那些話 我的看法正如組務的判 02/21 17:18
→ Rindler:決一樣 02/21 17:18
→ greensh:先google看看霸凌與網路霸凌的定義呢 02/21 17:18
→ Rindler:只是這件事 沒有什麼不能說的 我只是表示意見 沒有攻擊誰 02/21 17:19
→ Rindler:或者要抑止誰 這樣可以被你誣衊成霸凌 我也蠻佩服你的 02/21 17:19
推 greensh:不過我同意你說的探討制度面問題,這也是這此事件中相當墳 02/21 17:21
→ mongdream:你看吧, 光是在霸凌這個詞上面, 誰霸凌誰 我們的定義就 02/21 17:21
→ mongdream:已經不盡相同了, 現在要求板主為一個模糊不清的詞負責 02/21 17:22
→ greensh:*相當模糊的部份 02/21 17:22
推 mips:UYC,我並無改變立場,僅是提供您不同觀點,若您僅想 02/21 17:22
→ mongdream:是否有些奇怪呢? 02/21 17:22
推 babaface:我覺得只是出來申訴跟糾正版主紐曲的事實就被說成版主被 02/21 17:22
→ greensh:你不把自己的定義講出來,反說定義模糊不清,是真的想討論 02/21 17:23
→ greensh:嗎?= = 02/21 17:23
→ babaface:反霸凌,這樣子很明顯就是雙重標準。 02/21 17:23
推 mips:若您僅想聽您想聽的,那就當我沒說即可! 02/21 17:23
→ mips:UYC受到人身攻擊,版主未受到人身攻擊 02/21 17:37
→ UYC:@mips,我知道你的意思 我剛只是在表達組務的判決已還我公道 我 02/21 17:43
→ UYC:並未再採取任何上訴行動 都推文致謝過了 不懂為何要突然提堅持 02/21 17:46
→ UYC:與爭一口氣的事 這就是我說的有看到事實再說 否則澄清解釋很累 02/21 17:48
→ UYC:@greensh &Rindler 有些人不清楚實情卻又愛污衊別人 而且還反 02/21 17:53
→ UYC:怪別人愛解釋 自稱頭腦不清楚又可以繼續拿刀亂砍 和閱讀能力不 02/21 17:54
推 greensh:U大 你就別再說這種話了吧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理性討論 02/21 17:57
→ greensh:我只覺得遺憾 02/21 17:57
→ UYC:佳還表明立場認為板主作法非不當者對話 不斷和這種雙重標準者 02/21 17:57
→ greensh:要求事實真相與完整解釋,不旦板主態度閃爍,還會順便被質 02/21 17:58
→ greensh:疑霸凌板主 02/21 17:58
→ greensh:奇談也 02/21 17:59
→ UYC:溝通 其實不會有什麼結論的... 謝謝大家的正義感和耐心.. 02/21 18:00
→ UYC:@greensh,是的 我們只是提出疑慮 但就會有人轉移焦點變成有人 02/21 18:13
→ UYC:要求板主為模糊一詞負責 所以我才說和解讀與溝通障礙者不會有 02/21 18:15
→ UYC:討論交集的 這種轉移主題 誇張污衊實情的行為模式一開始就有了 02/21 18:16
→ vowpool:我認同U版友說的"和雙重標準者溝通 其實不會有什麼結論的" 02/21 20:04
→ vowpool:我也不擔心版上的和諧氣氛 因為相關討論都在這篇文章底下 02/21 20:05
→ vowpool:而這種和諧並不是我片面定義的 02/21 20:06
推 vowpool:真心謝謝大家 包括U大及其他肯給我批評指教的板友 02/21 20:10
→ vowpool:我認為自我反省是很好的課程 值得每個人去研究及學習 02/21 20:11
→ vowpool:謝謝大家 02/21 20:11
推 tiamo:對於板主說詞不一編造各種理由、不見誠摯真心而只是形式上 02/21 21:42
→ tiamo:的道歉,實質避重就輕的作法感到非常失望..... 02/21 21:42
→ tiamo:竟然還有人無法就事論事的據理反駁,還要模糊討論焦點,覺得 02/21 21:42
→ tiamo:覺得非常無言。好在組務最後還給UYC一個公道,這是唯一欣慰 02/21 21:43
→ tiamo:的事!UYC您辛苦了。 02/21 21:43
推 joh:有些人真的不懂禮貌就算了.....UYC辛苦了 02/21 22:02
→ joh:有些人講法就好像說,我打球埋人地雷,事後只需要道歉就好? 02/21 22:02
→ joh:都不需要檢討自己腳步為什麼不乾淨? 02/21 22:02
→ joh:也難怪我常常看到那種害別人受傷的人,到最後被群體圍攻 02/21 22:03
→ joh:到差點沒辦法走出球場的人... 02/21 22:04
推 zonnebloem:雖然板主有「自由心證」的權力,但由同一個人來判斷, 02/22 01:18
→ zonnebloem:標準和作為理應一致,又不是老子高興怎樣就怎樣,這應 02/22 01:18
→ zonnebloem:該是身為板主應當有的分際吧。 02/22 01:18
→ zonnebloem:今天就是因為雙重標準導致UYC受到傷害,這件事也由公 02/22 01:18
→ zonnebloem:正第三方判定了,板主後續公告道歉卻只是徒具形式,說 02/22 01:19
→ zonnebloem:是解釋卻因缺乏誠意,看起來更像是辯解;板友在推文理 02/22 01:19
→ zonnebloem:性表達意見,也能被曲解成霸凌而轉移焦點,當一個板連 02/22 01:19
→ zonnebloem:理性構通都不被允許,只容得下主流聲音,那也就失去了 02/22 01:19
→ zonnebloem:實質的交流,表面上的和諧一點意義都沒有。 02/22 01:19
推 lodestar:推遲來的公告 當初看到版面上的人身攻擊 卻沒有看到任何 02/22 01:40
→ lodestar:處理此事的公告 感到不太能理解 02/22 01:40
→ greensh:對了 雖然版主不公告的理由一直變來變去都快不知道哪個才 02/22 02:13
→ greensh:是最終版本了 還是想指出一個疑點: 02/22 02:14
→ greensh:此篇文章說不公告的是為了保護檢舉人 02/22 02:14
→ greensh:但版規中關於這部份的規定非常模糊 02/22 02:15
→ greensh:照理來說觸犯版規就是理當受罰 不該以保護受害者為由私了 02/22 02:16
→ greensh:畢竟公告本來就有警示所有版眾的作用 02/22 02:16
→ greensh:許多看板即使違規只達警告程度 仍以公告發布 02/22 02:17
→ greensh:方便其他版友明白原委,亦有彰顯版規之效 02/22 02:18
→ greensh:版主應保護所有受人身攻擊之版友的權利,給予違規者適當懲 02/22 02:19
→ greensh:戒,以維護版風。 02/22 02:19
→ greensh:倘若以保護這些權益受侵犯的受害版友為由,不願公開實施版 02/22 02:20
→ greensh:規規範內的獎懲行為,反而是姑息了這些違規者,並使受害者 02/22 02:21
→ greensh:權益再度受損。 02/22 02:21
→ greensh:希望版主不會食言,也希望修改版規時能將這些不清楚的地方 02/22 02:22
→ greensh:做出適當的修正 02/22 02:22
推 vowpool:推greensh很明確的提出改善方法 請版主考慮修改版規 02/22 13:17
→ UYC:joh的類比用的很貼切;zonne也把我的OS寫了出來;至於不公告是為 02/22 15:01
→ UYC:了保護我 在私信溝通數次聽過N種理由後的我 最後又聽到此新板 02/22 15:03
→ UYC:本 是很心寒搖頭的 若真想保護我並存善意 是不會公然只批判被 02/22 15:05
→ UYC:霸凌者的文字(且沒人身攻擊)但對所有霸凌者的攻訐字卻隻字不提 02/22 15:06
→ UYC:板主既然愛私信警告 怎麼不一併也私信告訴我你個人的觀感就好 02/22 15:09
→ UYC:何謂善意與不增加戰意 我在1/30號po的文已清楚寫出!所以為了說 02/22 15:10
→ UYC:服組務和板友們 理由變更成是為了保護我...仍無法解答板主言行 02/22 15:12
→ UYC:不一的作法與各種理由板本間的一致性(我僅是表達 不期望有真相 02/22 15:14
→ UYC: (更正)*與各種理由版本間的不一致性 02/22 15:19
推 egg0808:常常想,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可能就摸摸鼻子自認理 02/23 20:34
→ egg0808:虧吧,真的要恭喜U版友終於獲得平反,很替你開心! 02/23 20:34
推 mips:UYC,看看這幾天的發展,版主只要度過這段風頭就沒事了 02/24 21:01
→ mips:那些放話要離開的人照樣發文,回頭想想,您委屈了 02/24 21:02
→ mips:就讓這個版給那幾位大師吧!希望不要有人質疑 02/24 21:03
→ mips:又開始放話不寫了XD 02/24 21:03
→ UYC:呵放心 不會啦 其實他們很想寫:)細節我已回在原文下囉 謝謝你 02/24 23:11
→ crystale:因為不合適再開一篇,我就一併把想說的話回在這了。 02/25 02:35
→ crystale:================稍微回應一下分隔線================== 02/25 02:35
→ crystale: 沒想到一陣子沒注意,居然被點名說我的文章不友善、 02/25 02:35
→ crystale:不客氣,亂扣別人帽子。 02/25 02:36
→ crystale: 02/25 02:36
→ crystale: 不過點名我的版友也沒有完全說錯,我那篇文章是不友 02/25 02:36
→ crystale:善,語氣也不怎麼客氣,但我不認為我有亂扣別人帽子。至 02/25 02:36
→ crystale:少內文的字字句句我認為都是很有邏輯的推論與闡述。 02/25 02:36
→ crystale: 02/25 02:36
→ crystale: 而且我那篇文章一開始就很明確告訴大家,如果真很無 02/25 02:37
→ crystale:奈的要選則讓其中一方走,我只好做一些決定。也就是很認 02/25 02:37
→ crystale:份的讓某些人情緒勒索。 02/25 02:37
→ crystale: 02/25 02:37
→ crystale: 當然那一篇文章也就是這樣生出來的。 02/25 02:37
→ crystale: 02/25 02:37
→ crystale: 有這樣的前提自然會產生不友善、不客氣、又被認為是 02/25 02:38
→ crystale:扣別人帽子的文章。因為那篇文章的用途本來就是那樣。但 02/25 02:38
→ crystale:我相信我的行為一定沒有踰越法律的界線,頂多只能說是用 02/25 02:38
→ crystale:了某種辦法誘導版友的想法而已。 02/25 02:38
→ crystale: 02/25 02:38
→ crystale: 如果有人因為我那篇文章,以及之後的行為感到不悅, 02/25 02:38
→ crystale:從這時間點看來似乎還心情不愉快了頗長一段時間,我現在 02/25 02:39
→ crystale:可以出來道歉一下。畢竟事情也算有了個結束。 02/25 02:39
→ crystale: 02/25 02:39
→ crystale: 在繼續說下去之前,我先跟大家確認一個事實,就是某 02/25 02:39
→ crystale:版友在那段時間確實有遭受到攻擊,但要說是霸凌就有點太 02/25 02:39
→ crystale:超過了。定義上來說,霸凌有包含兩點定議─ 02/25 02:39
→ crystale: 02/25 02:39
→ crystale: 1.長時間受壓迫 02/25 02:39
→ crystale: 2.受害者『不敢反抗』 02/25 02:40
→ crystale: 02/25 02:40
→ crystale: 至少這兩點我個人認為不符合。不過絕對是有遭受攻擊 02/25 02:40
→ crystale:,甚至有部分版友可能逾越了法律的界線,不過法律的事情 02/25 02:40
→ crystale:,我個人還是覺得交給檢察官跟法官來處理比較正確。 02/25 02:40
→ crystale: 02/25 02:40
→ crystale: 至於這次事件大家一直在質疑為何不公告,導致其他版 02/25 02:40
→ crystale:友的行為仍然沒有立即停止的這個點上。其實版主說的很明 02/25 02:41
→ crystale:白─她認為『當下的狀況不公告比較好』。 02/25 02:41
→ crystale: 02/25 02:41
→ crystale: 以『版』的角度來講,我也認為當時的狀況不公告比較 02/25 02:41
→ crystale:好。因為真正能把情緒放在一邊,秉持公理正義評斷是非的 02/25 02:41
→ crystale:人不多,那個狀況下進行公告一方面會讓一些人少說兩句, 02/25 02:41
→ crystale:另一方面會讓極端分子產生更偏激的行為。 02/25 02:41
→ crystale: 02/25 02:42
→ crystale: 不過以照顧個人情緒來說,或許某版友覺得公告她會比 02/25 02:42
→ crystale:較舒坦,心情比較愉快,覺得這個版還有公理正義。但在團 02/25 02:42
→ crystale:體中,大部分的主事者都是為了團體的和諧在執行他的業務 02/25 02:42
→ crystale:,而非為了照顧個體的感覺來執行業務。 02/25 02:42
→ crystale: 02/25 02:42
→ crystale: 自己的權利與自己的感受,要靠自己的雙手來捍衛。 02/25 02:42
→ crystale: 02/25 02:43
→ crystale: 其實站規在這方面光看條文寫得不怎麼清楚。這可能需 02/25 02:43
→ crystale:要站方高層來個大法官釋憲XD,因此我也不覺得能說版主的 02/25 02:43
→ crystale:處置有錯,我只會說處置的方法與上一次『不一樣』。 02/25 02:43
→ crystale: 02/25 02:43
→ crystale: 問題是處置上究竟有沒有雙重標準? 02/25 02:43
→ crystale: 02/25 02:43
→ crystale: 根本不一樣的事情我不會覺得是雙重標準,最近一次版 02/25 02:44
→ crystale:上的人身攻擊公告在兩年多前,那只是一次很普通的推文人 02/25 02:44
→ crystale:身攻擊。但這一次兩方在版上事前已經爭論了很長一段時間 02/25 02:44
→ crystale:,甚至版上的人氣還因為這個事件衝高了不少,且明顯的版 02/25 02:44
→ crystale:上最後的主流民意是希望技巧派的人回來。 02/25 02:44
→ crystale: 02/25 02:44
→ crystale: 這兩個截然不同的狀況,我覺得並不該放在一起比較。 02/25 02:44
→ crystale:更何況上次的公告可是距離事件發生日起算隔了大約兩周, 02/25 02:45
→ crystale:認真要算起來,這次的事件反倒是有效率非常多XD 02/25 02:45
→ crystale: 02/25 02:45
→ crystale: 不過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大家沒必要接受。 02/25 02:45
→ crystale: 02/25 02:45
→ crystale: 版主也解釋過,『如果』當時有提出要求,她會進行公 02/25 02:45
→ crystale:告。當然,這種言論現在已經無從證實真假,以我個人的想 02/25 02:45
→ crystale:法與經驗我會相信她,但沒有證據支持這個說法。 02/25 02:46
→ crystale: 02/25 02:46
→ crystale: 但會造就這種無法證明的結果也是因為『當初沒有人提 02/25 02:46
→ crystale:出抗議』的原因。提告、上訴、再議都有它的期限性,雖然 02/25 02:46
→ crystale:版規沒有特別明定異議的期限,不過事件至今真的有點久。 02/25 02:46
→ crystale:說真的就連這篇公告其實現在組務都已經駁回,說超過期限 02/25 02:46
→ crystale:不得申訴,因此不需要這篇公告了。(不過木已成舟XD) 02/25 02:46
→ crystale: 02/25 02:47
→ crystale: 說真的,捍衛自己的權利還是要即時一點比較好。 02/25 02:47
→ crystale: 當然,晚了也沒關係,總比什麼都沒有做要來得好。 02/25 02:47
→ crystale: 無論某版友在不在乎,至少也是有得到我的道歉XD 02/25 02:47
→ crystale: 02/25 02:47
→ crystale: 我在這件事上實在是很對不起某版友。 02/25 02:47
→ Rindler:以旁觀者的角度 連我都覺得這種「致歉」?缺乏誠意了。既 02/25 09:27
→ Rindler:然是無法律效力的東西,無誠的歉意要來何用。 02/25 09:27
→ Rindler:幸好我不是這種不分是非的朋友 如果我真的和某位板主有私 02/25 09:43
→ Rindler:交 基於朋友的立場就會請她同理對方的立場及感受 避免繼 02/25 09:43
→ Rindler:續深陷情緒及偏頗的泥沼 朋友不一定是要一路相挺只說好聽 02/25 09:43
→ Rindler:的 相反 只有真正的朋友才能苦口良藥 02/25 09:43
→ Rindler:到底是幫人還是害人 有時還真的很難說啊 02/25 09:44
→ UYC:是啊~要講申訴過時效 就用組務已駁回作為佐證;但組務也說板主 02/25 12:15
→ UYC:有雙重標準之嫌 不接受她不公告的理由 她朋友就不拿此佐證了 02/25 12:16
→ UYC:要大家相信板主的理由板本呢~一個是一邊道歉又同時跟組務辯解 02/25 12:18
→ UYC:一個是道歉對象不具名 用某板友 倒是要批判人時id都要全具名 02/25 12:19
→ UYC:Rindler說看不到誠意 我會說就是物以類聚才會成為朋友啊~ 02/25 12:21
→ UYC:違反板規該做何處置的基本sense各板的板主都應該知道 拿照顧團 02/25 12:50
→ UYC:體和個人感受作為判斷根本就忘了自己的職責為何 管板經驗豐富 02/25 12:51
→ UYC:的群組們都質疑了 還有人硬要扯 邏輯清楚的板友都笑在心裡了~ 02/25 12:54
→ scottada2003:oh my god 02/25 22:32
→ greensh:第一次看到<版主>做事只求"團體中的和諧"這理由講的這麼理 02/26 00:36
→ greensh:直氣壯的= = 02/26 00:36
→ greensh:那版規廢一廢好了 不然一跟和諧牴觸 版規照樣無用 02/26 00:38
→ greensh:那這樣要版規幹嘛? 置底擺好看的嗎? 02/26 00:38
推 UYC:"12/6晚上從回家到發公告,根本還沒有處理信件的時間,不然我 02/26 13:04
→ UYC:就一起公告啦...我一起公告也比較省事情啊!" 這段是板主在2/11 02/26 13:05
→ UYC:號於我的文章推文下寫的 陳述她當時仍未看我的檢舉信 才會發公 02/26 13:06
→ UYC:告文時"沒有"一起公告(這理由還只是其中一個板本)但這篇文&跟 02/26 13:08
→ UYC:組務辯解的理由變成是不公告是為了保護我 樓上某c還能講成是為 02/26 13:09
→ UYC:了團體和諧 代表當時板主根本有讀了我的信 只是做了不公告決定 02/26 13:10
→ UYC:何謂謊言?何謂誠意的致歉?這些言論根本就不攻自破了.... 02/26 13:11
→ crystale:1.版主發公告跟處理你的檢舉信無關,舉時間點出來完全沒 02/26 17:04
→ crystale: 有意義。 02/26 17:04
→ crystale: 02/26 17:04
→ crystale: ->12/6人身攻擊檢舉信躺在信箱 02/26 17:05
→ crystale: ->12/7 02:06 "因版面狀況"發理性討論公告文 02/26 17:05
→ crystale: ->看信決定檢舉人身攻擊的部分不特別公告 02/26 17:05
→ crystale: 02/26 17:05
→ crystale: 我實在看不懂什麼東西不攻自破,這順序相當符合邏輯。 02/26 17:05
→ crystale: 不過這可能需要版主舉私下的警告信發信時間做佐證。 02/26 17:05
→ crystale: 02/26 17:05
→ crystale:2.版主做事如不為團體和諧,那究竟該以何為目標處事? 02/26 17:06
→ crystale: 又,版規存在之目的本為保護良好之討論空間,維護版面 02/26 17:06
→ crystale: 之和諧與版規究竟有何牴觸? 02/26 17:06
→ crystale: 02/26 17:06
→ crystale:3.關於小組長判定有「雙重標準」的部分,我在前文不是有 02/26 17:06
→ crystale: 舉出我個人認為此次事件『不一定』有雙重標準的狀況之 02/26 17:06
→ crystale: 原因?認同我所認同,反對我所反對的應該沒什麼不對。 02/26 17:06
→ crystale: 02/26 17:07
→ crystale: 當然我不反對小組長認定這次事件能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02/26 17:07
→ crystale: 我相信,經過這件事情版主下次一定會做得更好。 02/26 17:07
→ crystale: 02/26 17:07
→ crystale: 另外,如果覺得我道歉沒有誠意,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 02/26 17:07
→ crystale:UYC後來的文字讓我覺得她不喜歡被說出名字,我在此更正。 02/26 17:07
→ crystale: 02/26 17:07
→ crystale:UYC,這個事件我決定的行事方向實在是很對不起妳。 02/26 17:07
→ UYC:我大膽臆測你沒有把我的文章推文和此篇的推文全看完或看懂 你 02/26 23:02
→ UYC:拿板主給的最後理由推論 當然會覺得好有邏輯 但我們的重點在真 02/26 23:03
→ UYC:相應該只有一個 而身為當事人的我 不管在板面或私信溝通 已聽 02/26 23:04
→ UYC:過N種理由了 而且我質疑的點至今都沒有答案 所以我不解為何你 02/26 23:05
→ UYC:仍會回的理直氣壯 理所當然 因為知情者都知道理由一直在變!至 02/26 23:06
→ UYC:於板規和板主該做什麼 我想逛過其他板就會知道板主們都怎處理 02/26 23:07
→ UYC:你去請教小組長 他應該也會樂意回答你的~最後分享個人淺見:一 02/26 23:10
→ UYC:個健康甚至成熟的板風 不是用派別或選邊站在討論事情 不該用 02/26 23:11
→ UYC:二選一的思維在討論議題 這種心態讓我覺得和小學生很像 我以為 02/26 23:14
→ UYC:二三十歲的成人已不會如此 但看來理性者仍是少數 只是很意外在 02/26 23:15
→ UYC:自我提升板反而更嚴重 而不是更多元...雖然現在漸漸聽到一些板 02/26 23:16
→ UYC:友回頭檢視看出某人所用的暗黑手段 也更明瞭一些事 但我希望未 02/26 23:19
→ UYC:來再有人分享別人眼中的心法時 不用再莫名的被挑釁與攻訐了~ 02/26 23:21
→ greensh:版主的目標是不是團體和諧、亦或是哪種和諧 02/26 23:39
→ greensh:你自己問說不定比較清楚 02/26 23:39
→ greensh:我只是第一次看到版主的存在不為管理版面秩序、維護版風以 02/26 23:40
→ greensh:保持良好討論環境,不免感到匪夷所思 02/26 23:40
→ greensh:如果c大或版主本人認為在此版"維護團體和諧"為首要板旨/CA 02/26 23:42
→ greensh:TCH版版規最大目的,建議於修改時一併加入並予以定義規範 02/26 23:42
→ greensh:好使版友明瞭此版版規是因循哪些原則在運作 02/26 23:43
→ greensh:另外,有板友違規時,以維護團體和諧為藉口而不作應有之處 02/26 23:43
→ greensh:份,那就是牴觸版規了吧? 02/26 23:44
→ greensh:我所謂應有之處分是包含發布公告這項前提的,當然版主已為 02/26 23:44
→ greensh:不公告之理由多次作出解釋,有人信有人不信 02/26 23:45
→ greensh:既然c大也同意版規存在是為了"保護良好的討論空間",那麼 02/26 23:46
→ greensh:當有人身攻擊之言詞出現、傷害了這個空間時,不該遵守板規 02/26 23:47
→ greensh:以懲戒當事人嗎? 02/26 23:47
→ greensh:(更不提版主不公告,其他版友怎知版主到底有沒有處理、又 02/26 23:48
→ greensh:是怎麼處理的了) 02/26 23:48
→ greensh:總之追究版主當時不公告的理由究竟為何,其實也於事無補了 02/26 23:49
→ greensh:我只是希望藉由這些討論能幫助釐清版主的管版方式 02/26 23:50
→ greensh:好讓板友不致無所適從 02/26 23:50
補充申訴原因:
如此篇公告一開始所寫,此案尚與上層溝通詢問中,
依據群組長的指示,板主應補上12月部分的板務溝通信件記錄,
未竟之處亦只能走群組申訴程序。
※ 編輯: ACCR 來自: 111.248.232.99 (02/28 18:56)
推 joh:整件事情雖然過了,但是版主千萬別在犯這種錯才是正解 02/28 20:45
→ joh:還有說句不大好聽的話,你根本沒反省,根本不想認錯的 02/28 20:47
→ joh:心態真的很要不得 02/28 20:47
→ UYC:根本還沒過 這個板主現在居然申訴判決的小組長 我看她申訴的內 02/28 21:05
→ UYC:容如同joh所說 根本沒有任何一絲反省或覺得自己有錯 既然如此 02/28 21:06
→ UYC:何必做形式上的道歉 身為板主 自己公然在板上批判被霸凌者 卻 02/28 21:07
→ UYC:對霸凌者的文字隻字不提 私信裡回我不公告的理由完全和在板上 02/28 21:08
→ UYC:講的不一樣 連給組務的也都不一樣;甚至還私下收我五萬多的P幣 02/28 21:08
→ UYC:這也是板規沒寫的事 若不是我對你的言行在這次事件已完全失去 02/28 21:09
→ UYC:信任而寫信請教組務 我根本不知道你做了多少站方不知道也沒允 02/28 21:10
→ UYC:許的事 然後等到被組務質疑了 才私下再把P幣還我 不管是我檢 02/28 21:10
→ UYC:舉人身攻擊或被收P幣 全是用私信私了 沒看你做哪件事是公開透 02/28 21:11
→ UYC:明化的 倒是為了製造輿論和批判UYC時 一定都會出現在板面上! 02/28 21:13
推 joh:其實 整件事情最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太多了..我只覺得 02/28 21:16
→ joh:組務已經對你很好了 你還要玩兩面手法 02/28 21:16
→ joh:也難怪最後組務對你失去耐性,因為你這種方式溝通真的會 02/28 21:17
→ joh:講不下去... 02/28 21:17
→ UYC:不只玩兩面手法 這兩週來還在組務各板一直吵小組長這件事 完 02/28 21:39
→ UYC:全沒有認為自己處理不當 這種心理 真是不可思議+大開眼界... 02/28 21:41
→ tiamo:整體事件不可思議之誇張...小組長也辛苦了 02/28 22:34
→ tiamo:另外如果組務沒有質疑,板主是打算私吞那些批幣嗎 02/28 22:35
補充P幣部份說明:
當時為U板友主動提說要把p幣匯給我的,我本來根本沒有想到獎金的部分。
以前也並未有板友們要求刪除已發優文獎勵數萬P幣之全部文章案例。
原本申請P幣獎勵的用意是,分享出好文章供版友參考。
公告即寫出,發放獎金條件為:m文+推文數量。
U板友是要求當下刪除所有自己的文章,需要取消m標記。
取消m標記即不符合發放獎金條件,與原本發P幣獎勵的用意不同,
且一般PTT刪文是會退回原本的P幣的。
雖感謝U板友以往的好文分享,
但我不知道當下可否直接取消m標記,若取消標記後,U板友直接刪文,
這筆獎金的來由將會無跡可尋,若事後有爭議很難處理。
(不知站方是否還會再抽查?
也不知道是否會有其它板友抗議為什麼不符合原本條件還有獎金?)
我後來(組務尚未詢問時)有請教請錢板板主,回應應該是板務可自行決定。
我原先是打算直接挪給其他達到標準的板友,但尚未確定明細,
之後因為怕諸多問題預計是等新版主上任與其商討再公布。
不過後來聽小組長說,U板友似乎有所不滿,因此也已轉回原本的P幣給U板友,
手續費為我個人自行負擔。
(計算總共U板友應收到68000P,
其中52000是站方發出,其它一萬多p幣應為不夠我掏腰包發出。
我自己包的部份當初即未跟她索回,因此轉帳金額為稅後52000p。)
依據這幾日討論結果,因回收p幣易有爭議,日後若有p幣等獎金申請,
亦一律以"發出日期"為準,之後若刪文等狀況皆不需退回。
→ UYC:明明就是跟群組申訴說你不服 卻又在這裡包裝成"與上層溝通詢問 03/01 00:27
→ UYC:中 未竟事務"的字眼...連我檢舉人身攻擊者的用字 不管組務或板 03/01 00:29
→ UYC:友們都認定是人身攻擊 甚至有觸法之虞 你卻還能以因為不到人身 03/01 00:31
→ UYC:攻擊的嚴重程度作為當初只私信警告的理由 來解釋給組務們聽 03/01 00:32
→ UYC:為了解釋不公告的理由 就有數種藉口 連人身攻擊標準都特別不同 03/01 00:35
→ mips:UYC,我剛發現某A與某C在12月放話不寫的文章的推文中 03/01 12:27
→ mips:不少對你id進行人身攻擊,許多已經達到公然侮辱的情況 03/01 12:27
→ mips:或許也可以將其納入列告對象,雖然您似乎偏向不採取法律途徑 03/01 12:28
→ mips:但是您有無發現,某位被您檢舉的id,在版主重新公告後 03/01 12:28
→ mips:仍對您酸言酸語,完全無悔意,真的不將其用法律途徑? 03/01 12:29
→ mips:這位仁兄似乎沒有想過,若您提告,他可是準備跑法院 03/01 12:30
→ mips:而且起訴機率相當高,您未使用法律途徑,他卻不惜福 03/01 12:30
→ mips:只能說您人真的算是刀子口豆腐心呀!而且沒什麼心機 03/01 12:31
→ mips:直言直語,但也是這樣,才被有心人士攻擊呀!祝您連假愉快 03/01 12:32
→ mips:對了,是文章下面不少推文對您人身攻擊,第二句推文未寫完整 03/01 12:36
→ mips:UYC只檢閱自己文章的推文就這麼多人身攻擊,散於其他文章中 03/01 12:36
→ mips:的推文,應該是更多了,也顯示那段時間的攻擊狀況有多嚴重 03/01 12:37
→ mips:光某A與某C放話不寫的文章下的推文,就不少人對UYC人身攻擊 03/01 12:38
※ 編輯: ACCR 來自: 111.248.232.99 (03/01 14:06)
→ UYC:沒關係 我當初說什麼 直接還原真相 "若要因此賠p幣的話 再跟我 03/01 14:28
→ UYC:拿沒關係 我會再還給你的~" 我講的是如果要賠的話 並沒有直接 03/01 14:28
→ UYC:要奉給你ACCR!而你回我 "因為優文有跟站方申請發批幣獎勵,這 03/01 14:33
→ UYC:樣子還要退回來唷" 接著就把要我還你的P幣算好跟我拿不是嗎? 03/01 14:35
→ UYC:給我P幣的是站方 我以為給了你站方會知道 若不是看你這次事件 03/01 14:36
→ UYC:處理的讓我對你的信用完全破裂 我也不會想到去跟組務查詢P幣一 03/01 14:37
→ UYC:事 經瞭解才知道站方根本不會透過板主跟板友私下收錢 而且板規 03/01 14:38
→ UYC:沒寫 板主就沒立場收 即使真要收也是站方直接收回 而不會讓我 03/01 14:39
→ UYC:再給板主P幣時還要被扣幾千的稅!大家之前在推文提出一堆的質疑 03/01 14:40
→ UYC:你就只回答這件事 但理由卻說服不了人 我在乎的是做法 非金錢! 03/01 14:45
→ UYC:@mips,謝謝你的細查;應該說我該也想走法律途徑 但我還在找可以 03/01 14:50
→ UYC:較節省我時間的作法 有些人不到法院 不會知道什麼叫刑法吧! 03/01 14:51
推 greensh:吃相實在難看 板主不屑致歉可以不必爲之 03/01 17:29
→ greensh:何必在這說一套,在組務與群組等做的又是另一套? 03/01 17:30
→ greensh:你愈凹只會讓人覺得你愈偏私狡詐而不配當板主 03/01 17:31
→ greensh:(實在是很不想說出這麼嚴重的評斷言詞,但看完群組那邊的 03/01 17:32
→ greensh:申訴文覺得板主你實在過分了) 03/01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