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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6 (理奧客)》之銘言: 原文恕刪。 閣下所言甚是,但在下覺得有一點較不適宜的是,第二招若使用太多, 恐怕會有被當做小丑的疑慮... 試想若你不認識一個人,當你看到別人發生了版大的"滑樓梯事件", 你會覺得他是在搞笑嗎? 恐怕是嘲笑的成分居多了! 當然,如果你一直在同樣的人面前出糗,他對你印象也會加深,這也不可否認啦.... 也許可從這裡開始下手,最後成功贏得美人歸,也不是不可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4.11.10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CH/M.1412006412.A.E8D.html
little6: 那三招是手段,"自在"才是目的,如果手段阻礙了目的,那 09/30 00:02
little6: 也只有請手段讓一下位了。 09/30 00:02
st903202xp: 我是覺得不用在認識的人面前刻意出糗也沒關係吧... 09/30 01:02
st903202xp: 就算是不認識的人嘲笑 也不過就當下...所以應該還好(? 09/30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