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TC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板主群接到板友們反應,公益募款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我們查了一下相關資訊,也有打電話去台北市政府詢問, 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個人不可以發起募款活動。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7637699&ctNode=74001&mp=107001 如上列網頁說明,能發起募款的唯有: 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而且必須事前向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申請通過。 查了法條,依照公益勸募條例: 第 5 條 本條例所稱勸募團體如下: 一、公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財團法人。 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 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 第 2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違規事實及其處罰; 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 二、勸募活動未經許可。 三、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仍為勸募活動。 四、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仍為勸募活動。 前項罰鍰,於勸募團體或其他法人、團體,併罰其負責人或代表人,並公告其姓名。 為了避免板友們好心卻不小心觸法, 板方這邊即日起禁止板友們張貼可能違法的募款相關活動、板聚等文章。 若有相關活動,板主群會直接刪文處理。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請先來信板主群詢問。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27.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CH/M.1438192867.A.5AF.html
rainyseattle: 謝謝板主提醒 07/30 02:04
ACCR: 感謝好心板友提醒,這類法條不是那麼直覺性的會想到...而且 07/30 02:11
ACCR: 查了才知道萬一被罰的金額不是很低。囧 07/30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