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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板規: (七) 禁止板友藉由舉辦板聚而獲取金錢 1.若是主辦人經手收取必要開銷,需附上款項開銷收據或發票, 並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公開補充收據或發票圖片檔, 以修文方式於原本張貼之板聚糾團文中。 若因故無法於時限內公開證明,請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 寄通告信於板主群申請延期,並獲得延期核可。 以下為2015/6月部分未補或遲補,開銷細項說明與收據部分警告ID: #1LT9kEy2 truman254 #1LUC92o6 litommy0521 懲處如下: truman254 遲補,水桶兩個禮拜。 litommy0521 第一次,警告。 請大家要記得補收據啊。 特別再提醒一下: 倘若若因故無法於時限內公開證明,可以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 寄通告信於板主群申請延期,並獲得延期核可。 在此公開警告及公告水桶,如果有遺漏或者是有主辦板友並未經手金錢, 都請再以通告信寄至板主群說明,我們會再討論後修改或補充。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77.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CH/M.1441264861.A.C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