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dou: 破壞了你的夢?你不在意嗎?為什麼要送高價的啊?並不是高價, 05/14 13:50
※ 編輯: s8911520 (36.226.247.108), 05/14/2016 13:52:14
→ jidou: 對方就不會走啊(可能有這種人,可是能不能交往也是問題) 05/14 13:51
可能我沒說清楚,抱歉。的確她不是貪戀物質的女孩。
這份禮物是還沒分手前我就知道她很喜歡,但是因為太貴她捨不得買。
所以我就先買好了,是分手前買的。
而且那是女性飾品,我留著其實也不知道怎麼辦。
※ 編輯: s8911520 (36.226.247.108), 05/14/2016 13:54:41
破壞我的夢是因為我以前是個不婚主義者。
這我的朋友全都知道,直到碰到她我才有成家的夢想。
他現在要離開我,所以破壞了我的夢。
※ 編輯: s8911520 (36.226.247.108), 05/14/2016 13:58:50
※ 編輯: s8911520 (36.226.247.108), 05/14/2016 14:05:57
推 retard444: 好猛,是教授愛上學生嘛? 05/14 22:54
→ retard444: 三年多代表她小大一的時候就跟妳交往了。太猛啦 05/14 22:55
推 retard444: 工作學校跟她念的不同校,抱歉沒看到XD 05/14 22:57
推 retard444: 好吧,因為我眼殘我就認真回你,直接做5寫信,寫你想 05/14 23:05
→ retard444: 寫的;“我們各自努力再重新認識對方,希望有一天能自 05/14 23:05
→ retard444: 然的交談,自然的見面, 05/14 23:05
→ retard444: 如果還有緣,我們可以再一次自然的再一起”---這就 05/14 23:05
→ retard444: 免寫了;之後切的乾乾淨淨去過你自己的生活,永遠不聯 05/14 23:05
→ retard444: 絡。對你或對她都好過,啾咪~ 05/14 23:05
→ pilifonbao: 沒救了。 05/14 23:50
→ Narcissuss: 阿就綠綠的 05/15 01:35
謝謝各位的建議,我今天也得知她有新對象了。
雖然那位吳鳳先生各方面條件都很差,
幾乎所有人都確定他不可能給我前女友他想要的未來。
而且如果前女友真的硬要選他,可能會讓他自己損失非常多好友和興趣。
不過愛情就是盲目的,他三年對我真的都很好,
我只希望他能幸福,對象是不是我都無所謂了。
我很捨不得看他走那一條感情失敗率很高而且可能會讓他一無所有的路。
不過好像我也沒立場,也無能為力了。
※ 編輯: s8911520 (36.226.247.108), 05/15/2016 02:26:32
※ 編輯: s8911520 (36.226.247.108), 05/15/2016 02:27:47
推 jidou: 我覺得就算有損失,也要她自己去才知道,就像這邊很多文章 05/15 03:06
→ jidou: 常常大家建議一堆,可是並不是建議就有用 05/15 03:07
推 Narcissuss: 新鮮感是你給不了的 05/15 16:11
推 Narcissuss: 不用不甘心阿 再找就好了 妳條件這麼好 05/1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