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ze: 你確定要把幾百萬現金擺在家裡嗎?遭小偷怎麼辦? 02/29 12:16
→ daze: 我還是按照之前的回答跟你說:買躉繳保險,讓張小毛當受益人 02/29 12:18
→ daze: 這樣最乾脆。 02/29 12:18
推 daze: 到底為什麼不想合法避稅,而要違法逃稅呢? 02/29 12:22
推 ntoufatman: 各國稅局處理方式不同 02/29 12:48
→ beriaura: 買躉繳儲蓄險還是會出事的, 02/29 12:56
→ beriaura: 台灣的國稅局再抓逃漏稅有近乎無敵的靠山 02/29 12:57
→ beriaura: 只要動作後的幾年內張三就離世,幾乎逃不太掉 02/29 12:58
→ PTTHappy: 感謝諸位網友 我只是單純請教 因為張家並未堅持一定怎樣 02/29 13:02
→ PTTHappy: 而是瞭解國稅局實務做法後 能合法避則避 難以避不會硬幹 02/29 13:03
→ PTTHappy: 只是畢竟張家才疏學淺 所以我到版上請教版上 集思廣益罷 02/29 13:03
推 daze: 就之前的文章,張三財產不到一千兩百萬,不會有遺產稅問題。 02/29 13:32
推 daze: 躉繳儲蓄險是合法避免贈與稅的方法。遺產稅反正課不到。 02/29 13:34
→ ShiuanRefuel: 兩年內死亡會併入遺產計算 02/29 14:24
→ g9591410: 直接領出全部金額放保險箱 分年期慢慢全轉到保險裡 02/29 18:23
→ g9591410: 一定要避免高額投保跟密集投保 02/29 18:24
→ g9591410: 但是作法並不是絕對可以避險 只是風險相對較低 02/29 18:25
推 Maxslack: 最好是買躉繳儲蓄險受益人當張小毛不會有事 03/01 00:58
推 Maxslack: 張三的年紀沒有躉繳保單可以承保 那被保險人要做誰? 03/01 01:12
→ beriaura: 話說,有輕微失智+高額家產要處理財產這點非常麻煩 03/01 01:28
→ beriaura: 根本就八點檔標準作業流程了吧 @@ 03/01 01:29
推 daze: 只要保單價值準備金大於等於保額,保險公司就沒有賠錢風險, 03/01 02:54
→ daze: 總是可以找到保險公司願意讓張三當被保險人的吧。 03/01 02:55
→ daze: 做個躉繳九百萬,死亡給付九百萬的保險,保險公司賺個一、兩 03/01 02:58
→ daze: 年利息也爽啊。 03/01 02:59
推 daze: 開大門走大路,才不會有後患。張三甚至可以正大光明的通知張 03/01 03:07
→ daze: 大毛跟國稅局的人都到場參觀簽約,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03/01 03:09
→ beriaura: 那樣的做法會出事的 @@ 03/01 18:21
→ beriaura: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 03/01 18:22
→ beriaura: 1.生前密集投保->掛 03/01 18:22
→ beriaura: 2.保費跟保障不成正比->掛 03/01 18:23
→ beriaura: 在實質課稅原則+法院大多支持國稅局的狀況下 03/01 18:24
→ beriaura: 保險遇到稅務問題超容易撞牆 03/01 18:24
→ beriaura: 但因為這中間的利潤對業務誘惑過大 03/01 18:25
→ beriaura: 在過去有如此多的案例下仍有許多業務在跳坑 03/01 18:25
→ beriaura: 之前查的資料中,最長的例子是生前六年 03/01 18:30
→ beriaura: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434號判決 03/01 18:30
→ beriaura: 其實,現在相關稅額已經夠低了 03/01 18:30
→ beriaura: 應該也不用做到非躲掉遺產稅/贈與稅不可 03/01 18:31
→ beriaura: 直接轉過去,繳完稅金也可以當作選項的 03/01 18:33
推 daze: 實質課稅就是九百萬小於一千兩百萬額度,不用交遺產稅。 03/01 21:07
→ daze: 張三這麼做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躲國稅局啊。所以才說可以通 03/01 21:09
→ daze: 知國稅局到場參觀。 03/01 21:09
推 daze: 保險用來躲遺產稅是沒有用的,但是可以用來避特留份。 03/01 21:14
推 daze: 且不說張三根據舊文的資訊,財產是不超過一千萬的。即使張三 03/01 21:19
→ daze: 財產超過一千兩百萬,張小毛在拿到保險金後誠實報稅,至少也 03/01 21:20
→ daze: 是用一千兩百萬的遺產稅免稅額取代了兩百二十萬的贈與稅免稅 03/01 21:21
→ daze: 額,省了九十八萬的稅金啊。 03/01 21:22
推 daze: 保險也可以跟分年贈與相搭配,訂個分年度解約條款,張三每多 03/01 21:26
→ daze: 活一年就解約220萬贈與給張小毛,這樣可以減少單靠分年贈與 03/01 21:27
→ daze: ,不知道張三哪一年會掛掉的風險。(如果張三有個兩、三千萬 03/01 21:28
→ daze: 的話。) 03/01 21:28
→ beriaura: 我知道這狀況,只是放到邊緣很抖 @@ 03/01 21:31
→ beriaura: 因為國稅局會把那幾年統算,若接下來又想搞個100萬就過 03/01 21:31
→ beriaura: 因此才說最簡單的方式就不要去想甚麼節稅 03/01 21:32
→ beriaura: 沒記錯的話,目前規則是死前兩年贈與的仍算入遺產稅 03/01 21:35
→ beriaura: 但在國稅局有那實質課稅原則這BUG法規在的狀況下 03/01 21:35
→ beriaura: 不知道會不會又改變 ORZ 03/01 21:35
→ beriaura: 我在處理上大多會建議繳個稅省麻煩就是了 03/01 21:37
推 daze: 幾十萬的稅也是說少不少,想省麻煩應該用幾成的價格就能找到 03/01 23:44
→ daze: 人處理到好吧。接下來又想搞個100萬...超過就報稅啊,超過一 03/01 23:45
→ daze: 百萬也就繳個十萬。自己記得報就不會被罰款。 03/01 23:46
→ beriaura: 確實如此, 03/01 23:47
→ beriaura: 不過根據之前遇過的經驗,精神狀況麻煩可不小 XD 03/01 23:47
推 daze: 張大毛日後要argue精神狀況的話,贈與跟保險都一樣會argue。 03/01 23:51
→ daze: 反而是該趁現在要處理的時候,設法證明張三的精神狀態還足以 03/01 23:52
→ daze: 處分自己的財產。 03/01 23:52
→ beriaura: 對,跟這相比,那稅務啥的感覺都是小問題 ORZ 03/02 00:05
→ beriaura: 人的問題才是最難解決的 03/02 00:06
→ ShiuanRefuel: 如果張三買了保險後超過兩年才死 直接身故受益人 03/06 00:33
→ ShiuanRefuel: 寫兒子的話有3000萬的免稅額 超過部份才併入基本所 03/06 00:33
→ ShiuanRefuel: 德稅額計算 根本不必每年220萬算贈與額度 03/06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