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eter98: 洗文洗起來 12/27 09:49
→ jannin: 我其實超想申請補助或公宅,但即使脫離原生家庭,雙方家 12/27 11:41
→ jannin: 人仍是都有房的狀態(台北跟桃園)。自己的勞報所得也有到 12/27 11:41
→ jannin: 第二級(12%),所以不符合低收入。沒有正職工作,所以也不 12/27 11:41
→ jannin: 符合在北市就業;嘗試遷出戶籍過,但發現沒有房東可以遷 12/27 11:41
→ jannin: 入的話也不行。各位大大的建議我都有看,但我其實「看起 12/27 11:41
→ jannin: 來不窮」,所以很多補助也都申請不來。總之還是謝謝大家 12/27 11:41
→ jannin: 的建議。 12/27 11:41
推 MA1033: 你本人可能賺的不少,不過既然你跟女友還沒結婚,女友又沒 12/27 16:23
→ MA1033: 工作的情況下,你可以讓女友去申請各種補助,應該會比較容 12/27 16:23
→ MA1033: 易 12/27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