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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預備金比較常聽到的是以6個月的生活支出為基準 因為主計處統計出來失業平均週數大約是5-6個月 所以才會有人抓6個月當基準 (連結是109年至今的平均失業週數 https://reurl.cc/X4gRd3 ) 不過實際準備多少還是因人而異 有些人平常沒有記帳的習慣無法算出6個月的生活費 那就用3個月的實領薪資替代 如果是要養家的那需要的又更多了 不過我看推文有些放兩年就有點太多 緊急預備金要放在隨時可以動用的活定存 所以過多的緊急預備金反而會讓資金運用沒有效率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看法 引述《amilus0 (露可可)》之銘言: : 剛在股版看到一篇文 : 留兩年生活預備金 : 其他閒錢就可以投資 : 我留一年生活費而已 : 在想是不是太少了 : 其他都放股市領配息 : 大家生活預備金都多少?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TaiwanMobile Amazing_A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96.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646714434.A.DB4.html
Gyin: 基數夠大其實留2年也算合理 03/08 14:26
hsiliang: 長知識了 03/09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