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NAA: 對主角的描寫 : 皮鞋,西服,白襯衫,簡單、乾淨,05/01 08:33
我是認為簡單描寫就很ok的那種,太過余描寫會顯得很刻意。而且每個人對於形容詞的定
義都不一樣,我是會照簡單形容去想我覺的合適的想像並帶入故事劇情的人。所以這本書
的描寫對我還好,不會有太大影響。
→ NNAA: 配上他健碩高大的身材,寬厚的肩部,為這身穿著增添一種05/01 08:34
→ NNAA: 特殊的氣質,簡約時尚中又透露出一種狂野的魅力。05/01 08:34
→ NNAA: 他俊朗的面容,光潔白皙的臉龐,透著棱角分明的冷俊;05/01 08:34
→ NNAA: 烏黑深邃的眼眸,泛著迷人的色澤;那寬厚濃密的眉毛,05/01 08:35
→ NNAA: 高挺的鼻樑,完美的唇形,張揚著高貴與優雅。05/01 08:35
→ NNAA: 這種寫法...太混了05/01 08:39
→ NNAA: 故事框架還好但細節不行 沒有余罪那種說服力05/01 08:47
推 lakersPOYU: 我覺得這部蠻毒的==05/01 09:01
→ NNAA: 對岸寫警匪犯罪的網文很少 寫的好得更少 不像英美劇幾乎05/01 09:03
→ NNAA: 年年都有好作品05/01 09:03
我反而覺得這本有關於刑事案的都很吸引我耶,可能我是刑事案白痴。哈
→ saltlake: 因為脫離生活?05/01 11:01
→ darkbrigher: 就人治社會 當然沒法治好作品 只能靠退休老幹部伸張 05/01 11:08
→ darkbrigher: 正義 那還要執法人員做啥05/01 11:08
靠退休老幹部的部分在哪啊?
推 ponystail: 看成明星審查官= =(炸彈仁4ni!?)05/01 16:05
→ tree1314: 看到一半棄追05/01 18:43
※ 編輯: a89824878 (114.42.109.154), 05/02/2016 05:11:37
→ NNAA: 主角的特點(氣質/魅力/俊朗/迷人/優雅)最好是透過故事情節 05/02 07:20
→ NNAA: 去刻畫 直接寫是筆力不足的表現 05/02 07:23
→ NNAA: 好一點的作者(忘語耳根蝴蝶)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05/02 07:36
→ saltlake: 其實不只主角 故事裡面的人物特色從情節中發揮出來才見 05/02 09:50
→ saltlake: 作者功力 如果純走電玩般用技能點數表示強弱 那說實話 05/02 09:52
→ saltlake: 直接玩電玩更有趣 05/02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