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ilylily: 你選用的顏色好妙XD 很少看到拿暗黃色當內文 10/24 13:37
→ dailylily: 過往許多同人作品原創者不管是因為可以提高知名度 而且 10/24 13:38
→ dailylily: 通常同人作者也都是粉絲 但金庸完全不缺阿 10/24 13:38
推 lpb: 沒錯,沒被告不代表是對的,有時候只是懶得計較,但是當對方 10/24 13:39
→ lpb: 要告的時候,那就只能乖乖吞下去了。 10/24 13:39
※ 編輯: linzero (36.226.245.123), 10/24/2016 13:43:04
→ gn00851667: 想想隔壁的5年500E 10/24 13:42
→ kctrl: 有時候不告只是在套養殺而已,現在是養肥可以殺了 10/24 13:44
→ kctrl: 想想台灣當年的光碟片一被告就脫褲。 10/24 13:44
→ kctrl: 而且對岸用別人作品人物角色都非常心安理得也不知道是什麼 10/24 13:45
→ kctrl: 心態.. 10/24 13:45
→ darkbrigher: 狼性啊 10/24 13:45
推 good5755: 哪個律師 搞笑喔 10/24 13:47
推 dailylily: 金庸不會養殺啦XD 告這五百萬對他來說也沒甚麼 小說電 10/24 13:50
→ dailylily: 視劇電影遊戲授權費就不知道多少了 10/24 13:50
→ linzero: 不過會不會影響到黃蓉小本子的發展呢? XD 10/24 13:51
→ kctrl: 目的不一定是錢啊,說不定是想試試看告人的爽度 10/24 13:52
→ darkbrigher: 金庸人其實不錯 以前有篇九陰九陽同人 金庸看到後就 10/24 13:52
→ darkbrigher: 說其實作者寫得很好 不用他的設定也ok 而且沒想告人 10/24 13:53
推 pdr666333: 小本子又不營利應該還好 重點是網路小說 10/24 13:53
→ darkbrigher: 可能這部作品太白爛太高調 10/24 13:53
→ darkbrigher: 又或者說 金庸覺得這是在侮辱他的設定 10/24 13:53
推 lpb: 樓上說的也有可能XD 10/24 13:56
http://yulezibenlun.baijia.baidu.com/article/666493
實際上,早在2005年,金庸就曾在採訪中表達過對同人創作的不滿:“文學一定要原創,
有些網民拿我小說的人物去發展自己的小說,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來理
你,要真理你的話,你已經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說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錢的。”
看來金庸有點對同人有點不太認同
或許對小孩子或沒營利的還能接受吧
而江南正式說明則提到當時未曾觸及相關的法律規定
或許有可能當時中國法規真的沒這塊也說不定
※ 編輯: linzero (36.226.245.123), 10/24/2016 14:01:04
推 jack001016: 聽說這部此間最近又要拍劇又要再版,也太高調... 10/24 13:59
推 kctrl: 應該是採到金庸對文學創作的理念了,他不是缺錢,只是不想 10/24 14:03
→ kctrl: 看到小說文壇到處都是拿來主義,一點自己的東西都沒有。 10/24 14:04
另外看到個說法,中國對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如果這本這兩年內沒再版或者跟別的媒體合作
那說不定江南法律上會沒事
不過或許金庸在意的就不是法律而是道德問題
※ 編輯: linzero (36.226.245.123), 10/24/2016 14:11:32
→ a71085: 就單純是營不營利的問題吧,真要告的話那一排黃蓉同人... 10/24 14:17
推 gn00671975: 感覺金庸是覺得小孩子寫著玩玩可以 但拿來賺錢當作是 10/24 14:19
→ gn00671975: 正道 這種觀念就不可取 我相信他完全不缺這錢 10/24 14:20
→ linzero: 那金庸有可能沒看過起點嗎? 10/24 14:21
推 s32244153: 真要錢直接告小說網就行了 只告個人純粹殺雞儆猴而已 10/24 14:24
推 livewater: 金庸去看起點不就氣死了,自己作品被亂改 10/24 14:24
→ livewater: 主角穿越金庸作品到處收後宮 10/24 14:25
推 gn00671975: 起點是一大堆氾濫YY沒錯 但對金庸來說都是小朋友玩具 10/24 14:26
→ linzero: 網路說法是跟這本最近有打算要拍電影有關 10/24 14:26
→ gn00671975: 吧 此間是又出書又拍電視劇阿 10/24 14:26
→ gn00671975: 打這種出頭鳥 也算是給其他正當管道買版權的一個交代 10/24 14:27
推 dailylily: 基本上在起點發應該就算有營利了吧 10/24 14:32
→ s1001234: 以後直搗黃蓉只能改回直搗黃龍惹 10/24 14:33
→ rofellosx: 同名這得要錢? 10/24 15:09
推 Cishang: 金庸告起點就好了 騰訊那麼大跑不掉的 10/24 15:24
推 Cishang: 基本上二創不賣錢你想怎麼樣他也沒辦法 問題是現在一堆人 10/24 15:26
→ Cishang: 在拿同人進行二創商業 這全都是活該被抓的好嗎 10/24 15:26
推 WLR: 起點很抖阿,因為有靠這些作品盈利,被告的話穩輸的 10/24 15:47
→ hpw841031: 反正要看同人就去書客了,起點的同人真的爛到爆 10/24 15:54
推 invander: 同人還賣錢,就看原作跟你計不計較了。只能說出來跑的, 10/24 15:54
→ invander: 遲早要還。 10/24 15:54
推 reix85: 同人其實跟二創是兩回事,很多人搞混了吧,同人作品裡原創 10/24 16:05
→ reix85: 作品並不少啊… 10/24 16:05
推 dailylily: 因為大部分同人作者都先以二創起家吧 所以有時也會被當 10/24 16:29
→ dailylily: 做二創的代詞 10/24 16:30
→ linzero: 有些人刻板印象同人就是二創。有的能理解同人跟二創的不 10/24 16:32
→ linzero: 同,但討論時有時也是會混用,因理解這時是再討論二創, 10/24 16:33
→ linzero: 用詞沒那麼精確也是知道意思就好沒在講究 10/24 16:33
推 invander: 所以兩者在法學或法律的定義及其差異是?還是說那只是某 10/24 16:34
→ invander: 圈子的分法? 10/24 16:34
→ linzero: 同人一開始好像是非商業誌都歸類同人,而市場上以二創為 10/24 16:35
推 dailylily: 你說同仁跟二創嗎?二創就是再創造,一定是拿別人的創 10/24 16:35
→ dailylily: 作來改,同人只是同好的代稱而已 10/24 16:35
→ linzero: 大宗。目前以這賺錢應該也是有,也有商業誌作者自己來畫 10/24 16:36
→ linzero: 自己作品同人的。目前大概以發表展場做區分吧,還有是非 10/24 16:36
→ linzero: 商業登記團體發行的都稱同人吧 10/24 16:37
推 eoerexnten: 同人應該是相對於商業來說吧 10/24 16:37
→ linzero: 像起點的,或許應該算商業出版品了。但起點分類也是叫同 10/24 16:42
→ linzero: 人,不過大家理解他的意思就可以了,有時也不用細究。 10/24 16:43
推 livewater: 在起點上架的都收錢了,當然算商業行為 10/24 16:44
→ linzero: 同人賣場也是收錢的,但大多還是當作同人。所以收不收錢 10/24 16:45
→ linzero: 應該不是同人商業的區分吧 10/24 16:45
→ linzero: 應該說起點算是正式登記的商業公司 10/24 16:46
推 kctrl: 同人原意在日文是指志同道合的一群同好走在一起創作的作品 10/24 16:48
→ kctrl: 只是恰好同人多為二創才會有同人=二創這個印象。 10/24 16:49
→ kctrl: 舉個不太好的比喻,商業誌跟同人就是大公司跟個體戶吧。 10/24 16:50
→ linzero: 像所謂三大同人作品,TM已經成立公司,其作品現在應該不 10/24 16:52
→ linzero: 大會被稱做同人作品了。而龍騎士7,查一下好像沒成立公司 10/24 16:52
→ linzero: 但經常跟商業公司合作,所以大概也沒人把它當同人了吧? 10/24 16:53
→ linzero: 而東方跟商業公司合作就較少,所以目前一般還是被當作同 10/24 16:53
→ linzero: 人遊戲 10/24 16:53
推 dailylily: 最有名的同人不是CLAMP嗎XD 10/24 16:57
→ xiaohan85298: 不能使用金庸先生創造的人名 10/24 16:59
→ linzero: 說起來CLAMP的商業誌作品也看好幾部了,但她們同人時代卻 10/24 17:03
→ linzero: 完全沒看過。問一下有什麼代表作嗎? 10/24 17:03
→ eoerexnten: 東方本家遊戲是同人,但是官方書籍就是商業作品了 10/24 17:06
推 dailylily: 老實說我也沒看過XDD 10/24 17:07
→ a12073311: 這個嚴格來說是二創 是同人中的一部分 10/24 20:26
→ a12073311: 同人也能有原創作品 商業作也會有官方二創 10/24 20:27
推 sezna: CLAMP同人時代最有名的是畫JOJO BL同人 承太郎x花京院 10/25 00:08
推 dailylily: 最有名的官方二創就是CLAMP的<翼>了 二創好幾本 10/25 02:37
→ w3160828: 還蠻支持的 一堆糞書靠抄襲金庸劇情搞個無限流就上榜 10/25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