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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對著作權的反應有點超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方面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維護很正面,另一方面大家似乎又不那麼了解智慧財產權的意涵。 智慧財產權並不是絕對正確的,它是為了促進社會發展而產生的一種制度,但它同時也是把雙面刃,因為它也可能反過來抑制社會發展。 當然我了解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維護,大多源於善良的心態,不希望原作者的創作成果被人輕易地掠奪。然而就現實層面來說,商業利益才是智慧財產權探討的重點。而且產權持有人往往隨時會從受害的一方轉變為加害的一方。 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智慧財產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對落後的開發中國家來說,智慧財產權是種特權也是種毒藥,因為這些國家原本就沒有積累足夠的資本,在限制下只會令強者越強弱者越弱。所以抄襲、版權意識薄弱是每個發展中國家必有的階段,我認為這無關乎道德,而關乎生存。這就像古代貴族把持著教育的權利,另平民永遠沒機會翻身一樣,發展中國家要求進步,講好聽點叫學習,難聽的就叫抄襲。 對已發展國家來說又不同,當一個國家進入產業轉型階段,希望從下游產業晉身到上游產業,理所當然地要積累智慧資本,包含知識理論與發明創作。這時強調智慧財產權的好處就出現了,就像其他任何資本一樣,只有受到妥善保護才有人願意去發展積累,積累到一定的程度才有機會在產業上開花結果。台灣正處於這個階段,所以像大家這樣對智慧財產權有維護的共識,是十分良好的。 然而到了下一個階段,發展成熟的國家中,智慧財產的保護又成了一種危害。比如像本世紀初美國針對微軟的反托拉斯法。大家會覺得很奇怪,創作者的權利不是本來就應該被維護的嗎?還有像海盜黨,他們主張的意見也讓人看起來匪夷所思。主要原因是因為,這些創作發明的成果,原本可以用作新的發展的基礎,但因為智慧財產的保護,使得這些新的知識或發明無法被立即拿來使用,導致社會發展的減緩甚至停滯。 實際上所有人的創作或發明,都不是憑空誕生出來,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遠,從這種角度來看,實際上我們在創作之前都已經先抄襲了。我們學習數學,學習自然科學,學習語文,這些都是前人留下來的恩惠,人類便是站在這些基礎上才能不斷進步。你的創作實質上並不僅僅屬於你的,所以智慧財產權本質上並不是正義,只是為了社會發展的需求而生罷了。當然,我並非說抄襲是正確的,但這中間並不是非黑即白,而有相當的模糊空間。 再回頭來看金老這件事情,我們也許可以想得更多更深入。 運用人名與既有印象來創作其實由來已久,而且無分古今中外。比如說像光榮的三國志遊戲,就是利用大家對三國演義中人物的認識當作賣點。比較貼近本板的例子來說,羅森大的作品也是,利用歷史人物或背景,或性格,或事蹟來拼湊成角色在他的故事中出現。再說到奇幻設定的話,所有用到精靈設定的恐怕都要都要先問問托爾金。或許你會說他們所用的都已失去版權效力,那我們來看看比較近的,像是大家都知道的著名遊戲公司Blizzard,星海裡的陸戰隊源自於戰鎚40K的星際戰士,有趣的是星際戰士也非原創,來自於科幻小說星際傘兵。 同公司的另部作品,魔獸爭霸的綠皮獸人形像也來自於中古戰鎚,如果Games Workshop真的為智慧財產權起訴訟,那麼我們今天可能玩不到星海與魔獸這樣的優秀作品。這就是為什麼智慧財產權是把雙面刃了。 當然就法律上來說,金老的主張並沒有錯,這本就是他應得的權益。但情理上,我又能同意大陸網民所說的打壓後進的說法。 我這篇文並不是想替江南辯護,只是一好隨著一壞,重點在於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看法。希望跟大家分享對此的心得,從中衍生更深入的看法,而不只是將是非黑白分個徹底透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477549070.A.7ED.html
StarS: 歪理一堆 只是想為了抄襲解套而已 10/27 14:24
VXcc: 金庸之前開放那麼久了 有誰寫出一本跟他齊名的金庸武小說嗎 10/27 14:27
VXcc: 哪來打壓後進 10/27 14:28
dailylily: 可以解釋一下微軟反托拉斯法的部分嗎?跟著作權的關係? 10/27 14:35
dailylily: 另外 金庸有打壓後進嗎?我想他是樂於提供授權的 只要 10/27 14:35
dailylily: 對方的創作他滿意 君不見取得其授權的產品之多 想看不 10/27 14:36
dailylily: 到都難 如果說他成功塑造了腳色形象並且推到如此知名的 10/27 14:37
StarS: 只讓先行者無償提供 有沒有想過有一天沒人想當先行者 10/27 14:38
dailylily: 程度 只是不願意讓人佔他便宜也叫打壓後進 那這樣只會 10/27 14:38
dailylily: 抄、沒辦法獨立創作出作品的後進留著幹麻 10/27 14:39
in09: 贊成你的看法,我也認為智慧財產權是雙面刃,我在冰島的話,會 10/27 14:41
StarS: 寫篇論文有引到到別本書的內容都要特別注明出來尊重原作者 10/27 14:41
in09: 慮投海盜黨一票 10/27 14:42
dailylily: 至於智慧財產權是否會阻礙發展 老實說在人性卑劣的假設 10/27 14:42
dailylily: 下沒有智財權發展只會更慢而已 沒有智財權 大公無私的 10/27 14:43
StarS: 怎麼會覺得創作者跟研發者就不需要重視別人的著作權呢 10/27 14:43
dailylily: 科學瘋子根本活不下去 大概只有烏托邦辦得到吧 10/27 14:43
innominate: 原po是少數能夠抓到智慧財產權意涵的人 10/27 14:45
StarS: 雖然科學界也一堆鳥事 不過大部份的人還是尊重前人的成果 10/27 14:45
innominate: 智財權不是人類的真理,能調整的地方多的是 10/27 14:46
innominate: 只是現在掌權的是美國,美國一定是運用最大力量維護 10/27 14:47
innominate: 如果哪天某國的智財實力超過美國,規則就會改了 10/27 14:47
jeff7099: 我記得暴雪有跟戰鎚買下部分版權唷…… 10/27 14:55
ji3yjo4gj94: 推你敢逆風出來談智財的勇氣 10/27 15:01
enjoytbook: 抄設定(廣義上)鄭丰也抄阿,這一帶武俠都建立在這上 10/27 15:01
enjoytbook: 面,但網小連招式名甚至人物都直接抄就根本沒內阿 10/27 15:01
enjoytbook: *內容 10/27 15:05
linzero: 科技類智財權很可能會影響科技進步。但文學類的會影響文 10/27 15:06
linzero: 學發展嗎? 10/27 15:07
Bokolo: 這說法不錯 10/27 15:08
in09: 會不會影響文學發展我不知道,不過少了同人文我的人生少了好 10/27 15:11
linzero: 文學類的借用,有部分是為了被借用作品的的固定讀者群, 10/27 15:11
in09: 多樂趣 10/27 15:11
linzero: 而有部分則是為了方便簡化設定描述 10/27 15:11
linzero: 同人買版權也是能改編,當然也可能作者不賣 10/27 15:12
linzero: 像純同人作品,基本上就蠻大部分是為了固有讀者群。而無 10/27 15:13
linzero: 限流,則是讀者跟設定兩個都要 10/27 15:13
linzero: 實際上,我是覺得金庸告起點機率不高。但起點在商言商, 10/27 15:14
linzero: 只要下個命令,且大概評估損傷不大,所以就以避開風險為 10/27 15:15
linzero: 主,下令叫作者改 10/27 15:15
linzero: 實務上,個人搞同人,被告機率很低,江南搞到出版翻拍是 10/27 15:16
linzero: 特例,可以說是叫找死。起點是因為作品太多,所以怕萬一 10/27 15:17
linzero: 出事會很麻煩。做大也是要承擔風險。不過這波好像只有拿 10/27 15:18
linzero: 金庸的動刀,其它武俠沒事,國外作品大概更是沒在怕。 10/27 15:18
twinschoi: 金庸不用告贏 他只要影響到廣電 就可以讓起點怕了 10/27 15:20
Westzone: 講的不倫不類..你說今天那個作者有先跟金庸要授權.. 10/27 15:54
Westzone: 金庸不給那還說得過去..今天連要授權都沒有是在哭甚啥 10/27 15:55
Westzone: 而且形象類似不代表名字也要用一樣..連名字都拿來借用 10/27 15:59
Westzone: 跟人家說不要介意一廂情願自我感覺良好.. 10/27 15:59
FE03: 你想談智財權我沒有意見啦 可是你不覺得你回錯文了麼? 10/27 16:56
ocean11: 前面敘述同意,後面套到例子就變了樣,立場也太明顯。 10/27 17:25
enjoytbook: 鐵定會影響文學發展阿,贅婿為什麼賣不好呢~ 10/27 17:36
darkbrigher: 打壓後進XDDDD 連跟金庸溝通一下都沒有就要拍連續劇 10/27 17:40
darkbrigher: 電影? 10/27 17:40
darkbrigher: 另外elf的形象 並不是托爾金原創 是整個歐洲古老神話 10/27 17:42
darkbrigher: 流傳下來的 但如果你要說用到托爾金原創的精靈語 譜 10/27 17:43
darkbrigher: 系 神系 那是他原創的沒錯 就算是orc 也是先有隱約的 10/27 17:43
darkbrigher: 傳說 再由托爾金發揚光大... 10/27 17:44
darkbrigher: 單講形象那是很難告的 除非像萬岱日昇一樣 註冊鋼彈 10/27 17:45
darkbrigher: 臉 而江南這例子是直接抄襲名字跟人物設定 情況根本 10/27 17:46
darkbrigher: 跟你講的幾個例子不同 10/27 17:46
immark9930: 講這麼多就是站在江南邊啊 顆顆 10/27 19:03
a12073311: 講這麼多就是想要爽又不想付錢而已啊 10/27 19:04
kctrl: 想表達的東西了解,但是舉例錯誤,你舉的例子很多都是作者 10/27 19:28
kctrl: 借古老概念再次創作,了不起算發揚光大,但是要說是原創 10/27 19:29
kctrl: 還離的遠的很,而且概念性的東西說真的也沒什麼智財權可言 10/27 19:29
RIFF: 「合理使用」 法官心證 10/27 19:49
RIFF: 大眾文化創作利益 10/27 19:50
RIFF: 便是 美日 也有差異 10/27 19:50
YCL13: 瞎扯指數高達87分。 10/27 19:52
darkbrigher: 美日? 美日連名字不能提啦 10/27 19:53
RIFF: 法律太繁雜也是問題 TRUMP說他將每佈一法便同時廢兩法 10/27 19:55
RIFF: 法律上 程式文字 與攝影圖畫 與舞蹈 好像分別有差異 10/27 19:57
darkbrigher: 大師riff又將開示了 10/27 19:57
NNAA: 小說智慧財產權能夠抑制社會發展...我也是醉了 10/27 19:58
Gilbertsky: 論述的部分我覺得講得很不錯 不過金老這個比較不適用 10/27 20:35
Gilbertsky: 金老想抓的部分 我覺得反而是會限制文創進步的東西 10/27 20:35
lpb: 這篇根本神邏輯,會笑死。 10/27 20:44
ppn: 難得看到對智財有如此認識的人 不過中國這邊剛好是在1->2 10/27 22:20
ERIE34: 神話故事這種屬於全人類財產的東西拿來跟江南比我也是醉了 10/27 22:21
ERIE34: ,金庸他老人家還沒掛呢,何況保護作者也只有死後50~70年 10/27 22:21
ERIE34: ,以全人類的進步發展來說不過延上幾十年而已,企圖把作 10/27 22:21
ERIE34: 者不想被抄=阻礙全民進步的標籤會不會太難看 10/27 22:21
ERIE34: 而且如果是關係到救人(醫藥專利)和科技發展這種影響全 10/27 22:23
ERIE34: 民權益的層面,你這論點還有點說服力,江南抄人物設定出同 10/27 22:23
ERIE34: 人,是為了拯救幫助誰呀? 10/27 22:23
ppn: 如此情勢仍應以維護智財為大方向 3階段離台灣還是太遠了 10/27 22:24
ERIE34: 就算是神話為基底的創作,也很少書裡人物名字全抄的,多 10/27 22:26
ERIE34: 少會有自創角吧,何況除非你找的到還活在世上的神話創作 10/27 22:26
ERIE34: 者,不然這個抄襲舉例根本不成立 10/27 22:26
ppn: 覺得米老鼠比較符合原Po所說的第三階段的情形 10/27 22:30
JustinTW: 雙面刃+1,不過1不支持,很多只是商業藉口 10/27 23:17
chicom225: 推這篇 10/27 23:40
ice76824: 邏輯太神 不推不行 10/28 00:04
yyff: 這是事實啊,說得不錯啊 10/28 14:12
Gaujing: 雙方看到的點不同 老金看到的是華人圈第一步都沒建立 10/29 11:20
Gaujing: 那些打壓學說直接跳第三步去掠奪 本來就是一件很不合理的 10/29 11:21
Gaujing: 事情 10/29 11:21
roger214: 上面的大概都不是研發或者創作人出身的吧 10/30 22:29
roger214: 要不要回答一下 gnu 是怎出現的? 10/30 22:29
roger214: 用專利阻擋對手 幾乎是現代企業封鎖 阻殺對手的常見手段 10/30 22:30
roger214: 台灣企業為何老是被人打壓 甚至連韓國也來 不是沒原因的 10/30 22:30
roger214: 一堆天真孩子還真以為這世界那麼善良? 10/30 22:31
innominate: 應該這樣說,專利權被濫用,讓大公司大財團來打壓創意 11/01 01:47
innominate: 他們可以找一票人搞一堆專利,設一堵牆來阻擋競爭對手 11/01 01:47
innominate: 是不是真的專利不清楚,但光用法律資源就可以壓扁你 11/01 01:48
innominate: 現代社會的步調這麼快? 專利或著作權的時效也長的離譜 11/01 01:48
innominate: 看看美國的著作權條款,人都死了還要保護70年 11/01 01:50
innominate: 這是著作者的利益嗎? 根本不是 11/01 01:50
innominate: 今天要不是他媽的美國是智慧財產權大國 11/01 01:52
innominate: 你看看美國會不會這樣搞? 11/01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