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ragonclwd : 禹湯武周公孔子不知算不算三代中人?傳統聖人? 07/16 18:11
→ dragonclwd : 按你的解釋這幾支就要去三代化、去聖人化囉 07/16 18:14
→ emile0021 : 文中說古文「三代以下」多不含本數三代,所以夏商 07/16 18:34
→ emile0021 : 周和之前出聖人並無問題。如套現代法條的「含本數 07/16 18:34
→ emile0021 : 」解釋,屬周朝的周公孔子就很尷尬了。 07/16 18:34
推 toploader : 國小課本教在數學,不是國語 07/16 18:46
→ toploader : 而且文言文的解釋不少特例,用一個例子來說這樣用 07/16 18:55
→ toploader : 有很多,不是很有說服力 07/16 18:56
→ toploader : 另一個問題是「三代以下」的「以下」跟「小於」或 07/16 18:57
→ toploader : 「小於等於」等義嗎? 07/16 18:58
→ toploader : 這裡的「以下」用「之後」來解釋是不是比較合理? 07/16 19:00
→ dragonclwd : 用現代思維解釋古代的以今非古本來就是合理的謬誤 07/16 19:24
→ nbcr : 一般人說的以上以下是,以xx開始往上或往下 07/16 19:25
→ nbcr : 古文那個以下,好像是說時間概念上的,不一樣吧 07/16 19:26
→ saltlake : 中國"古代"很長,在那段期間內有所改變不令人意外。 07/16 20:02
→ saltlake : 再來,語文是人類溝通的工具,對於當時人重要的概念 07/16 20:03
→ saltlake : ,花時間和精力定義清楚甚至造出許多詞語去指代 07/16 20:03
→ saltlake : 出不同的對象,至於當時人不認為重要的 07/16 20:04
→ saltlake : 詞語定義比較馬虎,這很正常。比方說中文對於各不同 07/16 20:04
→ saltlake : 血緣遠近的親屬有各種不同的詞語:父母子女、祖父母 07/16 20:05
→ saltlake : 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伯叔嬸姨,堂親和表親等等。 07/16 20:06
→ saltlake : 英文呢? grandfather's grandfather... 07/16 20:07
→ saltlake : 現代中文已經意識到區別以上以下和大於等於與大於 07/16 20:08
→ saltlake : 的必要性,也定義了。 07/16 20:08
→ w3160828 : 中國古代沒有邏輯不是很正常嗎 07/16 22:15
→ w3160828 : 一堆古人邏輯零分靠信念出名的 07/16 22:16
應該這麼說,法律條文裡的「以上以下」含本數,特指前面是數詞的情況,非數詞則不在
規範之內。所以條文才會說「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一般使用上的「以上以下」,前面的文字不一定是數詞,本非法律所規範,一概認為都含
「本身」,以目前法規條文和辭典解釋來看,可能有擴大解釋之嫌。
古代確實很長,但顧炎武的年代是明末清初,距今不算太遠,而在這之後到民國初年,
「以上以下」的用法在不接數詞時,大多還是不包含本身的。例如清末《皇朝經世文編
五集》裡的「自都統以下竟可裁併其半」,以及民國初年周作人《人的文學》:「革除
一切人道以下或人力以上的因襲禮法」。以文義看仍然是不含本身的用法。
在教育部編的《國語辭典》裡,對「以上以下」用法的解釋,只說是「表時空和方位的
界限」,也沒規定是否含本身而論。
因此,可以這麼說:
在法規中前面接數詞時,「以上以下」必含本數,如「三年以上」。
在一般用法上,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統一的規定是否含本身,如「經理以下」。
如以古文來說,「以上以下」用法我所見者以不含本身居多。
數學上不熟悉,但我在求學時數學題對於是否包含本數,都以「大於等於」、「小於等
於」表述,真不記得有數學老師會用「以上以下」這樣的詞。
古人邏輯並不差,至少不比今人差。認為古人邏輯差,大都是因為不理解古人思考的邏
輯或當時社會文化的樣態而已。
例如上述的「皇朝經世文編」裡就有不少「五品以上」、「四品以下」等用詞,甚至
有些是實行的規定,表明當時對以上以下在各種情況所指的意義,必有一致的看法,否
則實行上必然發生混亂。
當然,對於文字和其意義一代有一代的解釋和用法,古人如此用,今人未必一定要遵循,
但如果是處於新舊交替之間,還沒形成統一用法和規定之前,對於不同用法,倒也不一
定非指為錯不可。
個人是比較偏向統一成「含本身」的用法,因為法律已經這樣規定接數詞時的用法,都
統一成一樣解釋,至少可以避免閱讀法令時造成誤解的情況。
※ 編輯: emile0021 (220.134.212.77), 07/16/2018 23:30:58
推 palewalker : 因為古文的以有時候做"之"解釋 07/16 23:20
→ Alex500 : 呃...請不要把文言文直接套在白話文使用 07/17 01:37
推 surot : 可見你真的對數學很不熟,以上以下從國小到研究所 07/17 09:33
→ surot : 幾乎是天天都要用到…… 07/17 09:33
推 uhbygv45 : Palewalker說的是對的 有些"以"是之的意思... 07/17 11:06
在古文(文言文)裡,「以」和「之」大多數的情況意義都不同,會和「以上以下」用法
類似的,大概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種用法裡的「之」。但這種用法是較少見的
,而且這裡的「之」可能是當連屬詞的意義在用,例如「千乘之國,萬乘之主」這樣,意
義和「的」相同,現代文章有用到「之」的,也大都用這個意思,把「之」當「適、往」
或語助詞的古文用法,現代反而少見。
※ 編輯: emile0021 (220.134.212.77), 07/17/2018 15:13:40
推 darkseer : 推,我覺得語文/數學/法律的用法不同也不是太奇怪, 07/18 04:03
→ darkseer : 當然像原po說的,一致會更方便,像台灣就是這樣唄 07/18 04:05
→ darkseer : 在中國的用法現在不一致,也不一定就有高下之分 07/18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