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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一半突然口乾舌燥, 想起今日還沒看帝霸, 缺少水份......, 回過神後,從這篇繼續。 對對岸的著作權法不熟, 以下純以中華民國的法律進行討論, 雖然在此難免會有"拿明朝劍斬清朝官"的考量, 不過就當是討論本地小說吧。 著作權法對於"允許的合理使用"有四點判斷: 1.利用目的,ex:營利 vs 教育 2.著作之性質 3.引用佔整體的比例 4.利用結果對潛在市場的影響 第一點其實可以打死很多人, 不單是小說,連漫畫同人誌,周邊商品在內都算在內 換言之你只是畫個喜歡的漫畫人物並不會怎樣 (先不提後三點), 但你把畫作拿去換蘿蔔就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 講回小說,小說網站本身都有賺錢的目的, 作者也能靠寫小說拿到收入, 所以基本上是不算合理使用, 可以說發在小說網站上的無限流、同人小說, 除非完全自創世界, 不然都是被告預備軍。 然而, 若從讀者的角度出發, 我們還是需要有這類型的作品, 它讓我們以某種形式參與了自己喜歡的作品, 就像cosplayer最剛開始, 就只是一群人扮演成作品中的喜歡人物, 粗糙但滿足, 直到後來才越來越細,甚至商業化。 或許, 它就像是色情行業, 雖然不為法律所容忍, 但人們有這個需求, 也幸好著作權法多是告訴乃論, 賦予了灰色的模糊空間, 讓這種營利性的二創能夠生存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88.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534517137.A.748.html
hwider : 推推 08/17 22:55
dragonclwd : 讀者的參與感有很多方式,營利性的二創卻不是必需品 08/17 23:27
dragonclwd : 尤其是侵權模式更會令讀者想保護原作而反感之 08/17 23:28
kctrl : 所以我從以前就超討厭異俠...莫名其妙突兀的 08/18 11:30
kctrl : 動漫角色亂入 一直覺得這也能出版.. 08/18 11:30
perseus0724 : 有需求可以請求授權,而不是用奇怪邏輯來合理化 08/18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