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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rines ()》之銘言: : 當然合理 : 首先這種事情要分開來看 : 讀過法律就知道 : 老師都說 : 道德=/=法律 : 只有傻B會混在一起 : 舉例: : 符合法律不符合道德 : —》情侶劈腿 : 符合道德不符合法律 : —》報仇 : 這二個算是課堂上常見的例子 : 所以不要在那邊扯告不告的贏 : 這件事情就不是法律問題 : 是道德問題 : 法律上沒問題社會上譴責的事情多如繁星 其實比較有趣的事情是 我其實是在講 法律認證困難 而道德上,其實多數人 或者我們更精確說 多數受眾並不在乎 是應然與實然的問題 以法律論 這種抄襲舉證本身是很困難的 之前就有一篇講說人設人名全抄告成功 但我之前也有舉周處除三害告失敗 與幻獸帕魯告不算成功的例子 特別像是設定只是像 在法律上要證實抄襲又更加的困難 再以周處除三害電影為例 原告的打法就是說自己曾經與被告很早之前講過自己的點子 目的就是要增加抄襲的可信度 只是單純的模式像 法律上真的很難認定 法官還要看這個概念是否屬於你獨家所有? 還是一種類似社會共有知識的概念 再說有人提具體抄襲的部分出來 你問我是不是高度相似這個是非題 我的回答:是,高度相似 但在法律上對於一個數十萬字,甚至上百萬字的小說 這一小段的抄襲實質的法益損害程度 非常可能低的驚人 法官會習慣看這抄襲佔據此本小說的比重 來論斷法益的損害 再回頭講你所謂的道德 多數受眾真的並不是很在乎是否抄襲 原因在於每個人想法與定義不同 每個人的道德感也不相同 且所謂的抄襲 在網文界算是絕對的地雷死穴 沾都不能沾? 還是大家老早就習以為常,縫合怪滿地跑見怪不怪? 這都會影響到個人的感受 甚至粉絲濾鏡也可能直接扭曲現實光線~~~ 你當然可以站在某個道德高地譴責垃圾作者 但人家也許根本也不不在乎 甚至根本看不到台灣論壇有人在討論他 : 有沒有抄? : 有 : 要不要告 : 烏賊沒去告 : 也許他懶得告 : 也許他覺得不會贏 : 不管什麼理由 : 他沒去告就不是法律問題 : 他只用文人的方法反擊 : 他認為賣報的道德有問題 : 所以反擊賣報的道德 : 這本質上YT互噴差不多 : 都是為了毀掉對方形象 : 就是這樣而已 : 賣報當然裝死 : 法律只是底線 : 要是賣報真的白癡回嘴說「不然你去告啊」的態度 : 才是社會性做死行為 : 會把法律底線當成道德底線在做人的 : 現實上不是屁孩就是雞掰人 所以實際上的討論是分三層的 一層法律,一層道德,一層影響層面 法律上舉證困難,告贏不容易 道德上各說各話,結果是粉絲互噴 影響層面上,目前看起來應該是沒啥水花 最後舉一個例子郭敬明抄襲案 法律上郭敬明輸了,要賠錢,要登報道歉 道德上看起來郭敬明也是輸了 永遠背負法律認證抄襲的汙名 但就現實影響層面來說 他的受眾還真的不是很在乎 直到今日他還是能有影視作品出品 郭敬明直到今天還是爽爽過~~ 也就是,如果討厭郭敬明 這是在我個人道德層面上的感受 但無法改變他身為作者創作者影響層面的巨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antasy/M.1782111796.A.BBF.html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22/2026 15:16:48
yangtsur : 最後郭的例子真是不錯.有時候抄襲方其實風險收益都 06/22 16:06
yangtsur : 算明白了.相較於收益 他所付出的風險不值一提.且還 06/22 16:07
yangtsur : 可能這風險最後沒發生呢. 生意都算的明明白白 06/22 16:07
shrines : 你不代表多數 06/22 16:14
shrines : 真不知道你哪來的臉認為自己代表多數 06/22 16:19
我沒說我代表多數啊 所以我直接舉現實案例 帕魯賣了3200萬 現在賣報也翻拍電視劇 雖然電視劇很難看啦 但人家小說要先賣得好才能拍電視劇 如果真照你的說法 你們高道德讀者是多數 我個人很難相信這兩個作品會賣翻掉就是了 而且,你不是在跟我討論語意邊界的問題嗎? 怎麼我拿應然性與實然性這法學緒論ABC跟你討論 你就氣成這樣啊? 不用氣,就小說而已嘛 純娛樂東西,幹嘛這麼較真?
nihau : 他也沒說他代表多數吧,都舉了這麼多例子論證何謂 06/22 17:00
nihau : 多數人不那麼在乎抄襲了,原神當初鬧多大現在還不 06/22 17:00
nihau : 是活好好的,不然你也舉例一下誰因為抄襲被罵從此 06/22 17:00
nihau : 默默消失的,比比看哪邊樣本數比較多,再來證明你 06/22 17:00
nihau : 能代表多數 06/22 17:00
yangtsur : 小米笑而不語 06/22 17:01
VANNN : 周處是台灣的法院判的 金庸告江南是中國法院判的 06/22 17:57
VANNN : 任天堂告幻獸帕魯是在日本告的..你別全混在一起 06/22 17:59
VANNN : 一個是電影 小說 遊戲 全變撒尿牛屎丸一樣標準? 06/22 18:08
所以你認為認證很容易 我們就看烏賊告不告嘛 你真當人家傻的啊 沒有法律顧問團隊先行評估可行性嗎? 中國人不是很愛維權嗎? 且這種舉證,別說甚麼台灣或中國 就是全世界範圍也屬於很困難的範疇 帕魯不就是一個例子? 還是你中國這種抄襲真的那麼容易立案? 那我還真的有點佩服中國的法官了
Assassin0306: 典型中國讀者現身了 06/22 21:36
真搞不懂 就看個小說而已 還能給你們看出優越感是哪招? 且就以台灣作家而言 黃山料也曾有相關爭議 人家是幾年的書店暢銷榜冠軍? 我也沒看哪個台灣人抵制他 你這位台灣讀者與典型中國讀者不同 是具有使命感與高道德的 那請你拿出具體行為抵制一波囉 我再舉一個例子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本身是暮光之城的同人作再次改寫 有人因為它的前身本身就是處於一個模糊地帶 而高道德的去批判與抵制嗎?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23/2026 10:51:55
VANNN :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若真犯了抄襲..在美國早就被告到賠 06/23 13:44
VANNN : 錢.,..不是模糊地帶,是和該國法律和規定有關. 06/23 13:45
VANNN : 你全部混在一起..當然什麼都叫抄襲什麼都不是抄襲 06/23 13:45
你是不是不知道它原本是一部網路同人小說? ...... 且如果你要論法 那你就看烏賊告不告嘛 中國官方封不封嘛 現在沒告也沒封 我是否可以跟你說該國法律與規定都不管了 你在批評甚麼? 噢,你在做道德批評 抄襲就該被道德批評對吧? 那同人作到底是不是抄襲這種ABC有需要討論嗎? 不抄襲,或者不使用同世界觀與人物與設定還叫同人作? 雙標沒問題 但不知道自己雙標才可怕~~ ※ 編輯: hamasakiayu (61.222.168.209 臺灣), 06/25/2026 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