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ncyliu: 畢業開心05/14 10:17
推 arou198912: 原Po帥哥05/14 12:09
推 gino611: 推解析 太神啦05/14 12:15
推 pianoguy91: 帥哥05/14 12:43
推 d1234517: 那要罷免嗎?05/14 15:27
→ huanghsuan: 不論你們認為我發的是爭議文引戰文廢文 我認為已經各05/15 00:02
→ huanghsuan: 位已經不給我解釋的餘地05/15 00:02
→ huanghsuan: 但是原po擅自公佈私人的財務狀況登入次數有效文章 已05/15 00:02
→ huanghsuan: 經觸及個資法 請原po自重05/15 00:02
謾罵批評就是不對還有理由
少在這邊秀下限
還有這原原po個人資訊是公開的完全不關個資法。觸犯法律那他版一堆打臉文不早就全被
關(笑
一個不了解ptt,發文前還不看板規。也不遵守版規發文。你還繼續當板主嗎?
→ j0990051: 妳不知道那些東西大家都可以看得到嗎zz05/15 00:22
※ 編輯: harry3875 (101.12.241.201), 05/15/2015 00:34:42
→ huanghsuan: 公開不代表能夠擅自轉發 05/15 01:12
→ j0990051: ok妳夠了 不用在硬拗了 05/15 06:13
推 Brqq: 還以為這裡是joke版 原來是有人在秀下限呢 05/15 06:47
推 d1234517: 還以為這裡是壢商版 原來是笨版啊 05/15 07:39
推 gino611: 還以為這裡是笨版 原來是Joke版啊 05/15 07:52
噓 yyyui: 不要惹版主不開心(>人<;) 05/15 09:23
→ yyyui: 噓錯了補推 05/15 09:23
→ yyyui: 樓下幫補.. 05/15 09:24
→ d1234517: ptt的id,暱稱等為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 05/15 17:24
→ d1234517: 資料,為所謂「得以間接方式識別」之個人之資料 05/15 17:24
→ d1234517: 公開可以合法轉發,但黃版主你也可以主動向轉發者反應 05/15 17:26
→ tim859685: 補 05/18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