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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前輩 之前有看過補習班要簽約 內容有一條會寫 離職多久內,不可在同一地區的補習班上課 這個是合法的嗎?還是只是簽心安的? 若真的到別間上班了 應該也是道德上的問題而已,是嗎? 另請教 英文授課,若用抽成計薪,普遍都幾成居多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7.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S_TEACHER/M.1426004600.A.9BA.html
btonyo: 我過去教數學被抽一半 現在我自已開業無論英數抽10% 03/11 00:39
btonyo: 我指的是1對1 兩個月試用期是抽一半 03/11 00:41
btonyo: 如果簽是簽心安的那何必要人簽 要追究應該是可以的 03/11 00:42
asdfjkl0921: 謝謝你 03/11 00:51
dayjay: 這其實沒有法律效力,只是簽良心的 03/11 01:05
dayjay: 以前就有跟其他有經驗老師討論過了 03/11 01:06
asdfjkl0921: D大,了解,謝謝 03/11 01:06
KDDKDD: 又沒花錢買斷權力 不對等條約無效力 03/11 02:20
SHANOLINDA: 就像公司競業禁止一年, 叫廠長今年喝西北風嗎? 03/11 03:09
nocturnesw: 避免同時間在"同學區"兼課就可以了 03/11 12:21
nocturnesw: 國中自然我是拿一半 講義老闆出 03/11 12:21
diego99: 要看他有沒有付給你合理的簽約金 03/11 12:56
diego99: 要不然此種競業條款是無效的。 03/11 12:56
etrana: 真的沒有法律效力嗎?那我就安心了 03/11 16:48
binbinthink: 你查詢一下競業條款,會有資料可以看,自己找更安心 03/11 17:51
diego99: 沒有法律效力,不代表不能走法律途徑 03/11 18:25
buttercrab: 其實以法的觀點來說效力是不強 主要是看你還要不要 03/11 22:30
buttercrab: 在原來的補習班兼課 日後好不好見面的問題 03/11 22:30
buttercrab: 以往的案例有判賠的 都是有簽約金 或者有背信的 03/11 22:31
buttercrab: 所謂的背信,就是有把學生帶走的那種 03/11 22:31
diego99: 背信罪是另一回事,跟競業條款關係不大。 03/11 22:51
diego99: 另外,把學生帶走,不一定符合背信罪 03/11 22:52
diego99: 還是要看原告與被告是如何主張的。 03/11 22:52
diego99: 這是補習班告背信拚陪的例子 http://ppt.cc/nmcs 03/11 22:53
diego99: 判賠 03/11 22:54
diego99: 新聞很短,不過有確實的把要件指出來。 03/11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