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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先前我待的安親班發生了這樣的事 想問有經驗的大家這樣是否合理 今年7月暑假,我按照勞基法規定 跟主任預告30天後我會離職 主任不準我走,理由是: 以前他開會時就有告訴我們 要離職的話就要在4,5,6月告訴他 這樣他才好找人 不在這期間講的話,就要把班至少完整的帶完一年再走 (這規定只有口頭公布,沒有雙方約定,沒有紙上簽約) 他說我7月講已經太晚了 其他安親班的老師這時候都有地方待了 他根本找不到老師 我這樣做的時間點不對 所以他不讓我走,甚至還說補教業很小,要我三思,甚至要走法律途徑 (我覺得找人是他責任內的問題,況且 我暑假講又不是開學講,有這麼難找 人?我當時覺得任何規定都不能 違反勞基法,就算要打官司我也站 得住腳) ================= 我想請問大家 1,在安親業界是否有像主任說的這種行規 456月就要先告知會離職 如果不在這期間講,就算按照勞基法規定就離職也是"沒有職業道德" 2,他在開會時講的這個規定 我如果最後無法待下去,真的想走 法律上會有違約的責任嗎? 他說他可以請律師找當時在場的其他老師當證人 證明他有說過這些話 這件事有合約效力 我很懷疑這樣單方面的口頭宣布真的算是"合約"? 3,近日我爬文後的結果 這種合約似乎是沒有合法效力? 所以我如果現在按勞基法預告後,30天後離職 是否仍然能離職,只是會黑掉?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5.116.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S_TEACHER/M.1542556035.A.983.html
diego99: 以勞基法為主。11/18 23:50
IvanL: 回原po:哈~哈~哈~~~老闆在講笑話~~~~11/18 23:51
ABC610478: 你跟老闆的勞動契約如果違反勞基法以勞基法為主,他講11/19 00:25
ABC610478: 是幫助他好找,那你轉職薪水價差他會補你嗎?11/19 00:25
謝謝前輩們回應 事發之後我繼續留下到現在 主任也有把薪水價差補給我 但事實勝於雄辯 待不下去就是待不下去...... 今年年初才在版上發文求助 當初d大和a大也給了我建議 現在看來死撐活撐終究還是得走到這步QQ 留下好印象看來是很難了 我覺得從七月我提離職那時候開始我就黑了 我現在除了薪水變多以外 其他工作上的情境愈來愈無法接受 每天下班到家除了有工作上的勞累外 還多了制度的不合理要操心 常常跟家人抱怨也不是辦法 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心健康 我想把這些事情搞清楚並慎重決定 以勞基法為優先 所以我只要合法,學期中要走也是可以 我會繼續努力勇敢溝通 再不行就只能離開了 感謝樓上的前輩們! ※ 編輯: Takuri (114.136.245.77), 11/19/2018 00:45:43 ※ 編輯: Takuri (114.136.245.77), 11/19/2018 00:49:27 ※ 編輯: Takuri (114.136.245.77), 11/19/2018 00:55:45
ccm0916: 說個難以直截拒絕你的理由,要結婚去外地什麼的 11/19 01:00
ccm0916: 給理由是不必撕破臉,但其實還是依法,勞基法比較大 11/19 01:01
※ 編輯: Takuri (114.136.245.77), 11/19/2018 01:05:06
Norip: 不要被他唬住了 11/19 02:51
sincere77: 沒有契約也沒有法律規定怎麼會有效力,他也不能拿你幹 11/19 04:54
sincere77: 嘛 11/19 04:54
zealeliot: 白爛話術而已 勞基法搬出來上法院看誰告誰 11/19 09:56
kosaki: 同上面說的拿理由出來,不要對方聲音比較大就輸了><11/19 13:49
cmschool: 補教圈是不大啦,但也要看他有什麼能耐啊?11/19 13:53
cmschool: 台中某工會理事也一直放話要封鎖誰誰誰的,then??11/19 13:54
謝謝後面推文的前輩們 自己的權益要勇敢爭取 我要勇敢 ※ 編輯: Takuri (114.136.160.160), 11/19/2018 20:40:20
ageempires: 不要怕,離職就對了。11/20 00:20
pumpkin1221: 不要理他 我前老闆也很愛搬法律出來講 結果自己違法11/20 00:45
pumpkin1221: 的還更多11/20 00:45
謝謝大家!我其實是很怕爭執的人 但又不想被吃定 自己不替自己捍衛就真的沒救了 真的謝謝大家! ※ 編輯: Takuri (223.140.103.64), 11/20/2018 00:59:41
petestar: 不需要理他 找人是老闆的問題 補教業很小只是威脅11/21 16:28
petestar: 基本上補教業一直都很缺人 權益要自己捍衛 你沒有錯11/21 16:29
謝謝p大增加了我的勇氣! ※ 編輯: Takuri (61.65.128.229), 11/21/2018 20:38:17
pink770624: 老闆放屁 11/23 23:14
layjihwoei: 我記得我火掉我前老闆的時候...直接打辭呈一式兩份 11/24 21:30
layjihwoei: 他一份..我一份..然後請他簽他已經收到我的辭呈 11/24 21:31
layjihwoei: 我前老闆竟然說..他沒批准......11/24 21:31
layjihwoei: 我跟他說...按勞基法規定...勞方只要合法告知...11/24 21:32
layjihwoei: 就不需要資方准不准...11/24 21:32
jenne431234: 好像我老闆!不過他沒有說要走法律途徑,我帶完期中11/25 00:45
jenne431234: 考就走了11/25 00:45
weiyyang: 按照勞基法走沒問題,不過確實如老闆所說,7月真的很難11/27 10:35
weiyyang: 找到什麼好老師。補教圈子小也要看老闆有什麼能耐。11/27 10:35
我在想能耐會大到讓我無法在補教業做下去嗎?最多應該也只是這樣,那我也只能換跑道了 我想w大的意思,應該是一樣能正當離開,只是會黑掉 ※ 編輯: Takuri (223.137.75.103), 11/28/2018 01:11:22 ※ 編輯: Takuri (223.137.75.103), 11/28/2018 01:13:32
Vulpix: 能耐大的話,7月都找得到老師。能耐不大的話,黑不了你。11/28 02:03
天啊!V大突破了盲點!我有一種醍醐灌頂的感覺.......! ※ 編輯: Takuri (61.65.128.229), 11/28/2018 21:43:35
hinesika: 一切照勞基法11/29 20:50
好的,謝謝h大 ※ 編輯: Takuri (61.65.128.229), 12/01/2018 00:22:53
UUUUUUOOOOOO: 當初暑假想離職 我二月就跟主任說了... 12/01 18:41
UUUUUUOOOOOO: 人不難找 但好員工沒可遇不可求 12/01 18:42
cody10236: 老闆的話>>>>勞基法 懂? 12/10 10:35
bearma0613: 垃圾中小型補教業 12/11 13:23
ipig0977: 補教界很小的原因是市場變小了 >< 12/22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