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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了一點狀況 Q1. 請問新北的同仁各位,如果是變更負責人是否需要重新跑立案流程? Q2. 因原班舍面積只有53.36平方公尺(法定70m^2),卻持有立案證書, 這樣我是能直接變更負責人就好嗎? 也就是避開70m^2 的限制了。 說明: 原班址是(A+B)的形式,但因故裁掉A,所以剩下B班址,可是 教育局重發的核定立案證書卻直接給一個53.36平方公尺的面積 (這不是很奇怪? 明明只能用70平方公尺立案) 因為教育局前後給我的說詞不一 ,且代辦立案的建築事務所是認定 還是要依照現行法規70平方公尺才能變更負責人 所以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同仁們 -- 開往 玉里 經由 台東 普快 一日鐵道迷, 05:48 3 月台 終身鐵道迷。 本列車沿途停靠:山里,鹿野,下班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46.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S_TEACHER/M.1574874650.A.73C.html ※ 編輯: FrostMaiden (220.136.146.101 臺灣), 11/28/2019 01:12:23
DR101: 建議以代辦立案承辦人說的為準... 11/28 02:16
chunpiao: 變更負責人要重跑立案流程,重新會勘,適用新法規。 11/28 10:59
教育局承辦員這幾天居然答覆我,變更負責人可以適用於舊法規 53.36平方公尺可以順利立案
steake: 若教育局承辦說要重新跑流程,就要重新跑 11/28 12:38
steake: 其實就是承辦人員說了算,他怎麼講我們就怎麼做 11/28 12:38
※ 編輯: FrostMaiden (220.136.146.101 臺灣), 11/28/2019 12:51:52 ※ 編輯: FrostMaiden (220.136.146.101 臺灣), 11/28/2019 12:52:09
chunpiao: 看你問哪個負責人啦,問到菜鳥啥也不懂,問建築師吧。 11/28 21:19
教育局承辦員王品薇小姐,還是用正式公文回覆的 現在連建築師也搞不清楚到底狀況如何,等教育局統一答覆 ※ 編輯: FrostMaiden (220.136.146.101 臺灣), 11/29/2019 00:56:14
Roskill: 當然以承辦人員為準啊~ 版上網友又沒有公權力 11/29 15:42